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志》卷之四·学校类 一、庙学
【繁体中文】 作者:明-林有年 发布:2016年06月07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学 校 类
学校,化原也。为教宜崇,为制宜广。故古之教者,家有塾,党有庠,术有序,示广也。大学始教,皮弁祭菜,示崇也。安溪虽当僻邑,而礼乐衣冠井井可观,噫!可以观化矣。作《学校志》。其目有三。
一、庙学
古人建国君民,必以教学为先。《诗》颂泮宫,《礼》先释菜。历代因庙建学,所以重报祀、育贤才,岂非为政者之首务乎!志《庙学》。
学宫 在县治东南。宋咸平四年,摄令尉宋文炳、主簿弭忠信始建,在县治西南隅。宣和六年,迁于县治之东。绍兴十二年,县令杨干始定今基,枕凤山,瞰龙津,笔架前峙,最为秀拔。元至正,毁于兵。国朝洪武六年,郡士蒋宗禧倡义重建。十四年,知县侯士举踵而成之。岁久蠹坏。正统十二年,知县路亨重建。成化间知县谷廷怡、正德间知县王廷佐、嘉靖间知县龚颖、黄怿先后继修。然皆狃于未备之制,且其址滨溪,积久渐崩。诸士屡请,竟未有能改者。嘉靖二十一年,本府通判陈尧典署县事,始谋是役,以其水冲气薄,将前基再移过西旁数丈,乃前吴辉所送朱文公祠地,经营未就。二十四年,知县程秀民至,遂为主成,以署印县丞马一洪所举义士,分董厥役,乃上请赎金,下输民助,鸠工而改建之。然西畔地基犹隘,佥事余公爌按视,辟民地一厢方之,既而基址始正。知县汪公瑀继至,加意造作,建棂星门、启圣祠、文公祠及诸垣宇之未备者。于今,庙貌伟丽,始克集于大成云。
大成殿 原在学基东。正统十二年,知县路亨重建。嗣是寝坏。嘉靖二十四年,再晢建在明伦堂前。二十八年,知县汪瑀成之。
东西庑 各七间。
戟 门 五间。
棂星门 三间,在戟门之前。二十八年,知县汪瑀建。
启圣公祠 嘉靖十年,制天下学校,别立一祠,中祀叔梁纥,题称“启圣公孔氏神位。”以颜无繇、曾点、孙鲤、孟孙氏配,俱称“先贤某氏神位”。以程珦、朱松、蔡元定从祀,俱称“先儒某氏神位”。先是宫祠狭隘,嘉靖二十八年,知县汪瑀改建,在训导衙之东。
朱文公祠 旧为书院。昔朱子为同安簿时,尝按事安溪,有题咏在通玄峰凤山庵间。正德十六年,知县龚颖即以凤山庵改为书院,塑像奉祀。嘉靖十六年,督学邵公锐谒视,虑其亵于樵牧,议徙于学。其地隘,无以容。得监生吴辉捐地,知县黄怿遂为鼎建,仍以宋县尹陈宓、簿陈淳二门人配享。今以其地新建文庙,因改旧启圣祠为文公祠,在敬一箴亭之后。
敬一箴亭 在文公祠前。
神厨
神库
省牲所
祭器库
历代褒崇之典:
唐玄宗始追谥孔子为“文宣王”。
宋真宗加谥“玄圣文宣王”,后诏改“至圣”。绍兴间,颁青玉圭一。
元成宗加号“大成至圣文宣王”。诏曰:“盖闻先孔子而圣者,非孔子无以明。后孔子而圣者,非孔子无以法。所谓祖述尧舜、宪章文武、仪范百王、师表万世者也。朕纂承丕绪,敬仰休风,循治古之良规,举追封之盛典,加号‘大成至圣文宣王’。遣使阙里,祀以太牢。于戏!父子之亲、君臣之义,永唯圣教之尊;天地之大、日月之明,奚罄名言之妙。尚资神化,祚我皇元。主者施行。”延祐六年 月 日判官霍恒立石。
皇明诏旨 洪武三年六月初三日,诏曰:“其孔子,善明先王之要道,为天下师,以济后世,非有功于一方一时者比。所有封爵,宜仍其旧。”
今上改至圣先师孔子 嘉靖十年,奉礼部勘合,大学士张王总奏议,引吴沉《孔子封王辩》及夏寅、丘浚之论,以前代谥号未安,请改先师孔子。上可其奏,命两京国子监及天下学校,孔子神位题称“至圣先师孔子神位”,革王号及“大成文宣”之称;改殿称庙。四配先贤,称复圣颜子、宗圣曾子、达圣子思子,亚圣孟子。十哲两庑,皆称“先贤某子神位”。左丘明以下皆称“先儒某子神位”,不得复称公、侯、伯,以混成周一代封爵之制;又以章服所加,起于塑像之渎乱,钦遵皇祖南京国子监规制,命天下学校撤圣像,止制木为主,使不混于土木之妖,以别释氏之教。国初,乐舞用六佾,笾豆十数,至成化十三年,侍郎陈洪谟奏加笾豆十二,乐舞八佾。惟是则以为天子礼乐用之郊庙者,其在夫子,必不安享。命两京国子监遵照初制,用十笾十豆,府、州、县笾豆用八,乐舞用六。又见诸儒从祀,进退未当。制以申党、申枨,只存其一;公伯寮、秦冉、彦何、荀况、戴圣、刘向、贾逵、马融、何休、王肃、王弼、杜预、吴澄十三人罢祀;林放、蘧瑗、郑众、卢植、郑玄、服虔、苑宁七人各分祀于乡;将后苍、王通、欧阳修、胡瑗四人增入从祀。礼部仍刊御制《正孔子祀典说谕记》凡三本,颁行天下。于是历代未安之典,悉厘其陋,追崇孔子之制,始协诸中。今本学皆奉行如制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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