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文秘家园>> 文献经典>> 经部>> 四书类

四书类

孟子注疏:卷九上·万章章句上(凡九章)

繁体中文】  作者:(汉)赵岐注/(宋)孙奭疏   发布:2013年04月21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万章者,万,姓;章,名。孟子弟子也。万章问舜孝,犹《论语》颜渊问仁,因以题其篇也。
  [疏] ○正义曰:前篇论离娄之明,此篇论万章问孝,盖以明者当明其行,而行莫大於为孝。今万章问孝,故以“万章”为此篇之题,以次於前篇矣。此篇凡十八章,赵氏分为上下卷。据此上卷,凡有九章而已。一章言孝为百行之本,无物以先之,虽富有天下,而不能取悦其父母也。二章言仁圣所存者大,舍小从大,达权之义,不告而娶,守正道也。三章言仁人之心。四章言孝莫大於严父,行莫大於蒸蒸。五章言德合於天,则天爵归之,行归於仁,则天下与之。六章言义於人,则四海宅心,守正不足,则圣位莫保者也。七章言贤达之理世务,推政以济时物,守己直行,不枉道以取容。八章言君子大居正位,以礼进退,屈伸达节,不违贞信。九章言君子时行则行,时舍则舍,故能显君明道,不为苟合。其馀九章,分在下卷,各有说焉。
  ○注“万章”至“篇也”。
  ○正义曰:万章,孟子弟子,已说在叙段。云:“《论语》颜渊问仁”者,盖《论语》第十二篇,首颜渊问为仁,孔子曰:“克己复礼为仁。”因以“颜渊”目其篇,盖其文也。《孟子》於此则而象之尔。
  万章问曰:“舜往于田,号泣于旻天,何为其号泣也?”问舜往至于田,何为号泣也?谓耕于历山之时然也。孟子曰:“怨慕也。”言舜自怨遭父母见恶之厄而思慕也。万章曰:“父母爱之,喜而不忘。父母恶之,劳而不怨。然则舜怨乎?”言孝法当不怨,如是舜何故怨?曰:“长息问於公明高曰:‘舜往于田,则吾既得闻命矣。号泣于旻天、于父母则吾不知也。’公明高曰:‘是非尔所知也。’长息,公明高弟子。公明高,曾子弟子。旻天,秋天也。幽阴气也,故诉于旻天。高非息之问不得其义,故曰非尔所知也已。夫公明高以孝子之心为不若是恝。恝,无愁之貌。孟子以万章之问,难自距之,故为言高、息之问对如此。夫公明高以为孝子不得意於父母,自当怨悲,岂可恝恝然无忧哉。因以万章具陈其意耳。‘我竭力耕田,共为子职而已矣。父母之不我爱,於我何哉?’我共人子之事,而父母不我爱,於我之身独有何罪哉?自求责於己而悲感焉。帝使其子九男二女,百官牛羊仓廪备,以事舜於畎亩之中。帝,尧也。尧使九子事舜以为师,以二女妻舜,百官致牛羊仓廪,致粟米之饩,备具馈礼,以奉事舜於畎亩之中。由是遂赐舜以仓廪牛羊,使得自有之。《尧典》曰:“厘降二女”,不见九男。孟子时,《尚书》凡百二十篇,逸书有《舜典》之《叙》,亡失其文。孟子诸所言舜事,皆《舜典》逸书所载。独丹朱以胤嗣之子,臣下以距尧求禅,其馀八庶无事,故不见於《尧典》。犹晋献公之子九人,五人以事见於《春秋》,其馀四子亦不复见於经。天下之士多就之者,帝将胥天下而迁之焉;为不顺於父母,如穷人无所归。天下之善士,多就舜而悦之。胥,须也。尧须天下悉治,将迁位而禅之。顺,爱也。为不爱於父母,其为忧愁,若困穷之人无所归往也。天下之士悦之,人之所欲也,欲,贪也。而不足以解忧。好色,人之所欲,妻帝之二女,而不足以解忧;富,人之所欲,富有天下,而不足以解忧;贵,人之所欲,贵为天子,而不足以解忧。人悦之、好色、富、贵,无足以解忧者,惟顺於父母可以解忧。言为人所悦,将见禅为天子,皆不足以解忧,独见爱於父母为可以解己之忧。人少则慕父母,知好色则慕少艾,有妻子则慕妻子,仕则慕君,不得於君则热中。慕,思慕也。人少,年少也。艾,美好也。不得於君,失意於君也。热中,心热恐惧也。是乃人之情。大孝,终身慕父母,五十而慕者,予於大舜见之矣。”大孝之人,终身慕父母。巷老莱子七十而慕,衣五采之衣,为婴儿匍匐於父母前也。我於大舜见五十而尚慕父母。《书》曰:“舜生三十徵庸,三十在位。”在位时尚慕,故言五十也。
  [疏]“万章问舜往于田”至“予於大舜见之矣”。
  ○正义曰:此章指言夫孝,百行之本,无物以先之,虽富有天下,而不能取悦於其父母,莫有可也。孝道明著则六合归仁矣。“万章问曰:舜往于田,号泣于旻天,何为其号泣也”者,万章问孟子,谓舜往耕于田,乃号泣于旻天,是何为其号泣於此也?旻天,秋天之号也,以其情主乎悯也,《尔雅》曰“秋曰旻天”是也。“孟子曰:怨慕也”,孟子答之曰:舜所以号泣于田者,自怨遭父母之恶而思慕之也。“万章曰:父母爱之”至“怨乎”,万章又曰:父母以慈爱爱息其子,子则当喜悦而不敢忘其父母之所爱;父母恶之,其子亦当勤劳奉事之而不可怨恨父母。今舜若是,则舜诚有怨恨父母乎?“曰:长息问於公明高”至“是非尔所知也”,孟子难以自为言拒之,乃托以长息问公明高之言而答也。言长息常问公明高曰:舜往于田,则我既以得闻教命矣,号泣于旻天,则我不能知也,故问之。公明高乃答之曰:此非尔所能知者也。以其所问不得其义,故答之此也。“夫公明高以孝子之心为不若是恝”至“於我何哉”者,孟子又言夫公明高以谓孝子之心,有不得意於父母,为不若此恝恝然而无忧也,以其有不得父母意,故有是怨也。其舜必谓我竭尽其力而耕作田业,以供为子之事,以奉养父母,而父母今反不我爱恤,诚於我有何罪哉?故自求责於己,而号泣怨慕也。“帝使其子九男二女”至“予於大舜见之矣”。孟子至此,乃继其言而答万章,言舜尧帝使其子九男与二女,兼百官及牛羊仓廪皆备具,以事舜於畎亩之中。天下之善士多就归舜而悦之者,尧帝又将须以天下而迁位让之,其舜尚以有不得爱於父母,其亦忧愁,若穷困苦极之人无所归告者矣。且天下之善士悦而就之,是人之所皆欲也,而尚不足以解舜之忧。好色之女,是人之所皆欲者也,妻以尧帝之二女,而尚亦不足以解舜之忧。富是人之所皆欲者也,而尧以百官牛羊仓廪备以事之,而尚亦不足以解舜之忧。贵是人之所皆欲者也,而尧将以天下迁而让之而为天子,尚亦更不足以解其忧。凡以人悦之、好色、富、贵此数者,皆无足以解舜之忧,惟得於父母然後可以解其忧。夫人少小之时则知思慕父母,及长知好其女色则思慕其少艾,有妻子则思慕其妻子,至於为仕则思慕其君,如不得遇於君,则热中心而恐惧之也,是则人之常情如此。如为大孝者,则终身思慕父母而不忘也。然则孟子言至於五十之岁者而思慕父母而不敢忘者,我於大舜见之矣。故历以此答其万章之问。
  ○注“耕于历山”。
  ○正义曰:上卷首章已说详矣。
  ○注“尧典”至“不复见”。
  ○正义曰:云“《尧典》曰:厘降二女,不见九男。惟丹朱胤嗣之子,臣下以距尧求禅,其馀八庶无事,故不见”,二女,即娥皇、女英是也。案《尚书·尧典》:”放齐曰:‘胤子朱,启明。’帝曰:‘吁,嚚讼,可乎?’”孔安国云:“胤,国名。子,爵。朱,胤子之名也。”《益稷》云:“无若丹朱傲。”孔注云:“丹朱,尧之子。”是尧九子,但见丹朱一人矣。其馀八子,亦未详,以其经传无见为云。如晋献公九人,以事见於《春秋》,馀四子亦不所见者。按鲁庄公二十八年《左传》云:晋献公娶于贾,无子。烝於齐姜,生秦穆夫人及大子申生。又娶二女於戎,大戎生重耳,小戎子生夷吾。晋伐骊戎,骊戎男女以骊姬。归,生奚齐。其娣生卓子。凡此九人,但见其此,即此五人是也。云“献公有九人”,按《史记·世家》云“献公有子九人,而太子申生、重耳、夷吾皆有贤行”,以此则知献公有子九人而已。其馀四者,亦以经传无见焉。
  ○注“慕,思慕”至“人之情”。
  ○正义曰:云“少,年少也。艾,美好也”者,盖世之传《孟子》者,以少女为少艾也。按《说文》云:“艾,老也,长也。”又按《礼记》云:“五十曰艾。”是则艾诚老长之称也,谓之少艾,安可乎?是则云艾、美好也者,又不知何据为之误也。殆亦未可知。
  ○注“老莱子七十而慕”至“《书》曰:舜生三十徵庸,三十在位”。
  ○正义曰:云老莱子者,按《高士传》云:“老莱子,楚人,少以孝行,养亲极甘脆,年七十,父母犹存,莱子服荆兰之衣,为婴儿戏亲前,言不称老,为亲取食上堂,足跌而偃,因为婴儿啼,诚至发中。楚室方乱,乃隐耕於蒙山之阳,著书号《莱子》,莫知所终。”又云老莱著五采五色斑斓之衣,出《列女传》,文今不载。
  万章问曰:“《诗》云:‘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信斯言也,宜莫如舜。舜之不告而娶,何也?”《诗·齐风·南山》之篇。言娶妻之礼,必告父母。舜合信此诗之言,何为违礼,不告而娶也?孟子曰:“告则不得娶。男女居室,人之大伦也。如告,则废人之大伦以怼父母,是以不告也。”舜父顽母嚚,常欲害舜。告则不听其娶,是废人之大伦,以怨怼於父母也。万章曰:“舜之不告而娶,则吾既得闻命矣。帝之妻舜而不告,何也?”礼,娶须五礼,父母先答以辞,是相告也。帝,谓尧。何不告舜父母?曰:“帝亦知告焉则不得妻也。”帝尧知舜大孝,父母止之,舜不敢违,则不得妻之,故亦不告也。万章曰:“父母使舜完廪,捐阶,瞽瞍焚廪。使浚井,出,从而揜之。完,治。廪,仓。阶,梯也。使舜登廪屋,而捐去其阶,焚烧其廪也。一说捐阶,舜即旋从阶下,瞽瞍不知其已下,故焚廪也。使舜浚井,舜入而即出,瞽瞍不知其已出,从而盖揜其井,以为舜死矣。象曰:‘谟盖都君,咸我绩。象,舜异母弟也。谟,谋。盖,覆也。都,於也。君,舜也,舜有牛羊仓廪之奉,故谓之君。咸,皆。绩,功也。象言谋覆於君而杀之者,皆我之功。欲与父母分舜之有,取其善者,故引为己之功也。牛羊,父母;仓廪,父母。欲以牛羊、仓廪与其父母。干戈,朕;琴,朕;弤,朕;二嫂,使治朕栖。’干,楯。戈,戟也。琴,舜所弹五弦琴也。弤,雕弓也,天子曰雕弓,尧禅舜天下,故赐之雕弓,尧禅舜天下,故赐之雕也。栖,床也。二嫂:娥皇、女英。使治床,欲以为妻也。象往人舜宫,舜在床琴,象曰:‘郁陶思君尔。’忸怩。象见舜生,在床鼓琴,愕然,反辞曰:我郁陶思君,故来。尔,辞也。忸怩而惭,是其情也。舜曰:‘唯兹臣庶,汝其于予治。’兹,此也。象素憎舜,不至其宫也,故舜见来而喜曰:惟念此臣众,汝故助我治事。不识舜不知象之将杀己与?”万章言我不知舜不知象之将杀己与?何为好言顺辞以答象也。曰:“奚而不知也?象忧亦忧,象喜亦喜。”奚,何也。孟子曰:舜何为不知象恶己也?仁人爱其弟,忧喜随之。象方言思君,故以顺辞答之。曰:“然则舜伪喜者与?”诈伪也。万章言如是则为舜行至诚,而诈喜以悦人矣。曰:“否!昔者有馈生鱼於郑子产,子产使校人畜之池。校人烹之,反命曰:‘始舍之,圉圉焉;少则洋洋焉,攸然而逝。’子产曰:‘得其所哉,得其所哉。’孟子言否,云舜不诈喜也。因为说子产以喻之。子产,郑子国之子公孙侨,大贤人也。校人,生池沼小吏也。圉圉,鱼在水羸劣之貌。洋洋,舒缓摇尾之貌。攸然,迅走水趣深处也。故曰得其所哉。重言之者,嘉得鱼之志也。校人出,曰:‘孰谓子产智?予既烹而食之,曰:得其所哉!得其所哉!’故君子可欺以其方,难罔以非其道。彼以爱兄之道来,故诚信而喜之,奚伪焉?”方,类也。君子可以事类欺,故子产不知校人之食其鱼。象以其爱兄之道来问舜,是亦其类也。故诚信之而喜,何为伪喜也?
  [疏]“万章问曰”至“奚伪焉”。
  ○正义曰:此章指言仁圣所存者大,舍小从大,达权之义也,不告而娶,守正道也。“万章问曰”至“何也”者,万章问孟子,言《齐风·南山》之诗有云“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如信此诗之言,宜莫如舜信之,今舜乃不告父母而娶,是如之何也?“孟子曰”至“是以不告也”,孟子答之,曰:舜如告父母,则不得娶之也,男女居室,是人之大伦者也,如告之,则舜必不得娶也,不得娶,是废人之大伦,以致怨怼於父母也。是以舜为此所以不告父母而娶也。“万章曰”至“何也”者,万章又问孟子,言舜之不告而娶,则我既已得闻教命矣,然尧帝而以二女妻於舜,而不告舜父母,是如之何也?故以此问之。妻者,以女嫁人谓之妻也。“曰:帝亦知告焉则不得妻也”,孟子又答之曰:帝尧亦知告舜父母,则舜父母止之,则不得以妻之也。“万章曰”至“不知象之将杀己与”,万章又问孟子,言舜之父母使舜完治仓廪,舜既登仓廪,即捐梯而下,瞽瞍不知已下,乃焚廪,欲因此以烧杀其舜;又使舜深浚其井,舜既浚井,即反出之,瞽瞍不知已出,又欲从而掩之,以溺杀其舜。其舜有弟名象,乃曰:谋揜盖而杀都君者,皆我之功也。都君,即象称舜也。然谓之都君者,盖以舜在侧微之时,渔雷泽,一年所居成聚,二年成邑,三年成都,故以此遂因为之都君矣。注曰:“都,於也”,其说亦通。又曰:牛羊与父母,仓廪与父母,干戈留我,琴亦留我,弤亦留我,二嫂使治我之床以为我妻。欲与父母分此,故先设言为谟盖都君者,咸我绩耳。於是象遂往入舜之宫,遇舜又在床而鼓五弦之琴,愕然反其辞曰:我气闭积思意君,故来此。遂忸怩其颜,而乃惭耻形於面容也,以其恐舜知已谋其二嫂故也。“舜曰:惟兹臣庶,汝其于予治”,是舜见象素不来至其宫,遂见至宫,乃曰:“念此臣之众,汝其来助我治耳。如此,故万章乃问孟子,言舜帝不知其弟象之将欲杀其己与?故以此好言而答其象也。“曰:奚而不知也,象忧亦忧,象喜亦喜”,孟子又言舜何为而不知象谋杀己也?以其仁人爱其弟,故象忧亦忧,象喜亦喜,故以好言答之也。曰:然则舜伪为喜以悦人者与?“曰否”至“奚伪焉”,孟子又答之曰:舜非伪喜以悦人者矣,又引以子产有馈生鱼事而证之。言往者有人馈赐生鱼於郑之子产,子产受之,乃使主池沼之吏曰校人者畜养於池。校人烹煮而食之,遂反归命告於子产曰:我始初放之於池,则鱼尚羸乏圉圉然於水而未游,少顷则洋洋然舒缓摇尾,而走趣於深处。子产信之以为然,乃曰此鱼是得其所养哉。故重言之,乃叹鱼之得志於水甚快然也。其校人乃出而与人曰:谁谓子产为智者,有知於人?予既烹煮而食其鱼,子产乃曰得其所哉,得其所哉。如此,孟子故於此言,故君子者可欺伪以其方类,难诬罔全以非其道也。彼象谓以郁陶思君,是以爱兄之道来至於宫,是以但欺以其方类也,故舜遂必以诚深信之而喜其来,故以好辞答之矣,何为以舜为伪喜者焉。言舜不伪也,亦若校人欺子产之谓,故子产亦必曰得其所哉,得其所哉耳。所谓方类者,以其在疑似之间故也。
  ○注“完,治”至“为死矣”。
  ○正义曰:云捐去其阶焚舜之说,不若旋阶之说通也。按《史记》云:瞽瞍欲杀舜,使舜上涂廪,瞽瞍从下纵火焚廪,舜乃以两笠自扞而下去,得不死。後瞽瞍又使舜穿井为匿空旁出,舜既入深,瞽瞍与象共下土实井,舜从匿空旁出去,瞽瞍与象喜,以为舜死矣。象曰:本谋者,象之谋也。象於是与父母分,於是曰:“舜妻尧二女与琴,象取之,牛羊仓廪事父母。象乃止舜宫居,鼓其琴,舜往见之,象愕不怿曰:我思舜,正郁陶。舜曰:然尔其庶。舜复事瞽瞍,爱弟弥谨。凡此亦其事也。以《史记》观之,则捐阶之说,是此之文也。大抵学者不可执此以为深然也,当以意喻,默然有自判之论可矣。
  ○注“干楯戈戟也”至“妻也”。
  ○正义曰:云“干,楯也”者,按孔安国云“干,楯也”,《周礼》掌五兵五楯,郑玄“五,干橹之属”。云“戈戟也”者,《礼图》云:戈,今之勾戟,或谓之鸡鸣,或之拥颈内谓胡,以内接秘者也。长四寸,胡六寸。疏云:胡子横插,微邪向上,不勾。不勾,似罄之折杀也。又云:戟,今之三锋戟也,内长四寸半,胡长六寸,以其与戈相类,故云戈戟也。论其则别矣。云“雕弓天子之弓”者,雕弓,漆赤弓也,《尚书》云:“彤弓,一彤矢百。”孔安国云:“诸侯有大功,赐弓矢,然後专征伐,彤弓,所以讲德习射,藏示子孙。”《周礼·司弓》云:“天子之弓合九而成规,诸侯之弓合七而成规,大夫合五而成规,士合三而成规。”是其等也。云“五弦琴”者,《史记》云“舜弹五弦之琴”是矣。云栖床者,盖取类於禽栖故也。以其床则主木而言,栖则主栖而言,二女即娥皇、女英是也。
  ○注“郑子国之子公孙侨”者。
  ○正义曰:按《左传》云:子产,穆公之孙,公子发之子,名侨,公子之子曰公孙。襄三十年执郑国之政,为郑大夫。公子发,字子国。公孙之子,以王父字为氏,据後而言,故称为国侨。
  万章问曰:“象日以杀舜为事。立为天子则放之,何也?”怪舜放之何故。孟子曰:“封之也,或曰放焉。”舜封象於有庳,或有人以为放之。万章曰:“舜流共工于幽州,放驩兜于崇山,杀三苗于三危,殛鲧于羽山,四罪而天下咸服,诛不仁也。象至不仁,封之有庳,有庳之人奚罪焉?仁人固如是乎?在他人则诛之,在弟则封之。”舜诛四佞,以其恶也。象恶亦甚,而封之,仁人用心当如是乎?罪在他人当诛之,在弟则封之。曰:“仁人之於弟也,不藏怒焉,不宿怨焉,亲爱之而已矣。亲之欲其贵也,爱之欲其富也。封之有庳,富贵之也。身为天子,弟为匹夫,可谓亲爱之乎?”孟子言仁人於弟,不问善恶,亲爱之而已。封者欲使富贵耳。身既已为天子,弟虽不仁,岂可为匹夫?“敢问或曰放者何谓也?”万章问放之意。曰:“象不得有为於其国,天子使吏治其国而纳其贡税焉,故谓之放,岂得暴彼民哉!象不得施教於其国,天子使吏代其治,而纳贡赋与之,比诸见放也。有庳虽不得贤君,象亦不侵其民也。虽然,欲常常而见之,故源源而来,不及贡,以政接于有庳。虽不使象得豫政事,舜以兄弟之恩,欲常常见之无已,故源源而来,如流水之与源通。不及贡者,不待朝贡诸侯常礼乃来也。其间岁岁自至京师,谓若天子以政事接见有庳之君者,实亲亲之恩也。此之谓也。”此“常常”以下,皆《尚书》逸篇之辞。孟子以告万章,言此乃象之谓也。
  [疏]“万章问曰”至“此之谓也”。
  ○正义曰:此章指言恳诚于内者,则外发于事,仁人之心也。象为无道极矣,友于之性,忘其悖逆,况其仁贤乎。“万章问曰:象日以杀舜为事,立为天子,则放之,何也”者,万章问孟子,以谓象日日以谋杀舜为事,然舜既立为天子,则放象而不诛,如之何?“孟子曰:封之也,或曰放焉”,孟子答之曰:是封象也,或人言放焉。“万章曰”至“在弟则封之”,万章又问舜流共工於幽州,放驩兜於崇山,杀三苗于三危,殛鲧于羽山,诛罪此四者,而天下於是咸服,此乃是诛戮其不仁者也。然象傲极不仁,乃反封之於有庳之国,则有庳之国中人何罪也,仁人固肯如此乎?在他人之恶则诛戮焉,在弟则封之国,故曰仁人固如是乎?万章之意,以谓仁人必不肯如此也。孔安国注《尚书》云:“共工象恭滔天,足以惑世,故流放之。幽州北裔。水中可居者曰洲。驩兜党於共工,罪恶同。崇山,南裔也。三苗,国名,缙云氏之後,为诸侯,号饕餮。三危,西裔。鲧方命圮族,绩用不成。羽山,东裔,在海中。”按《史记》云:“共工,少皥氏不才子,天下谓之穷奇者也。驩兜,帝鸿氏不才子,天下谓之混沌者也。鲧,颛顼氏不才子,天下谓之饕餮者也。”“曰:仁人之於弟也”至“可谓亲爱之乎”,孟子又答之,曰:仁者之人於其弟也,不藏怒心,不隔宿怨,但亲爱之而已,所以亲之者,以欲其贵也;爱之者,以欲其富也。今舜封象於有庳者,是所以富贵之也,如舜身自为天子,而使弟只为之匹夫,可谓为亲爱其弟者乎?有庳,国之名号也。“敢问或曰放者何谓也”,万章又问孟子:或人言放之者,是何所谓也?“曰:象不得有为於其国”至“此之谓也”,孟子又答之曰:象之於庳,不得施政教於其国中,天子使吏代之以治其国,而纳天子之贡赋焉,故谓之为放也。象岂得暴彼有庳之国民哉?以其使吏代之故也。虽然,不使象得施政教,而舜以兄弟亲亲之恩,欲常常见之,故源源如水之流与源而通,不以朝贡之诸侯常礼乃来也。其自至而见天子如天子,以政事接见於有庳之君也。故孟子云是此之谓也。
  ○注云“自常常已下,皆《尚书》逸篇之辞”。
  ○正义曰:按《隋·经籍志》,《尚书》逸篇出於齐、梁之间,考其篇目,似孔氏壁中书之残缺者,故附《尚书》之末,唐有三卷,徐邈为之注焉。盖其文也。
  咸丘蒙问曰:“语云:盛德之士,君不得而臣,父不得而子。舜南面而立,尧帅诸侯北面而朝之,瞽瞍亦北面而朝之。舜见瞽瞍,其容有蹙。孔子曰:‘於斯时也,天下殆哉,岌岌乎。’不识此语诚然乎哉?”咸丘蒙,孟子弟子。语者,谚语也。言盛德之士,君不敢臣,父不敢子。尧与瞽瞍皆臣事舜,其容有蹙踖不自安也。孔子以为君、父为臣,岌岌乎不安貌也,故曰殆哉。不知此语实然乎?孟子曰:“否!言不然也。此非君子之言,齐东野人之语也。东野,东作田野之人所言耳。咸丘蒙,齐人也,故闻齐野人之言。《书》曰“平秩东作”,谓治农事也。尧老而舜摄也。《尧典》曰:‘二十有八载,放勋乃徂落,百姓如丧考妣。三年,四海遏密八音。’孟子言舜摄行事耳,未为天子也。放勋,尧名。徂落,死也。如丧考妣,思之如父母也。遏,止也。密,无声也。八音不作,哀思甚也。孔子曰:‘天无二日,民无二王。’舜既为天子矣,又帅天下诸侯以为尧三年丧,是二天子矣。”日一,王一,言不得并也。咸丘蒙曰:“舜之不臣尧,则吾既得闻命矣。不以尧为臣也。《诗》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而舜既为天子矣,敢问瞽瞍之非臣如何?”《诗·小雅·北山》之篇。普,遍。率,循也。遍天下循土之滨,无有非王者之臣,而曰瞽瞍非臣如何也?曰:“是诗也,非是之谓也。劳於王事,而不得养父母也。曰:‘此莫非王事,我独贤劳也。’孟子言此诗非舜臣父之谓也。诗言皆王臣也,何为独使我以贤才而劳苦,不得养父母乎?是以怨也。故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如以辞而已矣,《云汉》之诗曰:‘周馀黎民,靡有孑遗。’信斯言也,是周无遗民也。文,诗之文章所引以兴事也。辞,诗人所歌咏之辞。志,诗人志所欲之事。意,学者之心意也。孟子言说诗者当本之,不可以文害其辞,文不显乃反显也。不可以辞害其志,辞曰“周馀黎民,靡有孑遗”,志在忧旱灾,民无孑然遗脱不遭旱灾者,非无民也。人情不远,以己之意逆诗人之志,是为得其实矣。王者有所不臣,不可谓皆为王臣,谓舜臣其父也。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尊亲之至,莫大乎以天下养。为天子父,尊之至也。以天下养,养之至也。尊之至,瞽瞍为天子之父;养之至,舜以天下之富奉养其亲。至,极也。诗曰:‘永言孝思,孝思惟则。’此之谓也。《诗·大雅·下武》之篇。周武王所以长言孝道,欲以为天下法则。此舜之谓也。《书》曰:‘祗载见瞽瞍,夔夔斋栗,瞽瞍亦允若。’是为父不得而子也。”《书》,《尚书》逸篇。祗,敬。载,事也。夔夔斋栗,敬慎战惧貌。舜既为天子,敬事严父,战栗以见瞽瞍。瞍亦信知舜之大孝,若是为父不得而子也,以此解咸丘蒙之疑。
  [疏]“咸丘蒙”至“不得而子也”。
  ○正义曰:此章指言孝莫大於严父而尊之矣,行莫过於蒸蒸而执子之政者也。此圣人轨道,无有加焉。“咸丘蒙问曰”至“诚然乎哉”者,咸丘蒙问孟子曰:谚语有云,盛德之士,君不得而臣之,父不得而子之。今舜向南面而立为天子,尧帝乃率天下诸侯北面而朝之,而舜见瞽瞍,其容蹙踖然而不敢自安。孔子亦云:於此时也,而天下危殆岌岌乎如也。岌岌,不安之貌也。然未知此谚语,实如是乎?“孟子曰:否,此非君子之言,齐东野人之语也”者,孟子答以否,不然也,此语非君子之言也,即齐东作田野人之语也。“尧老而舜摄之”至“是二天子矣”,孟子又言尧帝既老,而舜於是摄权尧行事耳,未为天子也。《尧典》之篇有云:言舜摄尧行事,至二十有八年,放勋乃徂落而死。放勋,尧之号也。魂气往为徂,体魄殒为落,大抵则死也。尧既死,天下百姓如丧其父母,三年,四海之内绝尽八音,以其哀思之甚也。《礼记》曰:“生曰父曰母,死曰考曰妣。”郑注云:考,成也,言其德行之成也。妣之言媲也,媲於考故也。八音:金、石、丝、竹、匏、土、革、木是也。孔子云天无两日,民无两王,如舜既为天子矣,又率诸侯以为尧三年之丧,是则为二天子矣。言日与王不可得而并也。以其舜方摄尧行事,未为天子故也。“咸丘蒙曰”至“非臣如何”者,咸丘蒙又言舜之不得臣尧,则我既得闻教命矣,然而《诗·小雅·北山》之篇有云:遍天之下,莫非为王之土地;循土之滨,莫非为王之臣。而舜既得为天子矣,敢问舜父瞽瞍之非臣,是如之何?“曰:是诗也,非是之谓也”至“是周无遗民也”者,孟子又答之曰:此《北山》之诗,云非是舜臣父之谓也,其诗盖言勤劳於王事而不得奉养其父母者也,故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言皆是王臣也,以其无非为王事者也,何为独使我以贤才而劳苦,不得奉养其父母也?故以是而怨之也。故说诗者不以文而害逆其辞,又不可以其辞而害逆其诗人之志,以己之心意而逆求知诗人之志,是为得诗人之辞旨。人如说诗者,但以歌咏之辞为然,而不以己之意而求诗人志之所在,而为得诗人之旨而已矣,则《云汉》之篇,有云“周馀黎民,靡有孑遗”,信此言也,是周无遗民矣。殊不知此《云汉》之诗,其诗人之志盖在忧旱灾,以其多有死亡者矣,今其馀民无有单孑得遗脱不遭旱灾者,非谓无民也。孑,单也。孟子引此,所以证此《北山》之诗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亦非谓舜臣父之意也。“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至“是为父不得而子也”者,孟子又言孝子之至,不可以有加者,莫大乎尊亲为之至也;尊亲之至,莫大乎以天下奉养其亲,是为尊亲之至也。今瞽瞍为天子之父,是舜尊亲之至者也;舜以天下奉养之,是养之至者也。《诗·大雅·下武》之篇云:武王长言孝心之所思,所思者,维则法大王、王季、文王三后之所行耳。此亦舜之谓也。《书》於《大禹谟》篇亦云:舜敬以事,见于父,夔夔然悚惧斋庄战栗,瞽瞍亦信顺之。见舜以瞍为父,而不得子之也。孔安国注云:“祗,敬。载,事也。允,信。若,顺也。”
  ○注“咸丘蒙”。
  ○正义曰:云为孟子弟子齐人也者,他经传未详。今按《春秋》桓公七年有“焚咸丘”,杜预云:“咸丘,鲁地。”以此推之,则此所谓咸丘蒙者,岂咸丘之人,有以蒙为名者邪?是未可知也。注乃云“齐人也”者,盖鲁国,孟子时为齐之所侵,故咸丘之地乃为齐之地故也。有所问於孟子,即为弟子矣。
  ○注“《书》平秩东作”。
  ○正义曰:孔安国《传》云:“平均次序东作之事,以务农也。”
  ○注“《诗·小雅·北山》之篇。
  ○正义曰:此篇盖剌幽王役使不均,己劳於从事而不得养其父母也。
  ○注“《大雅·下武》之篇。
  ○正义曰:此诗盖咏武王有圣德,复受天命,能昭先人之功也。
  ○注“逸篇”。
  ○正义曰:据今《大禹谟》有云此,非特止於逸篇文也已矣。

【来源:作者原创】

 

文秘文章

用户评论

(以下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网友评论共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