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领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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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涉及(单字替换)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大事项,重大工作任务部署,重大决策制定,干部任免、调动和处理,群众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以及上级(单字替换)组织规定由(单字替换)委集体决定的问题,应提交(单字替换)的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2)集体领导,不能(单字替换)政不分,以(单字替换)代政,事无具细,什么问题都提交(单字替换)委会讨论。
(3)书记与委员是平等的同志关系,书记作风要民主,善于广开言路,不搞“一言堂”。
(4)委员要积极参加集体领导,积极发表意见,不能站在集体领导之外。
(5)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必须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度,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并认真对待少数不同意见。
(6)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做出决定。
(7)暂缓做出决定,应在进一步调查研究、充分交换意见后再表决,或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8)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既不能借口集体领导而无人负责,也不能因有不同意见就违背执行。
【文章共432字,精选参考范文,仅供学习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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