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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祀文化

墓碑、墓志和墓志铭(一)

以稿换稿】【繁体】  作者: 佚名   来源: 网络整理   阅读 次  【    】【收藏

(一)墓碑的源流  
  我国是世界土葬最盛行的国家,土葬是将盛放尸体的棺木,放置到挖好的葬坑,充填上土,堆到一定高度,即称为坟,土葬人穴后不再筑土堆称为墓。坟墓是由墓穴与坟堆组成,后又加上墓碑及棺椁内外存放韵陪葬物品。在灵魂不灭、祖先崇拜意识的支配下,慎终追远、祭祖扫墓逐渐形成人们的道德规范。对于殡葬亲人的坟墓,一两代可以记清,三代以后就不清楚了,特别是经过迁徙、战乱便不知祖坟何处。如何解决,人们想出许多办法。开始时人们从死人下葬,维系棺绳用的园木桩受到启发,在墓前插上木桩竹竿,系上纤维质的东西(纸或帛等),写明死者的生卒年月、时辰,叫做“铭旌”(或“明旌”)。但它却容易,损坏,人们便另想办法:富贵人家用石园柱代替木园桩,在石柱上刻出死者的姓名、出生时间、官级等。为了多刻字其形体又演变为方形、长方形,开始埋于墓穴内或墓外,参照房屋建筑,碑顶加上碑帽,饰刻动、植物或山水花纹,碑身刻上死者简历。标明是独葬与妻、妾、子、女等合葬。附刻阴宅(即坟墓)风水地理位置朝向.(以天干地支表明)。中产之家立中等墓碑,穷家仅可立上留个姓名的小石碑,或陶砖碑或种植某种长青树为标识。从而墓碑由实用品逐渐转化为文化艺术品,其功能、形态、质地、文饰也越发多样化了。名人墓碑更加讲究碑身多用花刚岩、大理石等上等石料,碑顶有死者雕像或在碑中心镶嵌死者的烧瓷像。墓碑成为记载死者家族世系及功德行事的“荣誉状”和装饰品了。这很符合国人的光宗耀祖、泽及后代、流芳千古的社会风尚。为不受风吹、雨淋、日晒等自然侵蚀和人为破坏,便把碑表立于墓外,墓志与铭埋于墓内。墓碑盛行于汉、唐,以后成为定势。
  (二)墓志、墓志铭;
  墓志是存放于墓中载有死者传记的石刻。它是把死者在世时,无论是持家、德行、学向、技艺、政绩、功业等的大小,浓缩为一份个人的历史挡案,以补家族史、地方志乃至国史的不足。也是墓志断代的确证。例如唐高宗总章二年(公元669年).福建南部地区“蛮獠”与海盗啸乱,朝廷派光州(今河南潢川)固始人归德将军陈政率府兵3删人(计58姓),前往征伐6其子元光13岁被乡荐第一,随父出征,陈政母亲魏母(敬),年过古稀,也提兵数千支援,终于平定多起叛乱,实行军垦,教民学习中原文化与先进的耕织技术,元光在其父死后18岁承袭父职.,对叛乱者恩威并施,提倡58姓携将士与当居民自由通婚联姻,出海捕鱼经商,使荒芜的大片粤闽大地,进人礼仪之邦,他还疏清建置漳州等郡县,升为刺史。一次征战中,元光以身殉国,年仅54岁。由于陈氏父子祖孙数代的忠骨均埋葬于漳州、云霄一带,百姓们奉他为“开漳圣王”(宋、明清等朝也以此号追谥),为之修墓建庙,至今仅台湾就有开漳圣王庙百余座。奇怪的是这么一个有丰功伟绩的家族,其主要人物在旧、新《唐书》中未立列传。难怪后人在陈圣庙前刻上对联:“正史无人修列传;漳江有庙祀将军”为其鸣不平。随着海峡各方面交流的扩大,当年随陈氏子父远征的58姓中的陈、郑、林、胡、黄、汪、赵、詹、丘等在闽、台或海外成为大族或富户。借助学者们从墓志、谱谍、神道碑酌记载,研究成果不断到河南固始、新郑等地来寻根问祖;郑成功的后人,也据墓志、方志得悉其祖宗也是随陈政父子人闽的58姓中的一支姓氏。 
  墓志铭它包括志与铭两个部分。铭是用散文记叙死者姓名、字号、籍贯、官级、功德事迹的。铭是用韵文概括志的全文,并对死者致以悼念、安慰、褒扬之情,是委婉抒情的。但也有只用碑记(文)或碑铭的。铭本是记载、镂刻之意,它开始是刻(或铸)在铜鼎上;以后也刻在石碑、金属板等器物上,或以称功德,或以申借鉴,逐渐演变成独立的文体b刘勰著的《文心雕龙》中有《铭箴》篇。萧统编选的《昭明文选》中有班固等人的铭文五篇;吴楚材、吴调侯编选的《古文观止》中有刘禹锡的《陋室铭》,至今传诵。铭文精短活泼,或用骚体,或类五、七言诗歌或似佛家倡语,或同警世格言,妙语珠玑而不浮华,蕴藏哲理而不晦涩。这是墓志铭及其它座右铭在记功、记物等铭文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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