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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大学领导干部外出请示请假报告制度

    】【收藏】 作者: 佚名  来源: 作者原创 【加入会员】 

为加强干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根据领导机关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我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外出请示请假报告制度。
       一、学校党政副职领导、校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离xx外出,除参加全国、全区性重要会议活动外,出差、出访、学习以及参加学术活动等,须提前3天履行请示手续。
       因紧急事项临时离xx外出的,应及时请示、请假。
       学校党委常委向校党委请示、请假,副校长向校行政请示、请假,校级非领导职务干部根据外出事由向校党委或校行政请示、请假。
       学校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要做好学校党政副职领导、校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离xx外出的备案工作。
       二、校属单位正职领导(含主持工作副职领导,下同)离xx外出,除参加全国、全区性重要会议活动外,出差、出访、学习以及参加学术活动等,须至少提前3天履行书面请示手续。
       因紧急事项临时离xx外出的,应通过电话请示、请假,返校后须及时补办书面手续。
       学校机关部门、教辅单位、科研机构、附属机构等校属单位正职领导向分管校领导请示、请假。
       各二级学院党委正职领导向学校党委请示、请假,行政正职领导向校行政请示、请假。
       各二级学院正职领导的书面请假材料报学校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转呈相关校领导审批。
       校属单位正职领导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xx外会议活动,会议活动牵头(召集)单位应统一向学校领导请示、报告。
       三、校属单位副职领导、中层非领导职务干部(主持工作副职领导除外,下同)离xx外出,除参加全国、全区性重要会议活动外,出差、出访、学习以及参加学术活动等,须至少提前3天向本单位正 …

【文章共1555字,精选参考范文,仅供学习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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