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文墨精要>> 文秘范文>> 实用文档>>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关于干部外出请销假制度

以稿换稿】【收藏】  作者: 观音港  来源: 作者原创  阅读 次 【    】【加入会员

一、报备对象 1、镇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社区(村)主职,外出请销假向镇党政办报备; 2、镇一般干部和社区(村)副职外出请销假向本单位(部门)报备,一次请假超出三天的向镇党政办报备。 二、审批权限 1、镇班子成员外出请假,一律由镇主要领导签批; 2、镇中层干部外出请假一天以内的,由镇主(分)管领导初审后报镇主管机关领导签批,两天及以上的由镇主要领导签批; 3、社区(村)主职外出请假,一天以内的,由镇驻社区(村)领导初审后报镇主管机关领导签批,两天及以上的由镇主要领导签批; 4、镇一般干部外出请假一天以内的,由本单位(部门)负责人签批,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由本单位(部门)主(分)管领导初审后报镇主管机关领导签批,三天以上的由镇主要领导签批; 5、社区(村)副职外出请假一天以内的,由社区(村)负责人签批,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由驻社区(村)领导初审后报镇主管机关领导签批,三天以上的由镇主要领导签批。 三、报备要求 1、必须事前以书面报告报备; 2、请假报告必须相关领导签批后方可有效,离岗前向本单位负责人委托手头工作; 3、上交请假报告时附会议通知、活动方案或邀请函等依据。 4、请假结束到岗上班的当日,应向请假审批单位销假。 …

手机扫码阅读本文


 

相关文章

用户评论

(以下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网友评论共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