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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县司法局“道德讲堂”建设规章制度

以稿换稿】【收藏】  作者: 佚名  来源: 秘书工作群友上传  阅读 次 【    】【加入会员

一、道德讲堂的内容社会主义公德建设:主要包括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和遵纪守法等,以“礼仪”为核心。职业道德建设:主要包括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办事公道、热心服务和奉献社会等,以“诚信”为核心。家庭美德建设:主要包括夫妻和睦、孝敬长辈、关爱孩子、邻里团结和勤俭持家等,以“和睦”为核心。个人品德建设:主要包括友善互助、正直宽容、明礼守信、热情诚恳和自强自立等,以“友善”为核心。二、宣讲员守则为规范“道德讲堂”宣讲员宣讲活动,提升宣讲员的宣讲水平和能力,特制定本守则。一、宣讲员要在局党组的统一安排下积极开展宣讲活动;二、宣讲主题要政策鲜明,具有时代性,能唱响和谐旋律,弘扬文明正气,树立“好人有好报”、“小善在德”的价值导向;三、宣讲内容要积极向上,具有典型性,要以本地涌现的凡人道德故事为主要宣讲教材,做到言之有人、讲之有情、道之有理。四、宣讲员要发挥自身优势,经常到群众中采撷和挖掘身边的优秀道德故事,用最鲜活、最生动、最可敬的凡人善举在道德讲堂进行宣讲;五、宣讲时要贴近群众的道德需要和心理需求,做到真实、真情、真诚,力求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增强宣讲的针对性、说服力和感染力。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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