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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蜀文化

三国的兵役制度

以稿换稿】【繁体】  作者: 佚名   来源: 网络整理   阅读 次  【    】【收藏

三国形成时期之初,沿袭东汉,主要实行募兵制。 至建安年间,因长期战乱,逃兵增多,人口减少,募兵困难,曹操、刘 备、孙权,都开始逐渐实行不同名目的世兵制,以确保兵源。曹操将 士兵家属集中居住,作为人质,并从中获取后备兵员。其兵称士,以 服兵役为终身义务:其家称士家或兵户、军户。士家另立户籍,与民 户分离,子孙世代为兵,士兵叛逃罪及家属。并规定士家女子不得外嫁,士死后寡妻遗女仍配嫁士家,以繁衍土裔。吴还实行世袭领 兵制,将帅世袭,所统之兵亦世代相袭,家属随军营居。三国时期, 除世兵制外,又用用募、收降、征兵补充军队。还以多种手段,从少 数民族中获得大量兵员。如魏的乌桓兵、凉州兵,蜀的南中它军、叟 兵,吴的山越兵等。

三国沿袭汉制,建有抚恤制度。如士卒死亡,要收敛葬埋,魏曾 规定送至其家,宫为设祭。对伤残将士,免摇役,授土地,给耕牛,分 米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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