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文化的作用
【以稿换稿】【繁体】 作者: 佚名 来源: 网络整理 阅读 次 【小 中 大】【收藏】
殡葬文化是人类在自我意识觉醒过程中逐步建立并不断改造完善起来的。这一过程也是人类心理自我满足、自我需要的过程。这一过程正是人类从对死亡的无知、蒙胧到深刻,经历了对死亡的恐惧、求生乃至永恒的一个追求过程,这一过程中的殡葬方式正是人类对死亡认识的行为表现形式。反映在思想形式上就是灵魂说、巫说、原始×、科学思想形成的过程。总之,人类对死亡有了一定的认识之后,即死亡是必然的,人类就渴望人生不死,或肉体死亡而灵魂不死。因此,死亡文化的第一个作用就是超越死亡,建造永恒。对永恒的不同认识和追求就导致了人类不同的殡葬方式及对肉体处理不同的态度和方式。现代西方人认为死后把能用的器官移植到别人身上就是生命的延续和永恒。
殡葬文化的自我满足作用。自我满足有亲情需要满足、社会需要满足(道德需要满足)、×需要满足、自我表现满足等,其中自我需要满足是殡葬活动的内在动力之一。亲情是人类最朴素、最自然的感情,对亲人亡故而无动于衷者除了庄子之外还没有听说过。至于庄子无情不能按常人理解,他是得道之人,达到了“天人合一”的境界才如此,是“大情”、“至情”。作为一般人,似乎只有痛哭、悲伤才能表其情、达其意。古代对于亲人亡故,根据儒家的“亲亲原则”,其“哀”之程度是有不同规定的,甚至有的大违人道。古有“守制三年”之说,而三年守制未满而起用谓之“夺情”。“亲情”需要是人之常情,而追求极端则必陷于形式而荒于内容。“活着不孝,死了胡闹”就是佐证,当然“活着孝,死了闹”也不值得提倡。殡葬文化的根本意义在于纪念,而纪念的形式有—很多。根本的纪念是精神,精神才是永恒的。有形的东西必不长久,只有化有形为无形才是永恒之道。社会需要无非是社会道德需要,这种需要最终要在个体身上具体化,即丧主在丧葬活动上的行为规范。道德一旦成为社会普遍法则时,任何个人都不能逃避,否则即成为叛逆。道德的社会需要实质就是社会个人的需要,一旦这种需要成为衡量一个人是非的唯一标准时,道德追求就会膨胀,乃至走向自己的反面。因此,有哲人说:过度追求形式是内在的堕落。纵观中外历史,隆丧厚葬的时代无不是道德堕落的时代,隆丧厚葬的个人无不是道貌岸然的伪君子。×需要就是丧主按照死者生前的×信仰或自己的×信仰规范殡葬行为,这也是一类自我满足。在殡葬活动中渗入佛教的东西不少,尤其是佛教的“轮回说”.在中国人脑子里根深蒂固。中国人是根据自己对人生或死亡的认识取舍×内容的,这也是佛教中国化的主要原因。中国人何时能够汲取佛教中的“众生平等”、“轻视肉体”、“舍身成佛”、“我不入地狱谁人地狱”、“慈悲”思想,中国殡改事业恐怕就易如反掌了,中国的慈善事业就发达了,中国的医学就进步了。中国人虽然×意识模糊,但对“来世”却非常明确。自我表现意识是中国人注重丧事的动因之一,尤其是儒家的“人世”思想和等级观念使中国人很在乎“生贵死荣’’,丧事在中国不仅是死人的事,更多的则是活人的事。丧事已被异化为活人权力、财富、人际关系的张扬,这也正是殡葬改革的难度所在。
殡葬文化的社会治理作用。人都有老的时候,有病的时候,有死的时候,善待老者、死者,也是善待自己的将来。中国人以自己的行为培育下一代,以自己的言传影响下一代,甚至把这些思想写进教科书中。在小农社会里,政府,无论何种形式的政府都无法建立社会化的养老机制。财富,作为唯一的、最高的财富形式:土地,辈辈相传,前辈遗留下了财富,也留下了义务:养老送终。在这种社会保障体制下,政府是很在乎对于死者的安葬。这是社会治理的重要措施之一。似乎土埋更体现血缘上的关系,更能保证宗法制度的贯彻。土埋且留坟头是殡葬文化中实物形态之一,这种有形的东西融进去一些无形的东西,就会在人们心中筑起一道无形的“孝文化”丰碑,使那些想脱离宗法羁绊的人不得不束手就范。如死不入祖坟等。
殡葬文化的确立是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必须的。我们主张殡葬改革并不是放弃殡葬文化,相反是要建立一套新的、与时代相适应的殡葬文化。殡葬文化是社会治理的文化支柱之一,当一种殡葬文化不仅不能支持或撑社会的治理,甚至对一个社会的生存发生重大威胁时,新的殡葬文化就必须应运而生。
殡葬文化的自我满足作用。自我满足有亲情需要满足、社会需要满足(道德需要满足)、×需要满足、自我表现满足等,其中自我需要满足是殡葬活动的内在动力之一。亲情是人类最朴素、最自然的感情,对亲人亡故而无动于衷者除了庄子之外还没有听说过。至于庄子无情不能按常人理解,他是得道之人,达到了“天人合一”的境界才如此,是“大情”、“至情”。作为一般人,似乎只有痛哭、悲伤才能表其情、达其意。古代对于亲人亡故,根据儒家的“亲亲原则”,其“哀”之程度是有不同规定的,甚至有的大违人道。古有“守制三年”之说,而三年守制未满而起用谓之“夺情”。“亲情”需要是人之常情,而追求极端则必陷于形式而荒于内容。“活着不孝,死了胡闹”就是佐证,当然“活着孝,死了闹”也不值得提倡。殡葬文化的根本意义在于纪念,而纪念的形式有—很多。根本的纪念是精神,精神才是永恒的。有形的东西必不长久,只有化有形为无形才是永恒之道。社会需要无非是社会道德需要,这种需要最终要在个体身上具体化,即丧主在丧葬活动上的行为规范。道德一旦成为社会普遍法则时,任何个人都不能逃避,否则即成为叛逆。道德的社会需要实质就是社会个人的需要,一旦这种需要成为衡量一个人是非的唯一标准时,道德追求就会膨胀,乃至走向自己的反面。因此,有哲人说:过度追求形式是内在的堕落。纵观中外历史,隆丧厚葬的时代无不是道德堕落的时代,隆丧厚葬的个人无不是道貌岸然的伪君子。×需要就是丧主按照死者生前的×信仰或自己的×信仰规范殡葬行为,这也是一类自我满足。在殡葬活动中渗入佛教的东西不少,尤其是佛教的“轮回说”.在中国人脑子里根深蒂固。中国人是根据自己对人生或死亡的认识取舍×内容的,这也是佛教中国化的主要原因。中国人何时能够汲取佛教中的“众生平等”、“轻视肉体”、“舍身成佛”、“我不入地狱谁人地狱”、“慈悲”思想,中国殡改事业恐怕就易如反掌了,中国的慈善事业就发达了,中国的医学就进步了。中国人虽然×意识模糊,但对“来世”却非常明确。自我表现意识是中国人注重丧事的动因之一,尤其是儒家的“人世”思想和等级观念使中国人很在乎“生贵死荣’’,丧事在中国不仅是死人的事,更多的则是活人的事。丧事已被异化为活人权力、财富、人际关系的张扬,这也正是殡葬改革的难度所在。
殡葬文化的社会治理作用。人都有老的时候,有病的时候,有死的时候,善待老者、死者,也是善待自己的将来。中国人以自己的行为培育下一代,以自己的言传影响下一代,甚至把这些思想写进教科书中。在小农社会里,政府,无论何种形式的政府都无法建立社会化的养老机制。财富,作为唯一的、最高的财富形式:土地,辈辈相传,前辈遗留下了财富,也留下了义务:养老送终。在这种社会保障体制下,政府是很在乎对于死者的安葬。这是社会治理的重要措施之一。似乎土埋更体现血缘上的关系,更能保证宗法制度的贯彻。土埋且留坟头是殡葬文化中实物形态之一,这种有形的东西融进去一些无形的东西,就会在人们心中筑起一道无形的“孝文化”丰碑,使那些想脱离宗法羁绊的人不得不束手就范。如死不入祖坟等。
殡葬文化的确立是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必须的。我们主张殡葬改革并不是放弃殡葬文化,相反是要建立一套新的、与时代相适应的殡葬文化。殡葬文化是社会治理的文化支柱之一,当一种殡葬文化不仅不能支持或撑社会的治理,甚至对一个社会的生存发生重大威胁时,新的殡葬文化就必须应运而生。
手机扫码后也可查看
- 上一篇:殡葬文化的发展与社会现代化
- 下一篇:殡葬本质
用户评论
(以下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