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縣雜記 通商局(原缺題)
【繁体中文】 作者:清-佚名 发布:2016年06月07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通商局開創年紀
道光末年,清廷始行外國通商之例。同治九年,臺南道臺衙門設通商總局,安平、旂後、基隆、滬尾各設分局。光緒十三年,又於藩司衙增設一通商總局,歸藩司主政;臺南歸道臺主政。而基隆、滬尾歸藩司管,安平、旂後歸臺南道管;概歸臺灣巡撫總管。
局中役員
提調官二、委員四、翻譯官二、稿案書二、清書二、局勇四、分局委四、分局勇八。
役員薪水
提調貼夫價月四十兩,分局委員四十兩,翻譯官四十兩,稿書十二圓,清書八圓,局勇每人四圓,差遣委員三十圓,紙筆茶炭十圓。
局中辦理事務
一、疆外交涉事宜。
一、外國租界事宜。
一、洋行通商事宜。
一、保護外國人遊歷及文書事件。
一、教堂交涉事宜。
一、照會往來文函事件。
一、各國領事拜會事宜。
一、中外民人互訟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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