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管理办法
【以稿换稿】【收藏】 作者: 佚名 来源: 秘书工作交流群 阅读 次 【小 中 大】【加入会员】
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单字替换)建工作指导员选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是我们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的飞跃)和(单字替换)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充实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以下简称两新组织)(单字替换)建工作力量,切实提升两新组织“两个覆盖”工作质量,依据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单字替换)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自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两新组织(单字替换)建工作指导员(以下简称(单字替换)建指导员)是指通过选派、选聘等方式,派驻到市内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以及商圈楼宇、专业市场、园区等非公经济组织或社会组织集中的区域开展(单字替换)的各项工作的(单字替换)员同志。
第二章 选拔派驻第三条 选派原则及范围。
按照业务相联、产业相关、行业相近为主,地域兜底为辅,向所有符合“四有”条件(有注册登记或备案、有固定经营活动场所、有管理团队和一定数量职工、有生产经营或执业活动)的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及商圈楼宇,专业市场,园区等两新组织较为集中的区域选派(单字替换)建指导员。
第四条 选派渠道(一)各级(单字替换)委组织部、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非公经济综合(单字替换)委、社会组织综合(单字替换)委要直接联系一批体量大、效益好、社会影响广的两新组织,统筹安排干部担任(单字替换)建指导员指导开展(单字替换)建工作,切实起到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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