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主要少数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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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是多民族居住地区之一。各族人民共同开发和建设广东,共创具有地域特色的岭南文化,为丰富和发展中华文化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先秦,广东境内原住南越、西瓯、骆越、闽越等族群居民,史称“百越”,内中“各有种姓”。秦统一全国后,经略岭南,中原人陆续南迁入粤,其中有将领、士卒、商贾、赘婿、和谪徙罪人及平民百姓。西汉初,真定人赵佗乘中原战乱,自立为南越武王,守卫岭南。由于中原人与越人“杂居其间,乃稍知言语,渐见礼化。…于是教其耕稼,制为冠履,初设媒娉,始之姻娶,建立学校,导之礼仪。”(见《后汉书·南蛮传》)说明中原文化自秦汉肇始,全面浸润五岭地区百越族群的原始文化,以双向交融并经历自身发展与嬗变过程,部分越人外迁,或融入另一个族体,或蜕化为另一个新的族群,如俚、僚等。南方壮侗语族,含壮、布依、傣、侗、黎等各民族以及东南亚一些国家的民族,都与古代百越族群有历史渊源关系。由北方迁入的中原人与岭南越人相交融逐渐成广府、潮汕、客家和3个民系的雏型,均为汉民族分支。至南北朝后期,史称“莫徭”的部分先民由湘入粤,于粤北生息,成为瑶族先民主体。另一支于莫徭有渊源关系的族群由湘入粤后,往东方向传播繁衍,与畲族先民主体的形成有密切关系。唐代,广州已成为中国对外通商的口岸之一,有大食和波斯信仰伊斯兰教的商人和宣教人员经海上丝绸之路来到广州,部分常住定居,成为广东回族先民的组成部分。至明代及清初,中央王朝又陆续征调华东、华北和东北等地信仰伊斯兰教的军官士卒,驻粤留居广州,形成广东回族主体。在这一时期,西北等地同一×信仰的商人和×职业者也先后陆续来粤,共同凝聚成回族群体。元末,桂北山区有部分壮族移入粤北,至明代中叶中央王朝又从广西征“俍兵”来粤执行防务。回师之时,有少数留居粤北连山等地,为广东壮族的主体部分。明正德年间,今粤南?山等地的部分越族人陆续北迁至广东防城的澫尾、巫头、山心等3个岛屿定居,从事渔业(于1958年改称京族)。明家境至万历年间,中央王朝又从广西抽调一批士兵到海南岛驻防,此后落籍海南,称苗族。满族是清代乾隆时从京津两地抽调到粤驻防的满洲八旗1500名将士及其所携眷属的后裔。辛亥革命时,在革命党人策动下,驻粤八旗军官兵率先脱离清王朝统治,促使广东“和平易帜”,满洲八旗由军转民,落籍广州,成为广东多民族大家庭中的又一成员。
至1949年9月,世居广东的少数民族有黎、苗、瑶、壮、回、满、畲、京等8个。
建国后,广东省行政区域有所变动,省内各少数民族成员亦随之有所变动。1965年起,居住于防城东兴各族自治县的京族划归广西壮族×所辖。世居海南岛的黎族、苗族于1988年4月海南建省而改变归属,至1988年4月,世居广东的少数民族有瑶、壮、回、满、畲等5个。
60年代后,特别是改革开放的80年代后,外省、区兄弟民族的部分人口渐渐入粤,广东(以1988年4月后的新的行政区划记述,下同)的各少数民族成员、人口数量及其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比例渐增。1964年7月1日统计,省内少数民族成员增至43个、18.2万人,占全省同期总人口的0.34 %;1990年7月1日统计,省内少数民族成员增至52个、人口35万,占全省同期总人口的0.56%。新增加超过千人以上的成员有苗、黎、侗、土家、蒙古、藏、傣、布依等族。而且,新近进入广东的各少数民族人口大多在广州、深圳等大、中城市。深圳、珠海、东莞、茂名等市,1953年7月1日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以前均是单一汉民族居住地区,未形成都市,至1990年上述各市的少数民族人口均超过全省同期占0.56的比例。世居广东的各少数民族成员的人口数量中亦有许多是新近由外省区来粤的,其中壮族最多。广东壮族1964年增长外,大部分是外地迁入的。新进入广东的各少数民族人口大多是在80年代改革开放后,时间相对不长,又很分散,至1990年尚未形成相对稳定的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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