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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事赋

锅内撒沙记 并序

繁体】  作者: 东子钦   来源: 作者原创   阅读 次  【    】【收藏

吾年幼时,因父母忙于商务,无暇顾及儿女,遂遣余至祖父母家。至此,吾久居其下,祖孙情结甚厚,以致分秒不得离。乐而忘返,由是为趣。经年之后,待父母得闲,强使余归家,遂别祖父母于声泪之下。或缘此,始有其后记之事。年来思之,感慨系之,莫能相忘。是为序。

自古父母之爱,情深意笃。无父不爱其子,无母不念其女。所谓儿行千里母担忧,每至血脉别离,则思之尤甚。是以天下之父母,人间之大爱也!

吾之父母,持业养家,碌于其事,以致无暇顾余。三岁之后,托余于祖父母。吾常伴其右,出入相随。余之童年,因以别番。每逢月末,父母远归,携佳品果肴,至祖父母家。吾望之父母,偎祖母怀中,良久无答。若夫久别其亲者,人亦念其家。然余之心,已然归于祖父母耳!

后父母迁回,遂先携余归。吾与祖父母之家,遥相不足一里耳!六岁之童,其心已定。父母强携归,余又折回。如此循环往复,辗转祖父母与余家。呜呼!父母之情,因何无恋?盖因境之变,情之易也。

父母迁归后,置一酒馆。因厨艺精湛,旋即闻名乡里。如此,每日宾客齐聚,好不喧闹。一日,吾又观沁香肉排出锅,满座宾朋,望而垂涎。余久思之,祖父母年迈,营养欠佳,食之可以!故而趁父母无意,以勺捞之,置于饭盒。疾行速驰。然父觉之,顿生怨意!客人之肴,何故夺之!遂追之。呜呼!孩童之微步,何以抵父驰!待父夺之还,吾声泪涕泣,其状甚悲!

吾心愤矣!终持沙土,尽撒于锅中!香美肉排,顷刻废矣!余之祸端,遂速奔向祖父母家。父不能制,又追余至,厉声呵斥,耳光一记。众人劝之,乃罢。今仍记之,事后祖母问余痛否。余转悲为喜,乃曰:下次唯恐心之无细。祖母乃告曰:不可!尔父母为业,以客为重,岂可毁誉!然一切之事,尽为吾孙耳!尔不可忘!余对曰:祖母之言,甚善,余谨记之!其后数日,余居祖父母家,长久莫离。

嗟夫!父母之怀,重若泰山;拳拳之心,天地明鉴。吾中华传统之美德,历之万年而无变!使天下之子尽尽其责,争行孝道;使天下之父母尽享天伦,颐养天年!则千秋华夏,万岁中华,世代幸矣!

壬辰年春,沂蒙子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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