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兴宁奉县主李大老爷给示严禁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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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 兴宁 奉县主李大老爷给示严禁碑
现存兴宁县博物馆,原存兴宁县石马镇区业办。花岗石质、长0.80米、宽0.50米、厚0.06米,楷书,嘉庆二年(1797年)八月初七日立。碑文叙述清代嘉庆年间、兴宁县石马圩于三、六、九圩期,出现烂仔(无赖),结党成群,滋扰商民。职监陈云桂、生员张谟烈等联合上禀县府,恳请出示严禁,为此兴宁县出示禁令,并订出十条规定,公布施行。此碑反映清代嘉庆年间,兴宁石马圩的治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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