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杠
【以稿换稿】【繁体】 作者: 佚名 来源: 网络整理 阅读 次 【小 中 大】【收藏】
如果丧居在胡同里,必须用“小请”(俗称小杠)抬到大街上才能换上大杠和大罩。贫户则一直是小杠到底。
《道咸以来朝野杂记》里说,前清时,皇家、王爷、贝勒用八十人大杠。一品大员用六十四人杠,次者四十八人,再次者三十二人……可见用杠是根据官品等级的。民国以后则无此限。北京民间对于用杠的说法是:一个人一挟;(指幼丧);两个人穿心杠;三个人牛头杠;四个人一提拉(以上均指抬赤贫丧家的薄皮子材或无主亡人的裹匣子);八个人小抬着 (此为最起码的殡仪,此外则不能为礼);十六、二十四个大亮牌儿(只有“过棺罩片”,无官罩);三十二个扣“几了”;四十八个扣大罩;六十四个大换班。
其实,四十八个、六十四个都可以大换班。
有大换三班的,以六十四人为一班,三班计一百九十二人。也有换两班的,计一百二十八人。大换三班时,一班杠夫穿绿驾衣;一班杠夫穿蓝驾衣;一班杠夫穿白驾衣,以示区别。
凡属盛大的殡仪,通常丧家都要求杠夫剃头、洗澡、穿新驾衣、新靴子。新靴子甚至要拿到丧家、临出堂前,当着本家的面才能穿上。
富户出殡,换最后一次大杠、大罩为正式起杠。贫户不换杠、换罩者,出门上了小杠就算正式起杠。起杠时,富户烧“阴宅”(纸制房屋)一处或其它巨码冥器;一般户则只烧一堆纸,多数丧家在这时连灵花、剩余的“亡人香”也一并焚化了。
亡人生前用的枕头要拆开把里边的荞麦皮倒出连同枕头套一并弃置门外烧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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