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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学文化—什么是法执?

繁体中文】  作者:佚名   发布:2015年04月15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法执者:谓于诸法中确认有一实法或多实法常住不坏,或者确认外法实有,或者确认“实有外法能被觉知心意识、思量心末那识所触受”,是故执著种种心外法及心所生法而不能捨,是名法执。

二乘菩提唯在现观五蕴我、十二处我、十八界我悉皆虚妄上面用心,由是而断我见与我执;而不能现观诸法之实相,不能现观实无外法:不能现观外法从来不曾被自己觉知心所触、所知,不能现观万法皆是自心如来藏所生所显之现量,不能现观万法皆从自心阿赖耶识中直接、间接、辗转出生;

由是执著心外一切法为实有,或执著“实有心外之六尘法为七转识所触受”,故成法执。

然而法执之产生者,必定因于对六尘有分别性,因此产生六尘万法实有之执著,方能成就法执。

然而第八阿赖耶识心体,对于六法中一切法,都是从来离见闻觉知,从来都不领受六尘中之苦乐捨受,从来不起六尘法上之识别与思、受等心所法,如何能会有法执?

以上《成论》及《述记》中的开示,非常清楚的说明:法执的意思乃是说对于成佛之道所应證得的智慧境界相,还没有完全了知;也就是对于“一切法都是自心现量”的事实,还没有具足亲證,所以误认为心外实有一切法能被觉知心的自己所接触、感受、了知;因此而导致末那识被意识的不如理作意思维误导,所以执著心外实有六尘万法,所以成为法执。

这个法执的生起和存在,是必须与五别境的慧心所同时同处的;如果没有别境慧,法执就不能存在,因为佛菩提智所證的是一切种智,證得一切种智时,法执才能断尽;所以法执的修断究竟境界,就是亲證佛地一切种智的境界。

而这个佛地清净法界的境界,却是在三界中的一切无漏有为法上的所有种子(包括无漏有为法的取受性)的具足亲證与了知,所以都不是离境界相的;

若想要了知佛地的这些境界相,就必须依五别境心所法中的慧心所,才能在因地中渐次修习断證,直至佛地之时方才断尽法执。

然而等觉以下菩萨之第八识,一向皆只有五遍行心所法,……,从来不曾有五别境心所法,则第八识是没有六尘中的慧心所的;而法执的存在与运作,却是必须有六尘中慧心所,才能相应的;

异熟识、阿赖耶识既然从来没有慧心所,又如何能够有法执呢?

【来源:网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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