文明单位检查验收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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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上级要求,市直工委将于6月1日至6月5日对申报2013—2014年度市级文明单位的市直各单位进行检查验收,现将分组情况及验收办法通知如下:
一、分组情况:(另附表)
二、检查验收办法:
按照《市级文明单位自查评定表》对申报2013—2014年度市级文明单位的市直各单位进行检查。
重点查看以下四方面内容:
1、领导重视程度高(听汇报)。
要求由单位分管文明单位创建负责同志汇报近两年的创建情况,汇报内容要齐全,有规划、有活动、有事例。
2、创建资料齐全(查看档案资料)。
要求各单位对照自查表中各项内容将创建资料分门别类,整理建档。
要求资料齐全、记录详实。
3、创建氛围浓厚(查看宣传栏、电子屏、桌牌,访职工)。
要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中深入人心,人人知晓。
4、内外环境整洁。
要求申报单位严格执行卫生管理制度,办公场所内外整洁干净,环境优美。
三、检查验收总结:
各小组在检查验收结束后,要对本小组所负责的每个申报单位情况进行简要总结,形成汇报材料,并对小组各单位进行排序。
于周五(6月5日)下午将汇报材料和排序情况交至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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