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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蜀文化

古蜀婚嫁习俗

以稿换稿】【繁体】  作者: 佚名   来源: 网络整理   阅读 次  【    】【收藏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男婚女嫁,结为夫妇,组成家庭,《易·家人》卦视这种夫妇之家为国之单位,“ 大登科金榜题名,小登科花烛洞房”,里人素以“始礼合一姓之好”为“风化之基”,视为终生大事,把祝吉驱邪的美好愿望和信仰习俗的传统心理糅合在一起,演绎出五花八门的婚嫁程序,是人生四大礼仪中繁文缛节最多的一种仪式。

(一)古婚礼拾遗

《五礼通考》曾说,自后齐以来,不管天子庶民,婚礼“一曰纳采,二曰向名,三曰纳吉,四曰纳征,五曰请期,六曰亲迎。” 这就是古代婚礼所分的六个阶段,俗称“六礼”。分述如次:

一、纳采:这是议婚的第一阶段,男方请媒提亲后,女方同意议婚,男方备礼去女家求婚,礼物是雁,雁一律要活的。为何用雁?雁为候鸟,取象征顺乎阴阳之意,后来又发展了新意,说雁失配偶,终生不再成双,取其忠贞。

二、问名:是求婚后,托媒人请问女方出生年月日和姓名,准备合婚的仪式。

三、纳吉:是把问名后占卜合婚的好消息再通知女方的仪礼。又叫“订盟”。这是订婚阶段的主要仪礼。古俗,照例要用雁,作为婚事已定的信物。后发展到用戒指、首饰、彩绸、礼饼、礼香烛、甚至羊猪等,故又称送定或定聘。

四、纳征:是订盟后,男家将聘礼送往女家,是成婚阶段的仪礼。这项成婚礼又俗称完聘或大聘、过大礼等。后来,这项仪式还采取了回礼的做法,将聘礼中食品的一部或全部退还;或受聘后,将女家赠男方的衣帽鞋袜作为回礼。聘礼的多少及物品名称多取吉祥如意的含意,数目取双忌单。

五、请期:送完聘礼后,选择结婚日期, 备礼到女家,征得同意时的仪式。古俗照例用雁,礼品一般从简,请期礼往往和过聘礼结合起来,随过大礼同时决定婚期。

六、亲迎:就是新婿亲往女家迎聚的仪式。这项仪礼往往被看做婚礼的主要程序,而前五项则当成议婚、订婚等过渡性礼仪。这些形式中有一部分出于社交关系的需要,如女家的“添妆”,到男家时的“开揖”、“闹洞房”等,都是确立社会关系的仪礼。纯属亲迎部分的仪式,一般用花轿,分双顶或单顶,扶亲妇上轿的“送亲嫂”,陪新郎至女家接人的“迎亲客”,都各有要求,起轿、回车马、迎轿、下轿、祭拜天地、行合欢礼、入洞房……每一过程又都有几种到十几种形式,大多表示祝吉驱邪。亲迎的季节,一般选在春天,州以农立,适逢农闲,丰收为是,正好婚配。

婚嫁“六礼”过后,进入过渡期,新妇回娘家的“归宁”,一直到新妇进入育产期,第二代再行诞生礼。从此,婚礼只作为一种家庆纪念日,按周年庆贺(满一个“花甲”举行隆重庆贺仪式,叫办重婚酒),年年值庆,直至终年。在国外,结婚二十五年做银婚礼。结婚五十年做金婚礼。这些都是婚礼的追忆仪式了。

(二)婚嫁形式

象所有汉民族所经历过的那样,蜀州婚嫁演变,也经历了血缘婚(含群团杂婚到同辈份之间的集体群婚),亚血缘婚,对偶婚制(含主夫、夫妻的对偶到独占性的对偶)三个主要阶段,概言之,即经历了一个由兄妹婚到一夫一妻的漫长历史过程。从构成婚姻的手段、方式和性质来看,蜀州出现过的婚嫁形式有:

一、抢夺婚。这是古代氏族部落外婚所造成的用战争掠夺妇女的遗风。

二、指腹婚:这种类型的婚姻,系两家主妇同孕,指腹相约,产后如是一男一女,就结为夫妇,是家长制为子女包办预订婚约的变态形式。

三、童养婚:又叫童养媳。多是有子嗣后,抱养别家女儿作养女(小者七、八岁,大者十二、三岁),适龄期再与本家子成婚,这种婚姻形式有极大的剥削性和强制性。

四、转房婚:是古代“夫兄弟”、“妻姐妹”共夫共妻的残余形式。这是一种兄亡嫂转嫁给弟,弟亡弟媳转嫁给兄,姐亡妹续嫁姐丈的婚姻形式,古时还有嫡子继承父妾、侄继承伯叔母等婚例,后来多为同辈份之间的转房。

五、招养婚:近年流行的“男到女家”,已成为公认的婚配形式之一。

六、表亲婚:通常称姑表婚与舅表婚,是古老的亚血缘婚之遗风,是指兄弟的子女与姐妹的子女之间的婚姻关系而言的。

七、买卖婚:它是以男方用相当数量财物为代价换取女方为妇的恶俗陋习。

八、调换婚:学名交换婚,是古代族外婚的一种流殇,始于两个氏族的男方互换其姐妹为妻,或互换其女为媳的一种对等交换的议婚形式。后在贫寒边远地域流行,不用财礼,以人换人。

九、包办婚:多系指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卜筮拍板的婚配形式。解放前的婚聚多属此类,解放后也不乏此类婚例,此种婚配形式,由于婚前男女双方均未见过面,婚后往往不和,酿成诸多悲剧。

十、自愿婚:这是一种以男女双方性爱为基础的正常婚俗,双方在经济、感情、生活各方面保持了平等与均衡,在一夫一妻制的发展过程中,自愿婚遭到来自家族制度的极大阻力。当今男女绝大多数为自愿婚者,农村虽多经人介绍,但都得男女双方点首,这种婚姻方能成立。

三、婚配与婚俗“编外”

前已备述婚嫁形式,内涵虽各异,然都界定在一夫一妻范围内。此外,蜀州还出现过诸般畸形婚态,以及与之相关的种种社会流弊。现统以“编外”是称,记叙如次:

1、纳妾与养汉

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侧面。男方婚后,或嫌妻子不好,或借口陪奁少,或借口无生育,公开娶小老婆,谓之“纳妾”。以“有志男儿娶九妻”为荣耀,“金屋藏娇”有之,三妻四妾有之,不受任何制约,但女的则不允,即使对婚姻不悦,也只能忍气吞声混时光,根本不敢公开反抗,极少数斗胆的女人便秋波暗递,春风暗渡,给丈夫戴绿帽子,养子俗称“私娃子”。

2、填房与续弦

这又是同一问题的两个侧面。男人死了妻子再娶谓续弦,青头姑娘嫁给死了妻子的男人者,叫做“填房”,所行婚礼,与童子结发婚过程大体相同,稍有差异的是:①从订婚到结婚间隔时间较短;②新娘接到男家大门前,下轿进夫家时,是背向堂屋退进去,取留得住,不会被夫“克死”。

3、寡妇改嫁

旧社会视寡妇再嫁为不贞,鄙称“后婚嫂”,其婚礼与童子结发婚迥异:①姑娘出嫁在白天,一般在午时以前拜堂成亲;寡妇再嫁,任随家里多富裕,拜堂再嫁也只能在晚上;②姑娘出嫁,鼓乐喧天坐大花轿,寡妇再嫁只能坐小轿,更没资格启用乐队;③姑娘出嫁,到男方门前,有回车马、牵新娘等仪式,寡妇再嫁,要过“火焰山”,有钱的抬过去、无钱的跨过去,只允背向进夫家;④姑娘出嫁,可有礼生呼唱,享新娘三跪九叩礼;寡妇再嫁,丈夫只下二礼,且无礼生司仪。⑤姑娘出嫁,要回门耍十,寡妇再嫁,无此礼遇;⑥姑娘出嫁从媒妁至亲迎,时间往往逾年,寡妇再嫁,间隔时间甚短,不当回事儿,故流行“后婚嫂,后婚嫂,连夜说起连夜讨”的谚语。

4、望郎媳

男家无儿子,先将女家姑娘娶进门,以意早生贵子继香火。

5、一子挑二房

一个儿子为两房兄弟所有,两房都想后继有嗣,便都在各自的家里,为其娶妻生子,叫’一子挑二房”,这两个媳妇都叫挑房媳。

6、冥婚

这是一种典型的封建迷信婚俗。内含有三:一为男女均亡,举行冥婚礼后合葬;二为男亡女存;三为女亡男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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