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湘溯源—列强胁迫下的长沙开埠
【以稿换稿】 作者:佚名 发布:2015年04月15日 阅读: 次 【繁体中文】【小 中 大】
由于湖南地处内陆,加上湖南人民对外来侵略势力的顽强抵制,所以在19世纪末以前,西方列强一直没有能够在湖南取得稳固的立足处所。到19世纪末,随着资本主义向帝国主义的过渡,特别是由于湖南的反洋教宣传而鼓动起来的长江流域反洋教斗争浪潮,使得外国侵略者更加紧了对湖南的侵略步伐。他们认为“如果要这些不断的混乱能够结束的话,湖南必须变得低首下心,它的两个或三个大的商业中心,必须向外国商业开放”。长沙、湘潭、岳州、常德等地被他们看作是理想的开放之地。在英美帝国主义的要挟下,清政府和湖南地方当局被迫于1899年 l1月13日将岳州开辟为商埠。
但是,帝国主义列强并末因岳州开埠而满足,他们梦寐以求的是将湖南全省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长沙开辟为通商口岸。因此,在岳州开埠仅两个月后,英国侵略者便通过江汉关税务司马士向清政府提出“再开长沙”的要求。嗣因义和团运动和自立军起义相继爆发,此议才暂时搁下。
《辛丑条约》签订后,英帝国主义又一次扮演着侵略急先锋的角色,于1902年率先派代表团来华与清政府谈判新的通商行船条约和新税则。谈判中,英国一方面将长沙作为新增通商口岸之一提出,另一方面又于会外加意拉拢和利用刘坤一、张之洞等勉方实力人物。于是条约还未正式签订,便出现长沙“作为自开码头,期以一年后开办在案”的怪事。接着,又有4月2日张之洞致外务部与湖南巡抚商开口岸电:“长沙已有湘抚商妥,可作为自开口岸,议定由一年后开办,以便布置一切”。到9月5日中英正式签订的《续议通商行船条约》中,清政府即同意长沙为新增通商口岸。
继英国之后,要求开放长沙的是日本。长时间的断断续续的谈判结果,是1903年10月9日《中日通商行船续约》的签订。该条约规定,长沙将在条约批准换文6个月以内开作通商口岸。
清政府和湖南地方当局由于英日的交相威逼,被迫同意将长沙辟为通商口岸后,列强又在长沙商埠区域的界址问题上横生枝节,纠缠不休。190;年年底,湖南巡抚赵尔巽电咨外务部,请岳州税务司夏立士(美国人)来长沙会订通商章程,履勘租界界址。夏立士来湘后经与湖南洋务局官员实地查勘,以长沙北门外“地势平衍,西梳湘河,东傍铁路”,可作通商租界,日本驻汉口领事永泷久吉也认为舍此别无他处,并于6月与长沙关监督朱延熙签订了《长沙通商口岸租界章程》及《租界附属章程》,规定长沙北门外南以城墙为界,东以铁路线至新码头为界,北以浏阳河,西以湘江为界作为商埠区域。其地势之宽,“以较岳州,加增不止十倍”。当时湖南当局认为北门外一带比较荒凉,让给侵略者来做生意无关紧要;而日本侵略者为了防范英国干涉和竞争,只求早日达成协议,因此迁就了这一规定。后以北门外沿河不便泊船,又议定于西门外沿河地段,自永州码头起至鱼码头止,准予租用。
但是,英国对此极为不满。它借口长沙北门一带是“洼下”之地,易遭水淹,声称通商租界应包括城池在内,允许洋商进城开行设栈,率先向湖南巡抚部院和长沙府署要挟,美、德、法等国也随声附和,声明不承认日本与湖南当局所订的“租界章程”。而6个月开埠的限期又快到,使得湖南当局骑虎难下,十分尴尬。日本方面却又不断催促,湖南当局只好如约于1904年7月1日正式实行“开埠”。海关设于水陆洲上,由夏立士任税务司,以盐法道朱延熙兼海关道。
对此,英国方面立即向湖南巡抚部院提出所谓“严重抗议”,并向清政府外务部提出交涉,重申改变长沙通商租界地段的无理要求。湖南地方当局认为如果“华洋杂居,彼此龃龉,实无法可以保护,后患何可胜言!”并据此予以驳斥,不同意改变长沙通商租界地段。此时日本从侵略者的共同利益出发,突然改变态度,又和英、美一起,联衔照会湖南巡抚部院,横蛮要求长沙商埠应不分城内、城外,听其自由租地。
湖南地方当局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下未敢接受侵略者的要求。而洋商却已经在事实上展开了横蛮无理的侵占行动,非法破坏中国领土主权,在租地界限以外,任意租地兴建洋行、堆栈和商业机构。因而引起1905-1906年间旷日持久的“华洋杂处交涉”。
长沙开埠后,欲留难填的英国、日本又胁迫清政府和湖南地方当局将常德、湘潭两地辟为“寄港地”,允许外轮在两地行驶,运载货物旅客。
随着岳州、长沙相继开埠和湘潭、常德辟为寄港地,帝国主义便组成了以长沙为据点,岳州、常德、湘潭为支点的经济侵略网,进一步加深了对湖南的经济掠夺,严重地阻碍了民族工商业的发展。同时,由于挟着巨额资本的洋行集中于长沙,使长沙不仅取代了岳州的商业地位,常德、湘潭的商业也不能不唯长沙马首是瞻。还应指出,长沙开埠对长沙乃至湖南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进一步解体起了促进作用,从客观上也适应了社会化大生产的兴起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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