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行业党总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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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通过制度建设加强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实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对纯洁组织,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激励党员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着很大意义。为认真搞好民主评议活动,制定本制度。
一、评议内容
对照党章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党员进行评议:
1.是否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坚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有无淡化理想信念的言行。
2.是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有无为谋求私利而损害全局利益,损害党的形象错误言行。
3.是否按照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并做出突出成绩;有无碌碌无为、得过且过行为。
4.是否严格遵守党纪、政纪、法纪,局里规章,做到廉洁自律,令行禁止;有无目无组织、违反纪律的行为。
5.是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廉洁奉公,艰苦奋斗,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有无违背宗旨、以权谋私、损公肥私、玩忽职守、损害职工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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