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5卷 卷三十五 陳鄒諸儒學案(全氏補本)
【繁体中文】 作者:佚名 发布:2016年06月07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陳鄒諸儒學案(全祖望補本)
陳鄒諸儒學案表
陳瓘 (子)正彙 (孫)大方
(《豐氏門人。) (從孫)淵(別為《默堂學案》。)
(元城同調。呂本 (別為《紫微學案》。)
中涑水、百源、二程私淑。) 曾恬
(鄞江、西湖再 詹勉(并見《上蔡學案》。)
傳。》)
廖剛
林宋卿
李郁(并見《龜山學案》。)
蔣璿
(父浚明。)
蔣珫
張琪
黃(別見《紫微學案》。)
(了翁續傳。)
鄒浩 (子)柄
(《龔氏門人。)
(了翁講友。)
(伊川私淑。)
(荊公再傳。)
唐廣仁 呂本中(別為《紫微學案》。)
(陳、鄒同調。涑水私淑)。
關治
(龜山門人。)
(二程再傳)。
陳正
夏候旄
唐恕
胡宗伋 (子)沂 孫拱
(孫)撙(并見《槐堂諸儒學案》。)
孫疇
(伯父子昇)。
孫介 (子)應時(別見《槐堂諸儒學案》。)
(附厲德輔)。
劉若川 (子)充實
(父陶)。 周必大
周必剛
周必彊
鄧名世
(并元祐之餘)。 鄒斌(別見《槐堂諸儒學案》。)
(鄧氏續傳)。
陳鄒諸儒學案序錄
祖望謹案:私淑洛學而未純者,陳了齋、鄒道鄉也。唐充之、關止叔,又其次也。了
◆齋兼私淑涑水、康節,
學徒最盛,建炎後多歸龜山。述《陳鄒諸儒學案》。(梓材案:是卷諸儒皆洛學私淑,而亦各有師承。其為元祐之餘者,附入是卷。)
◆清敏門人(王、樓再傳。)
忠肅陳了齋先生瓘陳瓘,字瑩中,南劍州人,學者稱為了齋先生。少好讀書,不喜為進取學。父母勉以門戶事,乃應舉,一出中甲科,為湖州教授。元祐初,蔡卞帥越州,先生為簽判,測知其心術,常欲遠之,屢引疾求歸,章不得上。檄攝通判明州,卞素敬道人張懷素且來越,卞留先生少須之,先生不肯止,曰:「『子不語怪力亂神』。斯近怪矣。」章惇入相,先生道謁,惇聞其名,詢當世之務,先生曰:「請以所乘舟為喻。偏重,可行乎﹖移左置右,其偏一也。」召為太學博士,遷校書郎。惇、卞主紹述之論,追貶溫公,上謗宣仁后。先生奏言:「堯、舜、禹皆以『若稽古』為訓。若者,順而行之;稽者,攷其當否。必使合于民情,所以成帝王之治。天子之孝與士大夫之孝不同。」帝意感悅。執政聞而憾之,出通判滄州,知衛州。徽宗即位,召為右正言,遷左司諫。先生論議持平,務存大體,不以細故藉口,未嘗及人晻昧之過,惟極論蔡卞、章惇、安惇、邢恕之罪。御史龔夬擊蔡京,朝廷將逐夬,先生言:「紹聖以來,七年五逐言者,皆與京異議。今夬又以言京罷,若公道何!」遂草疏論京。未及上,罷監揚州糧料院。先生出都門,繳四章奏之,并明宣仁誣謗事。帝密遣使賜以黃金百兩,改知無為軍。明年,還為著作郎,遷右司員外郎兼權給事中。宰相曾布使客告以將即真,先生語子正彙曰:「吾與丞相議事多不合,今若此,是欲以官爵相餌也。吾有一書論其過,將投之以決去就。」正彙願得書,先生喜,旦持入省,布使數人邀相見,甫就席,遽出書,布大怒,出知泰州。尋除名,竄袁州、廉州,移郴州,稍復宣德郎。正彙在杭告蔡京有動搖東宮,杭守蔡薿執送開封獄,並逮先生對簿。先生曰:「正彙聞京將不利社稷」,瓘豈得預知﹖以所不知,忘父子之恩而指其為妄,則情有所不忍;挾私情以符合其說,又義所不為。京之姦邪,瓘固嘗論之于諫省,不待今日也。」內侍黃經臣蒞鞫,聞其辭,失聲嘆息曰:「主上正欲得實,如言以對可也。」獄具,正彙猶以所告失實流海上,先生亦安置通州。先生嘗著《尊堯集》,議者以為言多詆誣,編置台州。宰相命凶人石悈知州事,執至庭,大陳獄具,將脅以死。先生揣知其意,大呼曰:「今日之事,豈被制旨邪!」悈失措,始告之曰:「朝廷令取《尊堯集》爾。」先生曰:「某以神考為堯,主上為舜,助舜尊堯,何得為罪!君所得幾何,乃亦不畏公議乎﹖」終不能害,又移楚州。先生篤學有識,通于《易》數,言事多驗,然持論一衷于理。初,蔡京知其才,待之加禮,先生不肯附麗,恬于進取。及居言職,疏劾奸慝,即所舉不避。嘗曰:「彼則『舉爾所知』,此則『為仁由己』。」識者重其言。宣和六年卒,年六十五。靖康初,贈右諫議大夫,諡曰忠肅。(參史傳。)
祖望謹案:了翁最宗元城,則以為涑水私淑弟子可也;每得明道之文,衣冠讀之,以為二程私淑弟子可也;精于《皇極》之學,以為康節私淑弟子可也。然而其淵源則出于豐氏,而豐氏出于樓氏。當安定、泰山、古靈倡學時,四明五先生隱約里巷,講學獨善耳。遠非諸公比也。一傳而豐氏,其傳已光大于世;再傳而遂得了翁、先之二人。然則椎輪為大輅之始,其功不可誣也。了翁弟子東南,其後多歸龜山之門。
(梓材謹案:先生為清敏墓志,自稱「門人敘復宣德郎賜緋魚袋陳瓘敘次」,是先生為豐氏門人之證。顧清敏兼事鄞江王氏,則先生不獨為樓氏再傳也。)
陳右司說
氣質一定而不能自易其習者,非以其不學與﹖氣質之用狹,道學之功大,習其所習者未嘗察也。天氣而地質,無物不然。人藐乎其間,奚以相遠﹖其道莫先于學。務學在于求師。
幼學之士,先要分別人品之上下,何者是聖賢所為之事,何者是下愚所為之事。向善背惡,去彼取此,幼學所當先也。顏子、孟子,亞聖也,學之雖未至。亦可為賢人。言溫而氣和,則顏子之不遷漸可學矣;過而能悔,又不憚改,則顏子之不貳漸可學矣。知埋鬻之戲不如俎豆,念慈母之愛至于三遷,自幼至老不厭不改,終始一意,則我之不動心亦可以如孟子矣。若立志不高,則其學皆常人之事,語及顏、孟,則曰:「我為孩童,豈敢學也!」此人不可以語上矣。先生長者見其卑下,必不肯與語,則其所與語皆下等人也。言不忠信,行不篤敬,過而不知悔,悔而不知改,皆下等人也。聞下等語,為下等事,譬如坐于房室之中,四面皆牆壁也,雖欲開明。不可得矣!
(梓材謹案:以上二條蓋錄自《小學》。)
學者須常自試,以觀己之力量進否。《易》曰:「或躍在淵,自試也。」此聖學也。
人之大惡,雖至于謀反大逆,若有一念悔心,使臨刑之際說「我悔也」,便須赦他,便須用他。
祖望謹案:此亦為王氏執迷不悟而發。
君子與人為善,故能養其大體而為大人,故能格君心之非而使天下利見,故能言動以為則法。後之人急急然惟欲己為是也,恐其叛己,以利誘之,以害敺之,天下終不以為然,而自以為過天下,何愚之甚!
學者非獨為己而已也,將以為人也。管仲生平多違禮,不若晏子之有節。然孔子稱晏子不過謂其「善與人交」,而盛稱管仲之仁,以管仲功及天下而晏子獨善其身。
學者非徒讀誦言語,撰綴文詞而已,將以求吾之放心也。故《大畜》之卦曰:「君子以多識前言往行,以畜其德。」所謂識者,識其是非也,識其邪正也,如是。故能畜其德。
今有人曰:「仕宦而使天下謂之賢人,是自取其善而歸過于其君也;使天下謂之不賢人,是自取其惡而歸美于其君也。」曰:是不然。此乃李斯分謗之說也。天下謂之不賢,未必不為其君之累。
孔子以柔文剛,故內有聖德而外與人同。孟子以剛文剛,故自信其道而不為人屈。眾人以剛文柔,故色厲而內荏。
楊子之書,唯是說到。孟子之書,則自得之。如平旦之氣,養浩然之氣,皆自得之語。孔子則并自得處亦無。
凡欲解經,必先反諸其身而安,措之天下而可行,然後為之說焉。縱未能盡聖人之心,亦庶幾矣。若不如是,雖辭辯通暢,未免乎鑿。今有語人曰:「冬日飲水,夏日飲湯。何也﹖冬日陰在外,陽在內,陽在內則內熱,故思水。夏日陽在外,陰在內,陰在內則內寒,故思湯。」雖甚辯者不能破其說也。然反諸其身而不安也,措之天下而不 可行也。
「為學日益,為道日損」,尋常人便說作兩事,失之遠矣。蓋語學則益,「見善必遷,有過必改」也;語道則損,「懲忿窒欲」也。二卦未嘗偏廢。
(梓材謹案:以上諸條,皆本呂氏《童蒙訓》。第謝山所節《童蒙訓》凡十四條,今移入《安定學案》者一條,移入《高平學案》者一條,移入《荊公新學略》者二條。)
先天之學,以心為本,其在經世者,康節之餘事耳!世學求《易》于文字,至于《皇極》,或以為考數之書。
祖望謹案:以下《邵氏聞見後錄》,皆答楊、游二公書。
《觀物》云:「防乎其防,邦家其長,子孫其昌。」是以聖人重未然之防,是之謂《易》之大綱。
康節云:「物理之學,不可強通。強通則失理而入于迷。」《皇極》之書,不可以強通者也。
康節非數學,其學在心。若欲觀休咎,則自有八卦可玩吉凶,何必更求之《皇極》之書﹖
祖望謹案:先生晚年私淑康節最深,故予于《康節學案》以景迂與先生牽連列之。先生之《集》五十卷,今不傳。予從呂文清《童蒙訓》及邵博《聞見後錄》中摭拾節略,得二十餘條,列之于此。先生所以論康節之學者,楊、游二公不謂然,但其中精語不可沒也。
(梓材謹案:謝山所謂摭拾二十餘條,蓋并所節《行略》諸條而言耳。又案:謝山所節《邵氏聞見後錄》五條,今移入《涑水學案》者一條。)
忠肅文集
葉公沈諸梁問孔子于子路,子路不對。葉公當世賢者,魯有仲尼而不知,宜乎子路之不對也。(梓材案:以上三十六字,從《明道學案》洲所節《附錄》併入。)予元豐乙丑夏為禮部貢院點檢官,適與校書郎范公淳夫同舍,公嘗論顏子之不遷不貳,惟伯淳能之,予問公曰:「伯淳誰也﹖」公默然者久之曰:「不知有伯淳邪﹖」予謝曰:「生長東南,實未知也。」時予年二十九矣。自是以來,常以寡陋自媿。(《責沈文送姪孫幾叟》。)
古之善學者,心遠而莫禦,然後氣融而無間;物格而不惑,然後養熟而道凝。山上之木,合抱之材,非一朝一夕之可俟。人之患,在不立其基。基立而不勉,亦何以異于彼哉!(同上。)
漢成、哀之世,使大臣之門有負恩之士,則漢之宗社未至危亡。然使為大臣者不欺其君,盡忠之士亦安忍負其門!(《上曾子宣論日錄書》。)
祖望謹案:此指紹述諸公。
列子有言:「世以生人為行人,則死人為歸人矣。行而不知歸,失家者也。」此禦寇未了之語。生死無時而不一,四大無時而不離,何待死為其歸乎﹖其生也心歸,其死也形化,歸而待化,復何俟于言。(《上呂吉甫書》。)
祖望謹案:紫微曰:「此誘吉甫使之為善也。」然愚謂其言稍不醇。
所買書,必以漸觀考。鄉居應務,當盡人情,不當專守故紙。要之,若緝麻然,雖或放手,勿堙其緒,斷則續之,忙復塹舍,久久不輟,績成長條,豈有間斷處也﹖(《與李光祖書》。)
《資治通鑑》曾留意否﹖學者倦于持久,而稽古之習猝難承辦,凡如讀習寓言,可旬月而了,故棄史不讀。不知《六經》、《論語》發明中實之道,以稽古為本。莊周高而不中,寓而不實,其言可喜悅而實則誕幻,尚不如老子之有益于世,況可比吾教之中道乎!《華嚴》云「依教修行」,此語乃百家之總門也。吾教非彼教,彼教非吾教,其實無二,其門不一,各依自教,則本不相妨矣。冠員冠、履方履而食膜拜者,是舍吾教也。舍經史可證之實,而說誕放無實之文,何以異此!《華嚴》依教之旨,不若是其偏也。修身行己,奉行聖教爾。如稽古之事,載于《六經》;《六經》之後千餘年之事,散于諸史。《通鑑》集其散而撮其要,此英祖、神考之所以賜後學也。(《與鄒志完書》。)
(梓材謹案:謝山所拾《忠肅文集》七條,今移入《涑水學案》者一條。)
雜說
一日之計在寅,一年之計在春,一生之計在少。(見《併櫚集》。)
身教者從,言教者訟。(見《龜山集》。)
金可死而不化,水萬折以東流。
天下之死一耳,死于瘴癘,死也;死于囹圄,亦死也;死于刀鋸,亦死也。吾今一視之,俱無所擇。
子路死衛,不忘結纓,安而樂之如此,處之有素故耳!
吾生平學佛,故于死生之際了然無怖。
佛為覺,禪為定。
于苦處中習行安樂法。(以上見《默堂集》。)
佛法之要,不在文字,亦不離于文字,只《金剛經》一卷足矣。世之賢士大夫無營于世而致力于此經者,昔嘗陋之,今知其亦不癡也。此經要處只九字,曰「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華言一「覺」字耳,《中庸》「誠」字即此也。此經于一切有名有相有覺有見,皆歸于虛妄,其所建立,獨此九字。其字九,其物一。是「一以貫之」之一,非紀數之一也;是「不誠無物」之物,非萬物之物也。年過五十,宜即留意,勿復因循。此與日用事百不相妨,獨在心不忘耳。早知則早得力。(《文獻通考》。)
吾前此困于患難,他無所懼,所懼者死。今則死亦不懼。
李梁溪曰:此可以見不動心之難。
(梓材謹案:忠肅此說,謝山未標所出,恐是梁溪《集》中所引耳。)
附錄
一日,嘗與家人語,家人戲問是實否。公退,自責累日:豈吾嘗有欺于人邪﹖何為有此問也。(以下《行略》。)
公有斗餘酒量,然每飲不過三爵,恐廢事也。日有定課,自雞鳴而起,終日寫閱,不離小齋。倦則就枕,既寤即興,未嘗偃仰枕上。每夜必置行燈于側,自持就案,或問何不呼使者,公曰:「起止不常,若涉寒暑,則必動其念,此非可常之道。吾性安之,不欲勞人。」
公疏文有云:在彼如「舉爾所知」,在此則「為仁由己」。未嘗以預薦而入其黨,亦不以小故而絕其恩。
祖望謹案:此言蓋為曾子宣發也,與《上曾子宣書》同。
又云:言滿天下無口過,非謂不言也,但不言是非長短利害,雖常言無害。所謂終日言而未嘗言,所以無過。
祖望謹案:此言未當。若不言長短利害則可矣,豈有不言是非者乎﹖殆記者之誤也。
又云:天下之事,變故無常,唯稽考往事,則有以知其故而應變。。王氏乃欲廢絕史學而咀嚼虛無之言,其事與晉人無異,將必以荒唐亂天下。
祖望謹案:先生彈蔡京云:「滅絕史學,一似王衍。」
又云:「北人始可有為,南人輕險易變。」
祖望謹案:彈蔡京云:「重南輕北,分裂有萌。」
張天覺好佛,亦好道,公雖被其薦引,未嘗相識,亦未嘗通書,但以詩柬之曰:「辟穀非真道,談空失自然。何如勛業地,無媿是神仙。」
祖望謹案:此則知先生之學佛,亦其寄也。所謂「儒其行而墨其言」。
公通《易》數,如靖康、建炎及隆祐垂簾事,皆豫言之。(以上《行略》。)
(梓材謹案:以上八條,謝山底稿于《陳右司說》牽連書之,今以其錄自《行略》,例附于此。)
劉元城《談錄》曰:陳瑩中,某嘗薦自代,而未嘗識面。瑩中多失之過。如《尊堯集》先評荊公為伊、呂聖人之耦,而後納諸僭叛不軌之域,此學術不粹也。
《呂氏童蒙訓》曰:陳人瑩中,閩人也,而專重北人。以北人可有為,南人輕險易變也,不可以有為。
謝山《陳忠肅公祠堂碑銘》曰:「忠肅著《尊堯集》于合浦,以闢新學,尚不慊意,迨著之四明,始以為無憾,則四明宜有祠。忠肅之為倅,居南湖之南藍,而西湖十洲題詠最多,則湖上尤宜有祠。」又曰:「史越公言是時忠肅窮甚,裘葛不足蔽體,簞瓢不足充口,而溫然盛德之容,了無含慍,談笑舒愉,幽居甚樂。吾讀忠肅十洲諸作,則越公之言信然。嗚呼,是所謂大丈夫者邪!」
◆龔氏門人(荊公再傳。)
忠公鄒道鄉先生浩
鄒浩,字志完,晉陵人。第進士,調揚州、潁昌府教授。呂正獻公、范忠宣公為守,皆禮遇之。忠宣屬撰樂語,先生辭。忠宣曰:「翰林學士亦為之。」答曰:「翰林學士則可,祭酒、司業則不可。」忠宣敬謝。哲宗擢為右正言。有請以王安石《三經義》發題試舉人者,先生論其不可而止。章惇獨相用事,先生所言每觸惇忌,仍上章露劾,數其不忠侵上之罪。時上廢孟后,而賢妃劉氏立,先生上章切諫,以「萬世公議」為辭。帝變色,持其章,凝然若有所思,付外。章惇詆其狂妄,乃削官,羈管新州。徽宗立,召為右正言,遷左司諫。疏請黜陟人材,一由獨斷,宜恤公議于獨斷未形之前,謹獨斷于公議已聞之後。改起居舍人,進中書舍人,又請稽考先朝盛德,以盡繼述之孝。遷兵、吏二部侍郎,以寶文閣待制知江寧府,徙杭、越二州。蔡京用事,忌之,求其諫立劉后疏不得,乃為偽疏宣示中外,遂再謫衡州別駕,尋竄昭州,五年始得歸。方先生之除諫官也,恐貽親憂,母張氏曰:「汝能報國,吾何憂!」及先生兩謫嶺表,母不易初意。瘴疾危甚,楊時過省之,猶以國事為問,語不及私。卒,年五十二。高宗即位,詔贈寶文閣直學士,賜諡忠。先生淵源伊洛,而特嗜禪理,其《括蒼易傳序》服應荊舒之學。前後立論,不無岐出。然以大節觀之,要為不負師承矣。文字小疵,未足為累,蓋所學在此不在彼也。與遊田晝、王回、曾誕,皆良士。著有《道鄉集》若干卷。(參史傳。)(雲濠案:《鄒道鄉集》詩十四卷,文二十六卷,《四庫書目》與《直齋書錄解解題》合。《東都事略》以為三十卷,非。)
祖望謹案:南軒嘗言道鄉晚與程子論道,以予考之。似未及過從也。特道鄉早歲與劉斯立、田明之固嘗講學,而受業于龔深父之之門,雖未承濂、洛之統,固非絕無淵源者。晚乃遊于楊文靖公、胡文定公之間,得伊川之傳。嘗曰:「吾雖未見先生之面,然識先生之心矣。」故伊川私淑弟子,先生與了翁其最也。特二公皆未能不染于佛、老之學,是則聞知之所以終 不逮見知也與!然當時見知者之多所陷溺也,亦十九矣。
道鄉語錄
非禮勿履,惟《大壯》能之。君子用《大壯》之道,惟此為要切。
修學易,進道難。何為進道﹖慎獨是也。
某為諫官,秖是說理,不徼訐。
為善如著衣喫飯,不可有功過心。
勉禮之當行者,不必責人之報。安義之當為者,不必望人之知。
可以求,可以無求,求多辱。可以交,可以無交,交多濫。可以毀,可以無毀,毀多怨。可以譽,可以無譽,譽多諂。
有非禮之念,然後有非禮之言,言非自口也。
過相褒貶,便入于巧言。輕重須合宜。
雖居軒冕之間,當有山林之氣,士不可無山林氣,節義、文章、學術,大抵皆然。何謂山林之氣﹖即純古之氣也。
達于命者,不以得失為休戚。
思慮不清,便乖慎獨之道。
學者厭俗事,便非聖王之學。聖王以民事為本,舍民事無可為者,但事事中理,皆有節文,所以異于俗人。下達一家,亦只如此厭俗事。皆生于怠惰。「清虛澹泊」,皆繆悠之詞。試問清虛者,不須衣食乎﹖能不為人乎﹖有此二者,既有所事矣。故聖人不喜事,亦不厭事,學者不可不勉!
有心之過大,無心之過小。
凡為善有二:或直心為善,或著姦為善。大抵有山林氣即佳。寧可使人道村,不可使人道姦。
祖望謹案:先生語錄,秖此一十七條。不深于講學,而拈出謹獨為宗旨,由其言,可以入聖矣。予故備錄之。
(梓材謹案:謝山所錄十七條中,移入《高平學案》二條,又一條引范丞相云「惟儉可以成廉,」惟恕可以成德」,與忠宣傳答請教者語復,節之。)
雜記
「直其正也,」當作「直其敬也」,音近而訛。
事至于「如之何如之何」者,固不能為之于未然矣。猶不曰「如之何 如之何」者,是不知悔者也,雖聖人,其如彼何!
「吾斯之未能信」,斯者,指其心而言。
聖人之道,備于《六經》。《六經》千門萬戶,從何而入﹖大略在《中庸》一篇,其要只在謹獨。(此條見《宋史》本傳。)
十二時中,看自家一念從何處起,即檢點不放過,使見功力。(見《胡氏傳家錄》。)
以愛己之心愛人,則仁不可勝用。以惡人之心惡己,則義不可勝用矣。
(梓材謹案:此從謝山所節《景迂學案》《晁氏客語》移入。)
附說
無所往而不寂者,道也。(《雙寂庵記》。)
道鄉居士以道自持久矣,一旦超超乎萬物之表,不知規矩準繩之果吾法邪,非吾法邪﹖不知身體髮膚之果吾形邪,非吾形邪﹖所謂喙鳴合,與天地合者與!(《彀音集序》。)
寡言不如不言,不言不如忘言。
心冥,則無所往而不冥。
祖望謹案:此先生之不能自拔于異端者。姑舉一二條見之。
附錄
林醇中與書云:惟絕欲平心,調飲食,省思慮,則邪不能干。
錢濟明與書云:窮絕之域,有書可觀。不爾,則日月之徙,煙雲之變,皆吾方冊也。言與不言,皆與我會。
張牧之與書云:惡固不可為,為善復如此!惟望事事節約。
祖望謹案:先生詩注中有三條,乃謫昭州時諸公所與書,附錄于此。皆德人之言也。
《晁氏客語》曰:志完雖遇劇事,處之常優游。因論《易》曰:「《恆》雜而不厭。」
◆陳鄒同調
監稅唐先生廣仁
唐廣仁,字充之,內黃人也。少有志于聖學,聞司馬溫公所以教劉公元城者曰:「生平無以過人,但事無大小,皆可使人知。」遂私淑之。元城亦稱先生才用有餘。以進士官乾寧司法參軍,改常州,能決疑獄。元符末,上書入邪籍,時方當改官,遂不用。已而監蘇州酒稅務。蘇人朱氏有勢焰,太守以下皆承奉之,而先生一切自異,著憎慢之。太守不能堪,以事下之獄,無所得,然竟廢,乃居寶應。其被斥也,元城則曰:「充之尚少保身之道,太為崖異,欲立名。」先生自是益讀書講道,所得愈邃。呂公居仁嚴事之。宣和中,卒,遺言所以教子者,惟溫公語,他不及焉。陳公了翁志其墓。
附錄
呂氏童蒙訓曰:唐充之每稱前輩說,後生不能忍詬,不足為人。
又官箴曰:唐充之,賢者也,深為陳、鄒二公所知。大觀、政和間守官蘇州,朱氏方盛,充之數譏刺之,朱氏深以為怨,傅致之罪。劉器之以為充之為善欲人之見知,故不免自異以致禍患,非明哲保身之謂。
汪玉山跋先生帖曰:唐充之元符末上書入籍。其學以天人一理,內外一致,自灑掃應對進退,與酬酢佑神皆一事,無先後之別,極高明所以道中庸也。予聞于呂公居仁者如此。
◆龜山門人(二程再傳。)
館職關先生治
關治,字止叔,杭人也。元祐三年進士,嘗為館職。學于龜山。嘗語呂紫微曰:「楊先生有力量。」紫微因亦學于龜山。然讀紫微與先生詩,則亦頗耽禪悅,蓋其時儒者多蹈此疵也。不知其官秩所至。
附錄
《呂氏官箴》曰:關止叔獲盜,法當改官,曰:「不以人命易官。」終不就官,可謂清矣,然恐非通道。或當時所獲盜有情輕法重者,止叔不忍以此被賞也。(黃氏補本。)
◆元祐之餘
陳先生正
陳正,字端誠,亦元祐中通儒也。《呂氏童蒙訓》引其言曰:「《易》須是說到可行處方可。」
(梓材謹案:是傳首二句從《安定學案》謝山所作《田明之傳》尾移入,以《呂氏童蒙訓》足之。)
幕官夏侯先生旄
夏侯旄,字節夫,京師人。年長紫微以倍,猶及與之交。崇寧初,召任諸州教授。學制既頒,即日尋醫去。後任西京幕官,罷任當改官,以舉將安惇也,卒不改官,浮沈京師,至死不屈。
縣令唐先生恕
唐恕,字處厚,口口人。崇寧初,知荊南縣。新法既行,即致仕,不出者幾三十年。
第111筆
(梓材謹案:以上二傳,以謝山所錄《呂氏童蒙訓》為之。二先生紫微并稱為丈,則皆紫微前輩也。)
監嶽胡定翁先生宗伋
胡宗伋,字浚明,號定翁,餘姚人。童時如成人,及長,刻意于學。元符間,試禮部不第,歸,教授鄉里,學者多從之遊。性至孝,跬步未嘗忘親。建炎之亂,士人避地明、越者,多以先生為歸依。高宗御極,授房州文學,調瀏陽丞。用薦,監嚴州比較務。最,進一官。丐祠,監南嶽廟。先生操行方軌,篤于道德性命之旨,其交遊子弟,非是莫取,史稱為醇儒。(參《兩浙名賢錄》。)
迪功劉先生若川(父陶。附子充實。)
劉若川,字朝宗,始名武,字定功,廬陵人。父陶字紹先,博學有聲稱,于勢利泊如也。先生刻意讀書,當朝廷改科取士,人曰:「劉公,元祐宿學也,宜留為吾徒師。」贊助學官,師表多士,踰四十年。後補右迪功郎。致仕,為鄉先生,周必大兄弟嘗受業焉。子充實,通經篤行,有父風。(參《周益公集》。)
刪定鄧先生名世
鄧名世,字元亞,臨川人。天資篤實,為文長于敘事。先是,議臣禁學《春秋》及諸史者,先生獨酷嗜之,試有司,屢以援《春秋》見黜。同舍又告毋藏元祐黨人文集,笑曰:「是足以廢吾身乎﹖」遂杜門卻掃,益研究經史,考三《傳》同異,往往為諸儒所未到。御史劉大中宣諭江南,得所著《春秋四譜》等書,薦之,命錄其書以進,遂以布衣上殿,進《治人》、《務實》等說,上嘉納,尋賜出身,除敕令所刪定官,兼史館校勘,時紹興四年也。所著書又有《春秋論說》、《春秋類史》、《春秋公子譜》、《列國諸臣圖》、《左氏韻語》、《國朝宰相年譜》、《古今姓氏辯證》、《皇極大衍數》、《大樂書》、《文集》,共合三百餘卷。(參《姓譜》。)
(梓材謹案:厚齋尚書嘗言先生「《春秋辯論》《譜說》十篇一卷,辯先儒言經傳之失,考訂明切」云。)
◆了翁家學(王、樓三傳。)
龍圖陳先生正彙(附子大方。)
陳正彙,忠肅之子也。忠肅在四明,遣之往浙西,過杭州,遽告變。蔡京既得其情,必欲寘之死地,又欲併以此殺忠肅。既就逮,忠肅以勁言得免,猶謫通州,故其放還謝表云:「狐突教子,素存不二之風;曾參殺人,寧免至三之惑。」又云:「海島萬里,不如無子之無憂;淮壖一身,彌覺有生之有患。」徽宗察之,僅得貸先生之死。至沙門島上,巡檢知其為名家子,招致館下。欽宗即位,召歸,而忠肅已下世,痛不及見,遂得心疾,上殿已不能對。賜以名方,擢其子大方為郎。(參《樓攻媿集》。)
(雲濠謹案:先生為忠肅長子,官龍圖閣直學士,志節不忝忠肅。因疾丐閒,高宗御札賜白金,以獎其行。)
御史陳默堂先生淵(別為《默堂學案》。)
◆了翁門人
文清呂東萊先生本中(別為《紫微學案》。)
舍人曾先生恬
監場詹先生勉(并見《上蔡學案》。)
尚書廖高峰先生剛
知州林先生宋卿
機宜李西山先生郁(并見《龜山學案》。)
中奉蔣先生璿(父浚明。)
宣奉蔣先生珫(合傳。)
蔣璿、蔣珫兄弟,贈金紫光祿大夫浚明之子,忠肅弟子也。
謝山《蔣金紫園廟碑》曰:蔣氏自唐時實由天台來居奉化,已而遷鄞之湖上。金紫為豐清敏所薦士,官尚書金部員外郎,抗疏排新法被斥,將謫遠州,母老,清敏力爭之而免。金紫之子,中奉大夫璿、宣奉大夫珫最有名。是時陳忠肅公來鄞,金紫即遣二子事之,未幾成進士,忠肅為書「連桂」二字以表其坊。中奉知江陰歸,猶及與潘公良貴倡和三江亭上,其詩至今存。而宣奉以忤蔡京自劾去。師傳、家學,俱為不負。(梓材案:謝山《又答葛巽齋日湖故事問目》,「中奉大夫」作「左朝議大夫」。引清容作《蔣曉墓誌》有曰:「忠肅陳公,謫明絕朋。俾子允師,連桂以登。」則朝議兄弟皆尊堯弟子,金紫之世學可知矣。)
州佐張先生琪
張琪,字同美,京畿人。官衛州,陳公瑩中為守,禮遇獨異眾人,先生感之,而不知所以獨異之意。崇寧中,先生官宿州,諸貴人招致之,先生感陳公意,終不肯。蓋先生之為人,賢而差弱,陳公異待之者,欲以堅其節,而先生終能自守。前輩成就人,委曲如此,教亦多術矣。
(梓材謹案:此條錄自呂紫微《童蒙訓》,已足為張先生小傳,且足見了翁教術之多方,故列于此。)
◆道鄉家學(荊公三傳。)
州守鄒先生柄
鄒柄,字德久,道鄉先生長子也。剛梗有父風。未冠,棄舉子業,從龜山遊,手葺《伊川語錄》一卷。靖康初,自布衣薦除樞密院編修。疏請昭雪父冤,且言本非朝廷之意,朝奏夕可,贈官賜諡,典禮憂渥。官終給事中、台州守。
◆唐氏門人
文清呂東萊先生本中(別為《紫微學案》。)
◆定翁家學
胡沂,字周伯,定翁子。紹興五年進士。孝宗受禪,擢殿中侍禦史。言守御之利,莫若令沿邊屯田,詔行其言。又言:「設武舉,立武學,蓋將有所用也。今除高第一二名,餘皆吏部授以榷酤征商,所養非所用。願詔大臣詳議,中舉者,定品格,分差邊將下,準備差遣。」從之,時龍大淵、曾覿以藩邸舊恩,除知閤門事,先生論其市權,請屏遠方,不聽。先生以言不行,請去。乾道元年,召為宗正少卿,除吏部侍郎。先生奏:「《七司法》自紹興十三年纂修成書,歲且一紀,歷月閱時,不無牴牾。望令敕令所官討論章旨,將現行之法與當革之條輯為一書,頒之中外,庶可戢吏胥之奸。」詔行之。尋進禮部尚書。上有大用意,而先生資性恬退,無所依附,數請去,遂以龍圖閣學士提舉興國宮。淳熙元年,卒。諡獻肅(參史傳。)
◆定翁門人
孫先生疇(伯父子昇。)
孫疇,字疇朋,餘姚人。少凝遠有偉志,言動遵規距。胡定翁以學行講授閭里,伯父子昇俾先生率諸季負笈依其門。嘗有家問,督先生立志剛遠,慕先聖,暑毋晝寢,群居起敬,忌苟同俗。且曰:「汝前報吾,『苟且學作文字』。君子無一忘敬,『苟且』何等語!後不得復爾!」先生學勇進,矜式後來。諸長者相會,曰:「萬金可有,孫壽朋不易得也。」(參《沈定川集》。)
承務孫雪齋先生介(附厲德輔。)
孫介,字不朋,餘姚人,燭湖先生之父也,號雪齋,封承務郎。自誌其墓有曰:「四歲能離家入郡庠隨兄壽朋讀書,日數百言。七歲學于鄉先生胡定翁。十八九始學舉子賦,遽罹兄喪,倀倀無相,幾不自立,因從畏友厲德輔肄業紫溪,漸漬稍勝。既冠,授書自給,益發憤自課,務為實學。受人子弟之託,不啻己子,隨才指授,專事講釋,至老不倦」云。(參《樓攻媿集》。)
◆劉氏門人
文忠周平園先生必大
周必大,字子充,一字洪道,廬陵人。舉進士,又中博學宏辭科,除秘書省正字,兼國史院編修官。高宗見其文,奇之。孝宗即位,除起居郎,權給事中。以力排權倖忤旨,改福建路提刑。後除參知政事,遷樞密院使,拜左丞相,進少保、益國公。嘉泰四年,卒,年七十九,諡文忠,祠于學。有《文集》行世。先生純篤忠厚,能以善道其君,光、寧禪受之際,懼禍而去。其可為有立乎哉!(參史傳。)
(梓材謹案:先生號平園,其《省齋稿》《胡忠簡神道碑》有曰:「某自少慕公名德。隆興初,先後入兩省,中間郊居,從遊幾十年。」則先生嘗遊澹庵之門矣。)
周先生必剛
周必剛,字子栗,益公之弟也。益公謂其「仁而剛,敬而和,敏而好學,事母孝,從兄順,與人交忠信廉遜」。卒,年三十三。(參《益公集》。)
周先生必彊
周必彊,字子柔,益公之弟。剛明孝友,為詩文皆驚人語。真文忠嘗別其《集》曰:「假之以年,必將追騷人而與遊,望聖門而力進矣!」(參《吉安府志》。)
◆了翁續傳
宣教黃先生(別見《紫微學案》。)
◆獻肅家學(定翁再傳。)
中散胡先生拱
提舉胡先生撙(并見《槐堂諸儒學案》。)
◆雪齋家學
判軍孫燭湖先生應時(別見《槐堂諸儒學案》。)
◆鄧氏續傳
司戶鄒南堂先生斌(別見《槐堂諸儒學案》。)
陳鄒諸儒學案表
陳瓘 (子)正彙 (孫)大方
(《豐氏門人。) (從孫)淵(別為《默堂學案》。)
(元城同調。呂本 (別為《紫微學案》。)
中涑水、百源、二程私淑。) 曾恬
(鄞江、西湖再 詹勉(并見《上蔡學案》。)
傳。》)
廖剛
林宋卿
李郁(并見《龜山學案》。)
蔣璿
(父浚明。)
蔣珫
張琪
黃(別見《紫微學案》。)
(了翁續傳。)
鄒浩 (子)柄
(《龔氏門人。)
(了翁講友。)
(伊川私淑。)
(荊公再傳。)
唐廣仁 呂本中(別為《紫微學案》。)
(陳、鄒同調。涑水私淑)。
關治
(龜山門人。)
(二程再傳)。
陳正
夏候旄
唐恕
胡宗伋 (子)沂 孫拱
(孫)撙(并見《槐堂諸儒學案》。)
孫疇
(伯父子昇)。
孫介 (子)應時(別見《槐堂諸儒學案》。)
(附厲德輔)。
劉若川 (子)充實
(父陶)。 周必大
周必剛
周必彊
鄧名世
(并元祐之餘)。 鄒斌(別見《槐堂諸儒學案》。)
(鄧氏續傳)。
陳鄒諸儒學案序錄
祖望謹案:私淑洛學而未純者,陳了齋、鄒道鄉也。唐充之、關止叔,又其次也。了
◆齋兼私淑涑水、康節,
學徒最盛,建炎後多歸龜山。述《陳鄒諸儒學案》。(梓材案:是卷諸儒皆洛學私淑,而亦各有師承。其為元祐之餘者,附入是卷。)
◆清敏門人(王、樓再傳。)
忠肅陳了齋先生瓘陳瓘,字瑩中,南劍州人,學者稱為了齋先生。少好讀書,不喜為進取學。父母勉以門戶事,乃應舉,一出中甲科,為湖州教授。元祐初,蔡卞帥越州,先生為簽判,測知其心術,常欲遠之,屢引疾求歸,章不得上。檄攝通判明州,卞素敬道人張懷素且來越,卞留先生少須之,先生不肯止,曰:「『子不語怪力亂神』。斯近怪矣。」章惇入相,先生道謁,惇聞其名,詢當世之務,先生曰:「請以所乘舟為喻。偏重,可行乎﹖移左置右,其偏一也。」召為太學博士,遷校書郎。惇、卞主紹述之論,追貶溫公,上謗宣仁后。先生奏言:「堯、舜、禹皆以『若稽古』為訓。若者,順而行之;稽者,攷其當否。必使合于民情,所以成帝王之治。天子之孝與士大夫之孝不同。」帝意感悅。執政聞而憾之,出通判滄州,知衛州。徽宗即位,召為右正言,遷左司諫。先生論議持平,務存大體,不以細故藉口,未嘗及人晻昧之過,惟極論蔡卞、章惇、安惇、邢恕之罪。御史龔夬擊蔡京,朝廷將逐夬,先生言:「紹聖以來,七年五逐言者,皆與京異議。今夬又以言京罷,若公道何!」遂草疏論京。未及上,罷監揚州糧料院。先生出都門,繳四章奏之,并明宣仁誣謗事。帝密遣使賜以黃金百兩,改知無為軍。明年,還為著作郎,遷右司員外郎兼權給事中。宰相曾布使客告以將即真,先生語子正彙曰:「吾與丞相議事多不合,今若此,是欲以官爵相餌也。吾有一書論其過,將投之以決去就。」正彙願得書,先生喜,旦持入省,布使數人邀相見,甫就席,遽出書,布大怒,出知泰州。尋除名,竄袁州、廉州,移郴州,稍復宣德郎。正彙在杭告蔡京有動搖東宮,杭守蔡薿執送開封獄,並逮先生對簿。先生曰:「正彙聞京將不利社稷」,瓘豈得預知﹖以所不知,忘父子之恩而指其為妄,則情有所不忍;挾私情以符合其說,又義所不為。京之姦邪,瓘固嘗論之于諫省,不待今日也。」內侍黃經臣蒞鞫,聞其辭,失聲嘆息曰:「主上正欲得實,如言以對可也。」獄具,正彙猶以所告失實流海上,先生亦安置通州。先生嘗著《尊堯集》,議者以為言多詆誣,編置台州。宰相命凶人石悈知州事,執至庭,大陳獄具,將脅以死。先生揣知其意,大呼曰:「今日之事,豈被制旨邪!」悈失措,始告之曰:「朝廷令取《尊堯集》爾。」先生曰:「某以神考為堯,主上為舜,助舜尊堯,何得為罪!君所得幾何,乃亦不畏公議乎﹖」終不能害,又移楚州。先生篤學有識,通于《易》數,言事多驗,然持論一衷于理。初,蔡京知其才,待之加禮,先生不肯附麗,恬于進取。及居言職,疏劾奸慝,即所舉不避。嘗曰:「彼則『舉爾所知』,此則『為仁由己』。」識者重其言。宣和六年卒,年六十五。靖康初,贈右諫議大夫,諡曰忠肅。(參史傳。)
祖望謹案:了翁最宗元城,則以為涑水私淑弟子可也;每得明道之文,衣冠讀之,以為二程私淑弟子可也;精于《皇極》之學,以為康節私淑弟子可也。然而其淵源則出于豐氏,而豐氏出于樓氏。當安定、泰山、古靈倡學時,四明五先生隱約里巷,講學獨善耳。遠非諸公比也。一傳而豐氏,其傳已光大于世;再傳而遂得了翁、先之二人。然則椎輪為大輅之始,其功不可誣也。了翁弟子東南,其後多歸龜山之門。
(梓材謹案:先生為清敏墓志,自稱「門人敘復宣德郎賜緋魚袋陳瓘敘次」,是先生為豐氏門人之證。顧清敏兼事鄞江王氏,則先生不獨為樓氏再傳也。)
陳右司說
氣質一定而不能自易其習者,非以其不學與﹖氣質之用狹,道學之功大,習其所習者未嘗察也。天氣而地質,無物不然。人藐乎其間,奚以相遠﹖其道莫先于學。務學在于求師。
幼學之士,先要分別人品之上下,何者是聖賢所為之事,何者是下愚所為之事。向善背惡,去彼取此,幼學所當先也。顏子、孟子,亞聖也,學之雖未至。亦可為賢人。言溫而氣和,則顏子之不遷漸可學矣;過而能悔,又不憚改,則顏子之不貳漸可學矣。知埋鬻之戲不如俎豆,念慈母之愛至于三遷,自幼至老不厭不改,終始一意,則我之不動心亦可以如孟子矣。若立志不高,則其學皆常人之事,語及顏、孟,則曰:「我為孩童,豈敢學也!」此人不可以語上矣。先生長者見其卑下,必不肯與語,則其所與語皆下等人也。言不忠信,行不篤敬,過而不知悔,悔而不知改,皆下等人也。聞下等語,為下等事,譬如坐于房室之中,四面皆牆壁也,雖欲開明。不可得矣!
(梓材謹案:以上二條蓋錄自《小學》。)
學者須常自試,以觀己之力量進否。《易》曰:「或躍在淵,自試也。」此聖學也。
人之大惡,雖至于謀反大逆,若有一念悔心,使臨刑之際說「我悔也」,便須赦他,便須用他。
祖望謹案:此亦為王氏執迷不悟而發。
君子與人為善,故能養其大體而為大人,故能格君心之非而使天下利見,故能言動以為則法。後之人急急然惟欲己為是也,恐其叛己,以利誘之,以害敺之,天下終不以為然,而自以為過天下,何愚之甚!
學者非獨為己而已也,將以為人也。管仲生平多違禮,不若晏子之有節。然孔子稱晏子不過謂其「善與人交」,而盛稱管仲之仁,以管仲功及天下而晏子獨善其身。
學者非徒讀誦言語,撰綴文詞而已,將以求吾之放心也。故《大畜》之卦曰:「君子以多識前言往行,以畜其德。」所謂識者,識其是非也,識其邪正也,如是。故能畜其德。
今有人曰:「仕宦而使天下謂之賢人,是自取其善而歸過于其君也;使天下謂之不賢人,是自取其惡而歸美于其君也。」曰:是不然。此乃李斯分謗之說也。天下謂之不賢,未必不為其君之累。
孔子以柔文剛,故內有聖德而外與人同。孟子以剛文剛,故自信其道而不為人屈。眾人以剛文柔,故色厲而內荏。
楊子之書,唯是說到。孟子之書,則自得之。如平旦之氣,養浩然之氣,皆自得之語。孔子則并自得處亦無。
凡欲解經,必先反諸其身而安,措之天下而可行,然後為之說焉。縱未能盡聖人之心,亦庶幾矣。若不如是,雖辭辯通暢,未免乎鑿。今有語人曰:「冬日飲水,夏日飲湯。何也﹖冬日陰在外,陽在內,陽在內則內熱,故思水。夏日陽在外,陰在內,陰在內則內寒,故思湯。」雖甚辯者不能破其說也。然反諸其身而不安也,措之天下而不 可行也。
「為學日益,為道日損」,尋常人便說作兩事,失之遠矣。蓋語學則益,「見善必遷,有過必改」也;語道則損,「懲忿窒欲」也。二卦未嘗偏廢。
(梓材謹案:以上諸條,皆本呂氏《童蒙訓》。第謝山所節《童蒙訓》凡十四條,今移入《安定學案》者一條,移入《高平學案》者一條,移入《荊公新學略》者二條。)
先天之學,以心為本,其在經世者,康節之餘事耳!世學求《易》于文字,至于《皇極》,或以為考數之書。
祖望謹案:以下《邵氏聞見後錄》,皆答楊、游二公書。
《觀物》云:「防乎其防,邦家其長,子孫其昌。」是以聖人重未然之防,是之謂《易》之大綱。
康節云:「物理之學,不可強通。強通則失理而入于迷。」《皇極》之書,不可以強通者也。
康節非數學,其學在心。若欲觀休咎,則自有八卦可玩吉凶,何必更求之《皇極》之書﹖
祖望謹案:先生晚年私淑康節最深,故予于《康節學案》以景迂與先生牽連列之。先生之《集》五十卷,今不傳。予從呂文清《童蒙訓》及邵博《聞見後錄》中摭拾節略,得二十餘條,列之于此。先生所以論康節之學者,楊、游二公不謂然,但其中精語不可沒也。
(梓材謹案:謝山所謂摭拾二十餘條,蓋并所節《行略》諸條而言耳。又案:謝山所節《邵氏聞見後錄》五條,今移入《涑水學案》者一條。)
忠肅文集
葉公沈諸梁問孔子于子路,子路不對。葉公當世賢者,魯有仲尼而不知,宜乎子路之不對也。(梓材案:以上三十六字,從《明道學案》洲所節《附錄》併入。)予元豐乙丑夏為禮部貢院點檢官,適與校書郎范公淳夫同舍,公嘗論顏子之不遷不貳,惟伯淳能之,予問公曰:「伯淳誰也﹖」公默然者久之曰:「不知有伯淳邪﹖」予謝曰:「生長東南,實未知也。」時予年二十九矣。自是以來,常以寡陋自媿。(《責沈文送姪孫幾叟》。)
古之善學者,心遠而莫禦,然後氣融而無間;物格而不惑,然後養熟而道凝。山上之木,合抱之材,非一朝一夕之可俟。人之患,在不立其基。基立而不勉,亦何以異于彼哉!(同上。)
漢成、哀之世,使大臣之門有負恩之士,則漢之宗社未至危亡。然使為大臣者不欺其君,盡忠之士亦安忍負其門!(《上曾子宣論日錄書》。)
祖望謹案:此指紹述諸公。
列子有言:「世以生人為行人,則死人為歸人矣。行而不知歸,失家者也。」此禦寇未了之語。生死無時而不一,四大無時而不離,何待死為其歸乎﹖其生也心歸,其死也形化,歸而待化,復何俟于言。(《上呂吉甫書》。)
祖望謹案:紫微曰:「此誘吉甫使之為善也。」然愚謂其言稍不醇。
所買書,必以漸觀考。鄉居應務,當盡人情,不當專守故紙。要之,若緝麻然,雖或放手,勿堙其緒,斷則續之,忙復塹舍,久久不輟,績成長條,豈有間斷處也﹖(《與李光祖書》。)
《資治通鑑》曾留意否﹖學者倦于持久,而稽古之習猝難承辦,凡如讀習寓言,可旬月而了,故棄史不讀。不知《六經》、《論語》發明中實之道,以稽古為本。莊周高而不中,寓而不實,其言可喜悅而實則誕幻,尚不如老子之有益于世,況可比吾教之中道乎!《華嚴》云「依教修行」,此語乃百家之總門也。吾教非彼教,彼教非吾教,其實無二,其門不一,各依自教,則本不相妨矣。冠員冠、履方履而食膜拜者,是舍吾教也。舍經史可證之實,而說誕放無實之文,何以異此!《華嚴》依教之旨,不若是其偏也。修身行己,奉行聖教爾。如稽古之事,載于《六經》;《六經》之後千餘年之事,散于諸史。《通鑑》集其散而撮其要,此英祖、神考之所以賜後學也。(《與鄒志完書》。)
(梓材謹案:謝山所拾《忠肅文集》七條,今移入《涑水學案》者一條。)
雜說
一日之計在寅,一年之計在春,一生之計在少。(見《併櫚集》。)
身教者從,言教者訟。(見《龜山集》。)
金可死而不化,水萬折以東流。
天下之死一耳,死于瘴癘,死也;死于囹圄,亦死也;死于刀鋸,亦死也。吾今一視之,俱無所擇。
子路死衛,不忘結纓,安而樂之如此,處之有素故耳!
吾生平學佛,故于死生之際了然無怖。
佛為覺,禪為定。
于苦處中習行安樂法。(以上見《默堂集》。)
佛法之要,不在文字,亦不離于文字,只《金剛經》一卷足矣。世之賢士大夫無營于世而致力于此經者,昔嘗陋之,今知其亦不癡也。此經要處只九字,曰「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華言一「覺」字耳,《中庸》「誠」字即此也。此經于一切有名有相有覺有見,皆歸于虛妄,其所建立,獨此九字。其字九,其物一。是「一以貫之」之一,非紀數之一也;是「不誠無物」之物,非萬物之物也。年過五十,宜即留意,勿復因循。此與日用事百不相妨,獨在心不忘耳。早知則早得力。(《文獻通考》。)
吾前此困于患難,他無所懼,所懼者死。今則死亦不懼。
李梁溪曰:此可以見不動心之難。
(梓材謹案:忠肅此說,謝山未標所出,恐是梁溪《集》中所引耳。)
附錄
一日,嘗與家人語,家人戲問是實否。公退,自責累日:豈吾嘗有欺于人邪﹖何為有此問也。(以下《行略》。)
公有斗餘酒量,然每飲不過三爵,恐廢事也。日有定課,自雞鳴而起,終日寫閱,不離小齋。倦則就枕,既寤即興,未嘗偃仰枕上。每夜必置行燈于側,自持就案,或問何不呼使者,公曰:「起止不常,若涉寒暑,則必動其念,此非可常之道。吾性安之,不欲勞人。」
公疏文有云:在彼如「舉爾所知」,在此則「為仁由己」。未嘗以預薦而入其黨,亦不以小故而絕其恩。
祖望謹案:此言蓋為曾子宣發也,與《上曾子宣書》同。
又云:言滿天下無口過,非謂不言也,但不言是非長短利害,雖常言無害。所謂終日言而未嘗言,所以無過。
祖望謹案:此言未當。若不言長短利害則可矣,豈有不言是非者乎﹖殆記者之誤也。
又云:天下之事,變故無常,唯稽考往事,則有以知其故而應變。。王氏乃欲廢絕史學而咀嚼虛無之言,其事與晉人無異,將必以荒唐亂天下。
祖望謹案:先生彈蔡京云:「滅絕史學,一似王衍。」
又云:「北人始可有為,南人輕險易變。」
祖望謹案:彈蔡京云:「重南輕北,分裂有萌。」
張天覺好佛,亦好道,公雖被其薦引,未嘗相識,亦未嘗通書,但以詩柬之曰:「辟穀非真道,談空失自然。何如勛業地,無媿是神仙。」
祖望謹案:此則知先生之學佛,亦其寄也。所謂「儒其行而墨其言」。
公通《易》數,如靖康、建炎及隆祐垂簾事,皆豫言之。(以上《行略》。)
(梓材謹案:以上八條,謝山底稿于《陳右司說》牽連書之,今以其錄自《行略》,例附于此。)
劉元城《談錄》曰:陳瑩中,某嘗薦自代,而未嘗識面。瑩中多失之過。如《尊堯集》先評荊公為伊、呂聖人之耦,而後納諸僭叛不軌之域,此學術不粹也。
《呂氏童蒙訓》曰:陳人瑩中,閩人也,而專重北人。以北人可有為,南人輕險易變也,不可以有為。
謝山《陳忠肅公祠堂碑銘》曰:「忠肅著《尊堯集》于合浦,以闢新學,尚不慊意,迨著之四明,始以為無憾,則四明宜有祠。忠肅之為倅,居南湖之南藍,而西湖十洲題詠最多,則湖上尤宜有祠。」又曰:「史越公言是時忠肅窮甚,裘葛不足蔽體,簞瓢不足充口,而溫然盛德之容,了無含慍,談笑舒愉,幽居甚樂。吾讀忠肅十洲諸作,則越公之言信然。嗚呼,是所謂大丈夫者邪!」
◆龔氏門人(荊公再傳。)
忠公鄒道鄉先生浩
鄒浩,字志完,晉陵人。第進士,調揚州、潁昌府教授。呂正獻公、范忠宣公為守,皆禮遇之。忠宣屬撰樂語,先生辭。忠宣曰:「翰林學士亦為之。」答曰:「翰林學士則可,祭酒、司業則不可。」忠宣敬謝。哲宗擢為右正言。有請以王安石《三經義》發題試舉人者,先生論其不可而止。章惇獨相用事,先生所言每觸惇忌,仍上章露劾,數其不忠侵上之罪。時上廢孟后,而賢妃劉氏立,先生上章切諫,以「萬世公議」為辭。帝變色,持其章,凝然若有所思,付外。章惇詆其狂妄,乃削官,羈管新州。徽宗立,召為右正言,遷左司諫。疏請黜陟人材,一由獨斷,宜恤公議于獨斷未形之前,謹獨斷于公議已聞之後。改起居舍人,進中書舍人,又請稽考先朝盛德,以盡繼述之孝。遷兵、吏二部侍郎,以寶文閣待制知江寧府,徙杭、越二州。蔡京用事,忌之,求其諫立劉后疏不得,乃為偽疏宣示中外,遂再謫衡州別駕,尋竄昭州,五年始得歸。方先生之除諫官也,恐貽親憂,母張氏曰:「汝能報國,吾何憂!」及先生兩謫嶺表,母不易初意。瘴疾危甚,楊時過省之,猶以國事為問,語不及私。卒,年五十二。高宗即位,詔贈寶文閣直學士,賜諡忠。先生淵源伊洛,而特嗜禪理,其《括蒼易傳序》服應荊舒之學。前後立論,不無岐出。然以大節觀之,要為不負師承矣。文字小疵,未足為累,蓋所學在此不在彼也。與遊田晝、王回、曾誕,皆良士。著有《道鄉集》若干卷。(參史傳。)(雲濠案:《鄒道鄉集》詩十四卷,文二十六卷,《四庫書目》與《直齋書錄解解題》合。《東都事略》以為三十卷,非。)
祖望謹案:南軒嘗言道鄉晚與程子論道,以予考之。似未及過從也。特道鄉早歲與劉斯立、田明之固嘗講學,而受業于龔深父之之門,雖未承濂、洛之統,固非絕無淵源者。晚乃遊于楊文靖公、胡文定公之間,得伊川之傳。嘗曰:「吾雖未見先生之面,然識先生之心矣。」故伊川私淑弟子,先生與了翁其最也。特二公皆未能不染于佛、老之學,是則聞知之所以終 不逮見知也與!然當時見知者之多所陷溺也,亦十九矣。
道鄉語錄
非禮勿履,惟《大壯》能之。君子用《大壯》之道,惟此為要切。
修學易,進道難。何為進道﹖慎獨是也。
某為諫官,秖是說理,不徼訐。
為善如著衣喫飯,不可有功過心。
勉禮之當行者,不必責人之報。安義之當為者,不必望人之知。
可以求,可以無求,求多辱。可以交,可以無交,交多濫。可以毀,可以無毀,毀多怨。可以譽,可以無譽,譽多諂。
有非禮之念,然後有非禮之言,言非自口也。
過相褒貶,便入于巧言。輕重須合宜。
雖居軒冕之間,當有山林之氣,士不可無山林氣,節義、文章、學術,大抵皆然。何謂山林之氣﹖即純古之氣也。
達于命者,不以得失為休戚。
思慮不清,便乖慎獨之道。
學者厭俗事,便非聖王之學。聖王以民事為本,舍民事無可為者,但事事中理,皆有節文,所以異于俗人。下達一家,亦只如此厭俗事。皆生于怠惰。「清虛澹泊」,皆繆悠之詞。試問清虛者,不須衣食乎﹖能不為人乎﹖有此二者,既有所事矣。故聖人不喜事,亦不厭事,學者不可不勉!
有心之過大,無心之過小。
凡為善有二:或直心為善,或著姦為善。大抵有山林氣即佳。寧可使人道村,不可使人道姦。
祖望謹案:先生語錄,秖此一十七條。不深于講學,而拈出謹獨為宗旨,由其言,可以入聖矣。予故備錄之。
(梓材謹案:謝山所錄十七條中,移入《高平學案》二條,又一條引范丞相云「惟儉可以成廉,」惟恕可以成德」,與忠宣傳答請教者語復,節之。)
雜記
「直其正也,」當作「直其敬也」,音近而訛。
事至于「如之何如之何」者,固不能為之于未然矣。猶不曰「如之何 如之何」者,是不知悔者也,雖聖人,其如彼何!
「吾斯之未能信」,斯者,指其心而言。
聖人之道,備于《六經》。《六經》千門萬戶,從何而入﹖大略在《中庸》一篇,其要只在謹獨。(此條見《宋史》本傳。)
十二時中,看自家一念從何處起,即檢點不放過,使見功力。(見《胡氏傳家錄》。)
以愛己之心愛人,則仁不可勝用。以惡人之心惡己,則義不可勝用矣。
(梓材謹案:此從謝山所節《景迂學案》《晁氏客語》移入。)
附說
無所往而不寂者,道也。(《雙寂庵記》。)
道鄉居士以道自持久矣,一旦超超乎萬物之表,不知規矩準繩之果吾法邪,非吾法邪﹖不知身體髮膚之果吾形邪,非吾形邪﹖所謂喙鳴合,與天地合者與!(《彀音集序》。)
寡言不如不言,不言不如忘言。
心冥,則無所往而不冥。
祖望謹案:此先生之不能自拔于異端者。姑舉一二條見之。
附錄
林醇中與書云:惟絕欲平心,調飲食,省思慮,則邪不能干。
錢濟明與書云:窮絕之域,有書可觀。不爾,則日月之徙,煙雲之變,皆吾方冊也。言與不言,皆與我會。
張牧之與書云:惡固不可為,為善復如此!惟望事事節約。
祖望謹案:先生詩注中有三條,乃謫昭州時諸公所與書,附錄于此。皆德人之言也。
《晁氏客語》曰:志完雖遇劇事,處之常優游。因論《易》曰:「《恆》雜而不厭。」
◆陳鄒同調
監稅唐先生廣仁
唐廣仁,字充之,內黃人也。少有志于聖學,聞司馬溫公所以教劉公元城者曰:「生平無以過人,但事無大小,皆可使人知。」遂私淑之。元城亦稱先生才用有餘。以進士官乾寧司法參軍,改常州,能決疑獄。元符末,上書入邪籍,時方當改官,遂不用。已而監蘇州酒稅務。蘇人朱氏有勢焰,太守以下皆承奉之,而先生一切自異,著憎慢之。太守不能堪,以事下之獄,無所得,然竟廢,乃居寶應。其被斥也,元城則曰:「充之尚少保身之道,太為崖異,欲立名。」先生自是益讀書講道,所得愈邃。呂公居仁嚴事之。宣和中,卒,遺言所以教子者,惟溫公語,他不及焉。陳公了翁志其墓。
附錄
呂氏童蒙訓曰:唐充之每稱前輩說,後生不能忍詬,不足為人。
又官箴曰:唐充之,賢者也,深為陳、鄒二公所知。大觀、政和間守官蘇州,朱氏方盛,充之數譏刺之,朱氏深以為怨,傅致之罪。劉器之以為充之為善欲人之見知,故不免自異以致禍患,非明哲保身之謂。
汪玉山跋先生帖曰:唐充之元符末上書入籍。其學以天人一理,內外一致,自灑掃應對進退,與酬酢佑神皆一事,無先後之別,極高明所以道中庸也。予聞于呂公居仁者如此。
◆龜山門人(二程再傳。)
館職關先生治
關治,字止叔,杭人也。元祐三年進士,嘗為館職。學于龜山。嘗語呂紫微曰:「楊先生有力量。」紫微因亦學于龜山。然讀紫微與先生詩,則亦頗耽禪悅,蓋其時儒者多蹈此疵也。不知其官秩所至。
附錄
《呂氏官箴》曰:關止叔獲盜,法當改官,曰:「不以人命易官。」終不就官,可謂清矣,然恐非通道。或當時所獲盜有情輕法重者,止叔不忍以此被賞也。(黃氏補本。)
◆元祐之餘
陳先生正
陳正,字端誠,亦元祐中通儒也。《呂氏童蒙訓》引其言曰:「《易》須是說到可行處方可。」
(梓材謹案:是傳首二句從《安定學案》謝山所作《田明之傳》尾移入,以《呂氏童蒙訓》足之。)
幕官夏侯先生旄
夏侯旄,字節夫,京師人。年長紫微以倍,猶及與之交。崇寧初,召任諸州教授。學制既頒,即日尋醫去。後任西京幕官,罷任當改官,以舉將安惇也,卒不改官,浮沈京師,至死不屈。
縣令唐先生恕
唐恕,字處厚,口口人。崇寧初,知荊南縣。新法既行,即致仕,不出者幾三十年。
第111筆
(梓材謹案:以上二傳,以謝山所錄《呂氏童蒙訓》為之。二先生紫微并稱為丈,則皆紫微前輩也。)
監嶽胡定翁先生宗伋
胡宗伋,字浚明,號定翁,餘姚人。童時如成人,及長,刻意于學。元符間,試禮部不第,歸,教授鄉里,學者多從之遊。性至孝,跬步未嘗忘親。建炎之亂,士人避地明、越者,多以先生為歸依。高宗御極,授房州文學,調瀏陽丞。用薦,監嚴州比較務。最,進一官。丐祠,監南嶽廟。先生操行方軌,篤于道德性命之旨,其交遊子弟,非是莫取,史稱為醇儒。(參《兩浙名賢錄》。)
迪功劉先生若川(父陶。附子充實。)
劉若川,字朝宗,始名武,字定功,廬陵人。父陶字紹先,博學有聲稱,于勢利泊如也。先生刻意讀書,當朝廷改科取士,人曰:「劉公,元祐宿學也,宜留為吾徒師。」贊助學官,師表多士,踰四十年。後補右迪功郎。致仕,為鄉先生,周必大兄弟嘗受業焉。子充實,通經篤行,有父風。(參《周益公集》。)
刪定鄧先生名世
鄧名世,字元亞,臨川人。天資篤實,為文長于敘事。先是,議臣禁學《春秋》及諸史者,先生獨酷嗜之,試有司,屢以援《春秋》見黜。同舍又告毋藏元祐黨人文集,笑曰:「是足以廢吾身乎﹖」遂杜門卻掃,益研究經史,考三《傳》同異,往往為諸儒所未到。御史劉大中宣諭江南,得所著《春秋四譜》等書,薦之,命錄其書以進,遂以布衣上殿,進《治人》、《務實》等說,上嘉納,尋賜出身,除敕令所刪定官,兼史館校勘,時紹興四年也。所著書又有《春秋論說》、《春秋類史》、《春秋公子譜》、《列國諸臣圖》、《左氏韻語》、《國朝宰相年譜》、《古今姓氏辯證》、《皇極大衍數》、《大樂書》、《文集》,共合三百餘卷。(參《姓譜》。)
(梓材謹案:厚齋尚書嘗言先生「《春秋辯論》《譜說》十篇一卷,辯先儒言經傳之失,考訂明切」云。)
◆了翁家學(王、樓三傳。)
龍圖陳先生正彙(附子大方。)
陳正彙,忠肅之子也。忠肅在四明,遣之往浙西,過杭州,遽告變。蔡京既得其情,必欲寘之死地,又欲併以此殺忠肅。既就逮,忠肅以勁言得免,猶謫通州,故其放還謝表云:「狐突教子,素存不二之風;曾參殺人,寧免至三之惑。」又云:「海島萬里,不如無子之無憂;淮壖一身,彌覺有生之有患。」徽宗察之,僅得貸先生之死。至沙門島上,巡檢知其為名家子,招致館下。欽宗即位,召歸,而忠肅已下世,痛不及見,遂得心疾,上殿已不能對。賜以名方,擢其子大方為郎。(參《樓攻媿集》。)
(雲濠謹案:先生為忠肅長子,官龍圖閣直學士,志節不忝忠肅。因疾丐閒,高宗御札賜白金,以獎其行。)
御史陳默堂先生淵(別為《默堂學案》。)
◆了翁門人
文清呂東萊先生本中(別為《紫微學案》。)
舍人曾先生恬
監場詹先生勉(并見《上蔡學案》。)
尚書廖高峰先生剛
知州林先生宋卿
機宜李西山先生郁(并見《龜山學案》。)
中奉蔣先生璿(父浚明。)
宣奉蔣先生珫(合傳。)
蔣璿、蔣珫兄弟,贈金紫光祿大夫浚明之子,忠肅弟子也。
謝山《蔣金紫園廟碑》曰:蔣氏自唐時實由天台來居奉化,已而遷鄞之湖上。金紫為豐清敏所薦士,官尚書金部員外郎,抗疏排新法被斥,將謫遠州,母老,清敏力爭之而免。金紫之子,中奉大夫璿、宣奉大夫珫最有名。是時陳忠肅公來鄞,金紫即遣二子事之,未幾成進士,忠肅為書「連桂」二字以表其坊。中奉知江陰歸,猶及與潘公良貴倡和三江亭上,其詩至今存。而宣奉以忤蔡京自劾去。師傳、家學,俱為不負。(梓材案:謝山《又答葛巽齋日湖故事問目》,「中奉大夫」作「左朝議大夫」。引清容作《蔣曉墓誌》有曰:「忠肅陳公,謫明絕朋。俾子允師,連桂以登。」則朝議兄弟皆尊堯弟子,金紫之世學可知矣。)
州佐張先生琪
張琪,字同美,京畿人。官衛州,陳公瑩中為守,禮遇獨異眾人,先生感之,而不知所以獨異之意。崇寧中,先生官宿州,諸貴人招致之,先生感陳公意,終不肯。蓋先生之為人,賢而差弱,陳公異待之者,欲以堅其節,而先生終能自守。前輩成就人,委曲如此,教亦多術矣。
(梓材謹案:此條錄自呂紫微《童蒙訓》,已足為張先生小傳,且足見了翁教術之多方,故列于此。)
◆道鄉家學(荊公三傳。)
州守鄒先生柄
鄒柄,字德久,道鄉先生長子也。剛梗有父風。未冠,棄舉子業,從龜山遊,手葺《伊川語錄》一卷。靖康初,自布衣薦除樞密院編修。疏請昭雪父冤,且言本非朝廷之意,朝奏夕可,贈官賜諡,典禮憂渥。官終給事中、台州守。
◆唐氏門人
文清呂東萊先生本中(別為《紫微學案》。)
◆定翁家學
胡沂,字周伯,定翁子。紹興五年進士。孝宗受禪,擢殿中侍禦史。言守御之利,莫若令沿邊屯田,詔行其言。又言:「設武舉,立武學,蓋將有所用也。今除高第一二名,餘皆吏部授以榷酤征商,所養非所用。願詔大臣詳議,中舉者,定品格,分差邊將下,準備差遣。」從之,時龍大淵、曾覿以藩邸舊恩,除知閤門事,先生論其市權,請屏遠方,不聽。先生以言不行,請去。乾道元年,召為宗正少卿,除吏部侍郎。先生奏:「《七司法》自紹興十三年纂修成書,歲且一紀,歷月閱時,不無牴牾。望令敕令所官討論章旨,將現行之法與當革之條輯為一書,頒之中外,庶可戢吏胥之奸。」詔行之。尋進禮部尚書。上有大用意,而先生資性恬退,無所依附,數請去,遂以龍圖閣學士提舉興國宮。淳熙元年,卒。諡獻肅(參史傳。)
◆定翁門人
孫先生疇(伯父子昇。)
孫疇,字疇朋,餘姚人。少凝遠有偉志,言動遵規距。胡定翁以學行講授閭里,伯父子昇俾先生率諸季負笈依其門。嘗有家問,督先生立志剛遠,慕先聖,暑毋晝寢,群居起敬,忌苟同俗。且曰:「汝前報吾,『苟且學作文字』。君子無一忘敬,『苟且』何等語!後不得復爾!」先生學勇進,矜式後來。諸長者相會,曰:「萬金可有,孫壽朋不易得也。」(參《沈定川集》。)
承務孫雪齋先生介(附厲德輔。)
孫介,字不朋,餘姚人,燭湖先生之父也,號雪齋,封承務郎。自誌其墓有曰:「四歲能離家入郡庠隨兄壽朋讀書,日數百言。七歲學于鄉先生胡定翁。十八九始學舉子賦,遽罹兄喪,倀倀無相,幾不自立,因從畏友厲德輔肄業紫溪,漸漬稍勝。既冠,授書自給,益發憤自課,務為實學。受人子弟之託,不啻己子,隨才指授,專事講釋,至老不倦」云。(參《樓攻媿集》。)
◆劉氏門人
文忠周平園先生必大
周必大,字子充,一字洪道,廬陵人。舉進士,又中博學宏辭科,除秘書省正字,兼國史院編修官。高宗見其文,奇之。孝宗即位,除起居郎,權給事中。以力排權倖忤旨,改福建路提刑。後除參知政事,遷樞密院使,拜左丞相,進少保、益國公。嘉泰四年,卒,年七十九,諡文忠,祠于學。有《文集》行世。先生純篤忠厚,能以善道其君,光、寧禪受之際,懼禍而去。其可為有立乎哉!(參史傳。)
(梓材謹案:先生號平園,其《省齋稿》《胡忠簡神道碑》有曰:「某自少慕公名德。隆興初,先後入兩省,中間郊居,從遊幾十年。」則先生嘗遊澹庵之門矣。)
周先生必剛
周必剛,字子栗,益公之弟也。益公謂其「仁而剛,敬而和,敏而好學,事母孝,從兄順,與人交忠信廉遜」。卒,年三十三。(參《益公集》。)
周先生必彊
周必彊,字子柔,益公之弟。剛明孝友,為詩文皆驚人語。真文忠嘗別其《集》曰:「假之以年,必將追騷人而與遊,望聖門而力進矣!」(參《吉安府志》。)
◆了翁續傳
宣教黃先生(別見《紫微學案》。)
◆獻肅家學(定翁再傳。)
中散胡先生拱
提舉胡先生撙(并見《槐堂諸儒學案》。)
◆雪齋家學
判軍孫燭湖先生應時(別見《槐堂諸儒學案》。)
◆鄧氏續傳
司戶鄒南堂先生斌(別見《槐堂諸儒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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