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殓前的供饭
【以稿换稿】【繁体】 作者: 佚名 来源: 网络整理 阅读 次 【小 中 大】【收藏】
揭西县客家地区,父母逝世之后,死者必须放在厅堂。—般的都要放丧三日,即所谓“三日丧”,然后方能行葬。第三天,在入殓(入棺)之前,作为孝子,不论兄弟多少,从大到小,都备了鸡肉、白饭最后一次为父母供饭,以报养育之恩。用饭时将鸡肉、白饭用筷子头拨入父母的口中,然后用筷子咀用比的姿势,拨入自己的口中,筷子一下用头,一下用咀,以示阴阳有别,然后入殓盖棺。
其意思是父母供养儿子大,儿子理应奉养父母到老的。
手机扫码后也可查看
用户评论
(以下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