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车管理制度篇三
【以稿换稿】【收藏】 作者: 佚名 来源: 秘书工作交流群 阅读 次 【小 中 大】【加入会员】
1、校长是所在学校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的第一职责人,对接送学生车辆安全运行工作全面负责。具体从事此项工作的教职员工为直接职责人。2、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校的学生接送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3、校长在每学期第一周内,与班主任老师、随车管理员、校车安全管理员、驾驶员等签订接送安全运行和学生乘车管理职责状。4、科学严密地制订学生乘车细则。定车、定座安排到人,落实各处室、班主任老师、值班值勤老师、随车管理员和驾驶员。在学校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到职责公示、分工到人。5、每月召开一次学生接送车辆安全例会,认真研究做好校车管理和确保安全运行的对策。对单位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中心学校和上级职能管理部门。会议应有具体的文字和图片记录。6、学校在配备学生接送车辆、驾驶员,都要到达校车使用标准。并将相关资料递交给教育局存档备案。7、认真确定每辆接送车的学生乘载人数。要根据接送车辆核载人数以及学生居住地分布等状况,科学合理地确定每一辆接送车的乘载人数,认真填写具体的乘车学生名册,做到定人、定车、定座、定线路,从源头上杜绝学生接送车辆超员现象。9、学校配合中心学校对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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