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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团知识

关于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决定

    】【收藏】  作者: 灞氣  来源: 作者原创  阅读 894 次 【加入会员


吴X,男,汉族,XX年XX月出生于XX省XX县,大学文化,X某年XX月参加工作,XX年XX月加入(英文简写CPC),曾任XX单位XX处副调研员、副处长职务,XX年XX月任XX单位XX处处长。根据机关纪委立案调查认定,吴×违纪事实如下:

隐匿公款XX元并用于支付个人应负担的费用。XX年XX月,吴×在XX单位任XX处副处长期间,经单位领导批准,将多少万元以会议费名义拨到XX宾馆,在该宾馆的账户名为“XX单位吴×”,由吴×负责管理用于公务活动支出。吴×于XX年XX月任XX单位XX处处长后,未将上笔款有XX元余款的情况向后任处长或其他同志交代。XX年XX月XX日宾馆业务员提醒吴×该账户上还有××多元后,吴×仍未告知单位里任何人,也未向单位领导报告,事实上将该款隐匿。之后,吴×在该款中支付了应由吴多少本人负担的费用: 朋友吴×等4人XX年XX月XX日至XX日在XX宾馆的食宿费5891元;本人XX年XX月XX日、XX月XX日,XX年XX月×某日在XX宾馆的请客费共计6475元;本人在XX宾馆商品部购香烟、羽绒被、电饭复等物品2704元,所购物品部分送人,部分自已消费。目前,该账户尚余70元。

XX年XX月XX日,XX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对吴某所犯错误及党纪处分问题进行了讨论。支部大会应到正式党员28人,实到党员25人。会议认为,机关纪委调查组立案调查,认定吴×隐匿公款×多少元并用于支付个人应负担的费用,其行为已构成贪污错误,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依据《条例》第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一致同意给予吴某同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如不服本处分决定,可向机关纪委、机关党委以及上级纪委、党委提出申诉。

XX支部

XX支部书记:XX(签字)

违纪人员:吴X(签字)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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