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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检查

政府办公室督查工作应注意六个结合

以稿换稿 】  作者:王成   发布:2017年04月03日   阅读:

督查工作是政府办公室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依法强化督查工作,确保政令畅通,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和必然要求。政府办公室应积极主动适应法治政府建设的内在要求,做到六个结合,全力推进督查工作法治化、科学化和现代化。

一、分工负责和协同作战相结合

督查是决策和执行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政府办公室督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协调、推动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分工和协作互为条件,管理的本质就是在分工的基础上进行协调。一方面,要坚持分工负责的原则。办公室担负督查主体职责,各业务部门、基层单位担负执行主体职责。办公室开展督查工作,不能包办代替业务部门和基层单位的具体执行,应根据权、责、利相统一的原则分级分类地明确和落实相应的责任。另一方面,要形成协同作战机制。办公室开展督查工作,要紧紧依靠业务部门和基层单位,充分利用其在人员、设施和技术方面的优势,调动其积极性,开展内外协同管理,适当引入第三方评价,发挥人大、政协、组织部门、监察部门、社会评价、专业团体等的监督作用,建立起办公室与业务部门分工负责、协作配合的督促检查机制。

与政府督查室的专门督查不同,政府办公室的督查工作更具有落实的性质,而且与行业管理的结合也更为紧密,因此开展督查工作应坚持承上启下、内外呼应的原则,做到督促和落实并重。政府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自身的综合协调优势,聚同化异,消除内耗,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联系,督促其全面履行落实责任,形成执行合力。

二、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

督查工作必须在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框架内履行法定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落实上级和本级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化解影响改革、发展和稳定的突出矛盾,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政府办公室督查工作要坚持目标导向原则。目标导向的实质就是精准完成任务,以贯彻上级和领导的决策部署为主线,督促各个部门、单位贯彻落实。政府办公室开展督查工作首先要将上级和本级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具体任务目标,然后围绕这些任务目标开展督查。具体操作时应按照总体工作目标来设计和安排阶段工作目标,分级、分类、分段、分岗落实,切实发挥办公室的统筹作用,防止出现盲目出击和被动应付等现象。阶段工作目标的设计要切合实际,注意衔接和优化,不要将一些似是而非的目标列入督查内容。要克服重形式轻内容、重规划轻措施、重部署轻落实、重对上交待轻对下负责等错误倾向。要注意按照重要程度、紧急程度、领导关注程度和问题复杂程度来科学调配行政管理资源。

政府办公室督查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原则。问题导向就是以解决实际问题为中心,一方面要防患于未然,一方面要妥善解决实际问题。督查工作必须正视问题、找准问题、解决问题。对于关系全局、关系发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要迎难而上,果断出击;对于根深蒂固、短期内无法解决、暂时不会影响全局发展的矛盾要予以管控,进行冷处理。面对督促检查的诸多问题,要分清轻重缓急,抓住主要矛盾和主要环节,切忌四面出击;要防止出现解决点上问题触发面上问题、解决一个问题诱发一批问题、解决当前问题却埋下长远隐患等情况。

三、刚性推进和柔性推进相结合

刚性推进主要是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强硬手段推动工作落实,以体现督查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刚性推进要贯彻“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的原则;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政府办公室开展督查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府及其部门的规章制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推动工作,确保决策部署得以贯彻落实。柔性推进主要是运用思想政治工作、指导服务、典型示范等柔性手段推进工作落实,以体现督查工作的服务性和包容性。

根据督查工作的特点,政府办公室的督查工作可采取督促推动、服务指导、绩效考核、纠正查处等方式。政府办公室应根据不同的工作类型选择相应的督查方式,要坚守底线,远离红线,突出主线,优化辅线,做到刚柔相济。政府办公室的督查工作必须面向全体,一视同仁,与执行部门共建、共享、共担。要慎用目标倒逼管理体制,不能采用命令式或粗暴式的督查,以消解业务部门和基层单位的排斥与对抗心理。

四、统筹兼顾和重点突出相结合

善政必简。政府办公室必须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督查,善于抓住重点,强化宏观管控,抓两头带中间,做到纲举目张;切忌事无巨细,以致执行部门“执”觉疲劳;不宜越俎代庖,一竿子插到底。督查目标应符合实际,不能超出执行部门的管理范围和潜在能力,否则只会适得其反,导致形式主义泛滥。

政府办公室要时刻站在全局的角度,通盘规划督查指标和任务,合理配置行政管理资源,适时调整督查方式和内容,做到适宜、适度、积极、可靠。政府办公室开展督查工作必须在具体落实上下功夫,避免形式性、象征性和应付性检查,既不宜事无巨细,也不能蜻蜓点水,否则无法达到督查工作的预定目标。那些只有过程、没有效果、没有反馈的督查,只能损害政府办公室的形象和信誉。

五、有序督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

督查应本着公平有序、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的原则。有序督查就是循序渐进、有始有终地推进督查工作,做到上下衔接,左右协调,前后呼应,事前、事中和事后相统一。考核的内容、标准、程序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工作实际,以激励和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为目的。要充分考虑具体执行者的接受能力和承受能力,也就是说,在相应的时间、地域和条件下经过努力能够完成;要给上下内外的工作协调留足时间和空间;要考虑不可预测性因素,要防止虎头蛇尾、一阵风。

为了提高督查工作的效率,防止执行部门存在侥幸心理,杜绝弄虚作假,督查工作也需要打破固定模式,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以点带面,调动起每个部门和单位的积极性,确保决策部署得到全程、全员和全方位的落实。要保证随机抽查的客观公允,防止人为操作,使执行者不为随机抽查所扰。要审慎确定随机抽查的关键环节,抓住最能促进工作落实的环节一抓到底,以确保督查实效。要完善随机抽查机制,建立随机抽取督查对象、随机选派督查人员的“双随机”机制。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及处理结果,抽查结果与社会信用体系衔接,建立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等制度,确保督查工作的社会效果。

六、依法督查和创新督查相结合

督查工作的体系、制度和运行机制建设要充分体现法治的基本精神。一要坚持“务实”要求。全面准确地了解客观实际,如实反映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为党委、政府领导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二要坚持“诚信”要求。督查结果要与绩效评价考核挂钩,对于出现问题的要进行约谈,突出的成绩和经验要予以宣传和表彰。三要坚持“守常”要求。督查的内容和标准要保持相对稳定,不能朝令夕改。四要坚持“律己”要求。政府办公室要带头遵守法治原则,为执行部门作出表率,要将法治政府建设列为督查工作的重要内容。

当前中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时期,督查工作的法治化建设需要选择创新路径,需要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运用创新成果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所面临的各种问题。要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平台,建设和开发现代行政智慧资源,科学调控督查工作的内容、标准和进度。

从一定意义上讲,依法督查和创新督查是一体两面,相辅相成。督查工作在制度、方式、范围、内容、标准、程序、力度、结果运用等方面都要贯彻法治精神和优质创新原则。“履不必同,期于适足。治不必同,期于利民。”能否充分调动执行部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执行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确保领导决策和工作实际的紧密结合,促进行政效率的提高和事业的科学发展,这是衡量督查工作成败的根本标准。要建立健全政府办公室督查工作的制度和体系,积极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要求,走改革创新之路;同时,督查工作改革创新也要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和法治建设的基本精神、原则和方向,遵循工作运行的客观规律。依法督查和创新督查只有相互启发、相互补充、相互砥砺、择优发展,才能闯出一片新天地。

【来源:秘书杂志(微信mishuzaz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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