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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好人大常委会会议需要注意的几个关系

以稿换稿 】  作者:何新国   发布:2016年07月15日   阅读:

人大常委会是人大常设机关。人大常委会行使法定职权的主要方式是召开常委会会议,法律规定人大常委会会议每两个月至少召开一次,由常委会主任召集。筹备人大常委会会议,搞好会议的具体组织服务保障,是人大机关重要的日常工作。通过总结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多年来的实践,结合个人工作实际,我深深地体会到,开好人大常委会会议需要注意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一是要正确处理常委会工作与常委会会议的关系。常委会各项职权都必须在会议上行使。会前工作主要是为召开会议作准备,会后工作主要是为会议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落实提供保证。因此,要提高会议质量和议决水平,就必须抓好会前各项准备工作,为会议召开奠定基础。要增强会议实效,就必须高度重视会后工作,加强跟踪监督,确保各项决议决定的更好落实。

二是要正确处理专门委员会审议与常委会审议的关系。在常委会会议召开之前,专门委员会就法规草案提出审议报告,就专项工作报告提出调研报告,这些都是为常委会会议召开所做的准备工作,是常委会会议顺利召开的重要基础。常委会是人大的常设机关,是监督“一府两院”的主体,地方性法规、重大事项决定等都必须由常委会在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基础上审议通过。因此,要开好常委会会议,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和议决水平,就必须依靠专门委员会的专业优势,切实把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发挥好。

三是要正确处理秘书长办公会议、主任会议与常委会会议的关系。秘书长办公会议主要职责是落实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确定的任务,服务保障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组织机关开展工作。主任会议处理常委会的重要日常工作,为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服务。常委会会议是常委会履行职权的主要方式,常委会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等都要通过会议进行议决。在人大机关,秘书长办公会议、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属于三个不同的层次。开好常委会会议,必须发挥秘书长办公会议的作用,统筹机关力量,围绕常委会会议议题做好准备,提供保障,当好参谋助手。主任会议在服务常委会会议方面,主要是对有关议案和报告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定是否提交常委会审议,更多地是履行法定程序性职能,而不能代替常委会进行审议决定。

四是要正确处理机关参谋服务与常委会履行职权的关系。在为常委会会议服务方面,机关工作的定位应该是参谋、服务和保障。因此,围绕常委会行使好职权这一目标,机关各方面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通力协作,这充分体现了机关工作的服务性质、保障作用和基础地位。机关在办文、办事、办会过程中,要坚持制度建设的工作取向,坚持统筹兼顾的工作方法,坚持质量从严的工作标准,目的都是为了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确保常委会会议有序顺利进行。

【来源:何新国讲公文写作新浪博客(授权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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