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专区改称“地区”的时间初探
【以稿换稿】【繁体】 作者: 商伟凡 来源: 地名笔谈 阅读 次 【小 中 大】【收藏】
众所周知:在1966-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期间,全国各省区政权的派出机关管辖区域——专区,一律改称为“地区”。然而时过境迁,此项变革的具体时间一直是众说纷纭:
——1969年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名词典·河南卷》称“1969年改称××地区”。
——1970年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名词典·江苏卷》称“1970年改称××地区”;史为乐《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沿革》称“1970年专区改为地区”。
——1975年说:《辞海》(1999年版)称“1975年宪法规定改称地区”;《地理学词典》(1983年版)亦持此说。
——省区各异说:国家民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沿革》中的专区更名,黑龙江、山东等省为1967年,河北、吉林等省为1968年,陕西、甘肃等省为1969年,湖北、宁夏等省区为1970年,安徽、福建、广西3省区迟至1971年,前后纵跨5个年头。
为什么本该整齐划一的行政区域通用名变更如此参差不齐?为什么决定专区更名的中央“红头”文件杳无踪迹?即使国家行政区划管理者也大惑不解,面对各执一词的局面无所适从。
说到底,这个正常情况下不会发生的问题变得扑朔迷离,关键是处在那个打乱国家原有行政秩序的非常年代——
1968年12月,国务院的内务部撤销,行政区划业务改归公安部管理,其相关档案并无“专区”更名的任何记载。事实是:值此动荡时期,国内重大问题一般由“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联名处置,例如1968年1月29日批准《北京军区关于建立河北省革命委员会的请示报告》,本该另案报批的河北省省会由保定南迁“石家庄”一并解决。据《陈伯达最后口述回忆》,他作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文化革命小组组长,此前视察河北省后提议迁移省会,领袖以石家庄是交通枢纽、军事重地而首肯。
作为1967年1月上海“夺权”后产生的临时权力机构,由中央定名的“革命委员会”推行于全国各地,直接导致省、县之间的“专区”更名——所谓“专区”,即“专署区”或“专员区”简称,含义为机关“专员公署”或主官“行政专员”管辖区。如今“专员公署”与“专员”被废除,代之以“革命委员会”与“主任委员”,“专区”之称犹如“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在当地革命委员会成立之际被废除也在情理之中。所以改称“地区”,应系借鉴以往专区的中共领导机构设置——××(地名)“地方委员会”即简称“地委”,现与“专署”一起被党政合一的“地区革命委员会”取代。
查1967年5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下发《关于成立地专级、县级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和正式革命委员会的审批权限》;11月7日又发出对该件《修改规定》,其中尚未建立省级革命委员会的省区,“成立革命委员会,地专级由军区审查,由大军区批准,报中央备案”;已建立省级革命委员会的省区,“成立地专级革命委员会,由省(级)革命委员会审查和批准,报中央备案”。由行文中“地专级”字样可知,截至1967年11月,国家层面还沿用着“专区”称谓。
据全国行政区划分年度统计,由最多时173个专区更名的“地区”数量增长为:1967年20个,1968年58个,1969年86个,1970年140个,1971年163个……一说于1973年更名完毕。从地方资料看,这场波及全国、延续数年的“更名潮”,始于1967年率先成立省革命委员会的黑龙江、山东、贵州、山西、青海等地,所属“专区”一般在本级革命委员会成立时改称“地区”:山东省泰安、烟台、菏泽、济宁等专区在2月,临沂地区革命委员会成立于4月9日;也有“专区”走在省级前面的,如11月21日成立河北省石家庄“地区”革命委员会,而省革命委员会于次年2月3日成立。
按常规,全国行政区域通用名的变更关系修改宪法,审批权限非全国人大莫属,即便非常时期以“军管”或“文革组织”代行政府职能,也不像中央曾就专区更名“地区”做过统一部署——若是那样,相关行文应在省级政府档案查到,各省区具体落实也不会拖延那么长的时间。可是,若无中央以某种方式表态认可,并通过非常时期的施政渠道予以推广,这一地方行政建制改革岂能在各省区顺水推舟、众口一词?最终解开谜团,寄希望于新的线索与史料浮出水面。
如今,在水落石出、真相大白之前,专区更名“地区”的时间该如何表述呢?我以为,若就全国范围笼统而言,可写作“1967—1971年陆续更名”;具体到某个省区,应区别两种不同情况:
(一)省级未对“专区”更名作统一规定者,以各自成立“地区革命委员会”之日作为更名时间,彼此相差少则十天半月,多则一年半载。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名词典·河南卷》把各专区更名一律写作“1969年”,与史实误差可达一年——1968年1月27日河南省革命委员会问世之前,武汉军区临时党委于1月8日批准洛阳地区革命委员会组成、15日召开成立大会。
(二)省级统一更改“专区”通用名者,以省级权力机关行文批复或规定实施的时间为准。例如:甘肃省是1969年9月4日行文,10月1日实施;辽宁省是1970年7月13日行文;安徽、福建两省先后于1971年3月29日、6月17日行文。
至于说全国的专区系“1975年宪法规定改称地区”,乃是将追认非常年代既成事实的修改宪法误作“专区”更名时间,或许如此粗略表述本来就是编撰者的无奈之举。
本文原载中国地名委员会《地名工作通讯》1990年第2期,2010年9月13日收入作者在“新浪网”实名博客。“地名笔谈”刊载前,作者修订原文并配图,谨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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