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发物,有哪些?
【以稿换稿】 作者:佚名 发布:2005年09月03日 阅读: 次
所谓发物,是指容易诱发某些疾病(尤其是旧病宿疾)或加重已发疾病的食物。
相传,明太祖朱元璋当了皇帝以后,便加紧残害开国有功之臣,元帅徐达患了"发背",最忌吃鹅肉,因鹅为发物,易动火发疮。朱元璋别有用心地赐徐肥鹅一只,徐达明知其恶意,但又不敢违君之命,只好当场吃下,不久,徐达"发背"扩散而亡。
发物的范围很广,有时将荤腥食物都看作发物。“腥味的是发物”。
按照民间的经验,羊肉、猪头肉、猪蹄、鹅是大家公认的"发物"。其中羊肉性大热,感冒往来寒热,或素体多火,或热病初复,均不宜吃,否则将使旧病复发。关于鹅《本草纲目》中说:"鹅,气味俱厚,动风,发疮。"凡皮肤病、过敏性疾病、热病等应忌服。猪蹄有发乳、托疮之效,但疮疡初起忌服。
一般按发物的性能分为六类:一为发热之物,薤、姜、花椒、胡椒、羊肉、狗肉等;二为发风之物,如虾、蟹、香蕈、鹅、鸡蛋、椿芽等;三为发湿热之物,如饴糖、糯米、猪肉等;四为发冷积之物,如西瓜、梨、柿等各种生冷之品;五为发动血之物,如海椒、慈菇、胡椒等;六为发滞气之物,如羊肉、莲子、芡实等。中医治病离不开辨证论治,忌口也不能忽视"辨证论忌",如疾病属寒证,症见体质虚寒,大便溏薄,胃痛喜热,四肢发冷等,则应忌食寒凉生冷之食物,如西瓜、雪梨、香蕉;热证见面目赤红、发热、痔疮下血、失眠心烦者,忌食生姜、辣椒、大蒜油作品等。急性肝炎,病人舌苔黄厚而腻、胸腹膨胀满、纳差不食、小便黄赤,这是湿热重之象,应忌吃油腻食物和辣的食物,滋补燥热之品;肚腹胀气的病人应忌豆类、山芋、土豆等:冠心病、高血压、高脂血症应忌肥肉、奶油、动物内脏、鱼卵、骨髓等;好发疮痛、疖疔者,多因火热之毒所致,凡肥腻辛辣之品均在禁忌之列。
现代临床研究还证实,忌食发物对于外科手术后减少创口感染和促进创口愈合也具有重要意义。
皮肤瘙痒病少吃韭菜。“生发类发物”指具有生发性的食物,如韭菜、春笋、香椿、香菇、香菜等,易诱发皮肤疮痒及发疹,所以有这类病的人要少吃。
肝火旺别吃公鸡肉。“动风升阳性发物”指易引动肝风,易升气升阳的发物,这些发物多为热性阳性食品,如猪头肉、公鸡肉、鹅肉等,高血压、肝阳上亢、头风痛及癫痫病人不宜食。
易过敏少吃海鲜。“风性发物”指风性窜动但不升阳的食物,如海鲜鱼虾蟹等。此类发物对过敏性疾患,如荨麻疹、过敏性哮喘有诱发及加重作用,另外,因含有嘌呤类,所以痛风患者也不宜食。
中风要禁热性鱼。“动火动血类发物”指阳性及热性食物,如狗肉、鹿肉、酒、胡椒、大蒜,热性鱼,如黄鳝、泥鳅、草鱼、胖头鱼、白鲢鱼。因有助火动血作用,所以皮肤疮痒、眼疾、中风等患者皆不能食用。
呼吸系统疾病忌羊肉。“助湿生痰类发物”指有腥膻味的肉类,如羊肉、牛肉等,上呼吸道感染等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均不宜多食。
口腔溃疡少吃香菇腐乳。“芳香类发物”气味芳香,如香菇、香菜,发酵后食物如腐乳,因其气性走窜,易引发皮肤病、溃疡口疮,所以也应忌口。
发物确有发病的情况,但发物不一定发病,关键在于食物搭配。比如生痰性发物,如牛、羊肉,配上萝卜利湿化痰,就可以不至于发病。动火动血类发物,如狗肉、黄鳝,如能配上寒凉的豆腐、茼蒿、白菜,就可制约其热性,那么有热疾病的人也可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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