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行业党总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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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按时上好党课。为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切实抓好党员教育管理,提高全体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在集团改革发展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生活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党总支部党员大会
第一条 党总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总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有时也可以吸收非党律师(干部)或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列席会议。
第二条 党总支部党员大会一般半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调整会议时间和增加会议次数。
第三条 党总支部党员大会由党总支委员会召集,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不在时,由支部副书记或其他支委主持。
第四条 党总支部党员大会应做到议题明确、中心突出。开会前,党总支部委员会要结合形势、围绕工作,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并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事先通知全体党员,让党员做好准备。
第五条 党总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研究决定本总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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