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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蜀文化

旧时四川的书院

以稿换稿】【繁体】  作者: 佚名   来源: 网络整理   阅读 次  【    】【收藏

学童读完私塾以后,经过一定的考试,有能力、有条件继续求学的便可以进入书院了。

书院由山长主持,下设正副斋长各一人,不担负教学任务,专管杂务。书院的经费,不由地方政府负担(成都的“尊经书院”属于特例),主要依靠自身的不动产和一些社会捐赠。这些款项中有一个专门的    机构负责管理,其主持人往往是当地的头面人物。有时,寺庙的捐赠是书院收的重要来源。如,金堂梵音寺古庙建于明末清初,有庙产150余亩。清末,金堂士民集资办学,庙内僧众捐赠庙产100余亩,仅留24亩作为每年寺庙的香火费用及×生活费。

书院定时考试,每月至少三次,多则五六次。考试分官课与私课两种,由地方款项开支奖金的为官课,由书院本身开支资金的为私课。考卷分一、二、三等,按等授奖。这种奖金称为“膏火”,有些寒士凭膏火就可以维持生活。

旧时,四川的书院是比较普遍的,如射洪县就有三个比较著名的书院:金华书院在城区,广寒书院在太和镇,东山书院在洋溪镇。金华书院的历史最为悠久,创建于元代至正九年,后遭毁坏,清乾隆十九年重建,里面供奉陈子昂(唐代大诗人,射洪人)等先贤神位,经费充足,藏书丰富。广寒书院建于清道光二十八年。同治十三年改建,规模颇大,制度完备。民国以后,改为县立中学。东山书院建于清同治八年,民国以后改为第三高小,继改为初中。除上述三个书院外,民国初年,太和镇平安寨登云寺后面还建了一所新书院,作为研究国学之处。

随着社会的变革,四川的书院后来陆续演化为现代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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