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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文化

手工业入行与行规

以稿换稿】【繁体】  作者: 佚名   来源: 网络整理   阅读 次  【    】【收藏

陶业的入行 佛山石湾,过去有“小金山”之称。

石湾制陶业,按不同产品类别分为24个行头,每行都设立行会,各行不能跨行生产。各行技术性较强的制胚和煅烧两个主要工序,只能由已入行的工人做。练泥工序,是陶业中最重最脏的活,被认为是下贱的工种,练泥工人被称作“贱人”,行会是不准他们加入造家用铜器、铸造零碎机件铜器、铸造钟鼎炉像铜器、铸造一字铜器四大类。各行业都订有行规,其中以铸造家用铜器业行规最严。铸造店主多是铸造工人出身,与店中工人不分彼此,可共同工作。但店主(称“东家”)、工人(称“西家”)双方各组织有会馆,东家会馆名“日升堂”,西家会馆名“锐成堂”,奉祀陶冶先师(虞帝)、六纛大(火神)为祖师爷。铸造店号由清至民国时,先后有秀记、也记、义和、仁和、丁顺兴、丁万兴、润和、忠昌、成昌、信行、天记、成合、顺和、广盛、溢记、公昌盛、蔡苏记(艺兴)、协兴、荣昌、沛记、柏记等20多家,多设在青云大街、南便街、富荣街、万无里等地。工人方面则分为学徒、伙计(学徒)、起炉师傅、制货样版师傅、泥模师傅、车工、长工、散、外工等。行规严厉,规定店内妇女不能干铸造工作,只能拣铜砂和包装货物。

铸造家用铜器行业的行规,由东西家双方共订规定:妇女不能执业做工;学徒学期三年,伙计学徒两年,满师后挨师—年(除每月给理发费外,一年给新衣服一套);每月给长工薪金白洋10元或15元;起炉师傅,除包食三餐外,以每伙(一次)炉加计工资一元;泥模师傅(多是散工),除包食外,以行规定的泥模件(块)数给工资;住散仔馆或会馆内的外工,从铸造店取各种胚货回来工作,做成交回时,则按斤两数量收货,依照行规所定工资支给。倘若工人再提高工资以维持生活,则由会馆派出竹筹,通知劳资双方,集中于会馆内商议,一经同意通过以后,即更正工资分发各店执行。此外,父传子,由自己教授;如送入店学习,则作学徒收容,期满如留用,可酌量支给月薪。外人入行做工人(称“尖头”),须自动缴交入行费白银若干,并设筵欢宴同行工人,由商号收容在此学艺。此外,逢祖师诞,全行要举行祭祀和祃叙(宴食)。

铸造铁锅业行规 佛山铸造业历史悠久,而铸造铁锅业在清代才成行。现将民国时铸锅行一些行规,简述如下:

凡入行的学徒,行例规定,每名跟师学艺者须先交纳约200斤米价的学艺费。学艺期间只有伙食费,要跟师傅学足1440天(4年),如因病缺勤,缺一天补回一天,够期才为满师。满师后,亦不一定为店老板所雇用。若有幸得到雇用,也要挨师一年。在挨师期间,兼在作坊中为老板煮饭和干粗重工作,晚上还要看守工场,且无工资发给,理发等费用亦须自理。有些学徒,还经常受师傅打骂。更有甚者,学徒被师傅差遣干私事,也不传艺,导致一些学徒学习多年,仍一知半解,只得向别人偷师学的。练泥工人的工钱,比入了行的要低几倍,旧时,制陶业规定女工一律不准入行。各行制陶技术,规定只传男不传女,女工只能做少数的日用器皿或美术产品。花盆行等主要行头,连一般工序都不准女工做。因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石湾的花盆行有700多工人竟没有一个女工。女工的工资也比同工种的男工低一倍以上。

工人入行要交入行费。入行费分为三种:

第一种是父教子。行规规定,只承认有血缘关系的亲生父子,养子或过继子都不得作为父教子沦。凡父亲已入行,儿子要入行的,要交入行费12元白洋,分三年交清。父亲虽已入了行,但已去世的,儿子未入行的,—律不准继父入行。因此,石湾陶业工人,儿子一生下来就要入行,婴儿入行的,到了成年,若要进厂做工,须先做两年只供伙食而无:工资的学徒。

第二种是兄教弟。即兄已入行,弟要进厂做工,要交入行费30元白洋,分三年交清,并要先做两年学徒。

第三种是从师学艺。即无父无兄在行做工的,如要进厂当学徒,要先交入行费480元白洋,学徒期六年。为了入行做工,多少陶工被迫卖儿卖女,凑足入行费才能找到工做。

工人入了行,在行会内用竹筹写上名字挂在墙上。如果竹筹被翻转,就意味着被开除出行。东家把被开除出行的陶工名字挂在福庆堂(东家在行会内议事之地)内,同行各厂均不得雇用。

同行中如发现工厂违反行规(如跨行生产其他行头的产品,擅自变动行规所定的工资单价等),就要被开除出行,永远不得再做陶瓷业。铸造铜器业行规 佛山铸造铜器行业有悠久的历史,其中分为铸艺。

铸锅行业还规定,铸造工人如自行辞职,两年内任何老板(店主)均不得雇用。如果被老板解雇,这名工人可以随时被其他厂家雇用。还有一种行规,允许同业“搭水”,即谁都可以到任何一间铸造工场,利用其工具、设备和材料进行生产(包括造型、浇铸),清砂后才过磅计算费用,待交货收到款后进行结账。

饼印业行规佛山雕刻饼印行业,清代就已形成。行规只准专门雕刻饼印,不许兼刻图章,严格规定雕刻技艺。技术传子不传女,收徒只收男性,店中师傅各自收徒传授,不能混乱。当时入店的学徒,日间做工,夜宿家内,早晚两餐都在家里吃。学徒随师学艺,以三年为期。满师后则挨师一年,假如技术不过关,还须继续学习,直到合格为止。此外,学徒在学期内还要为师傅当杂工。第一年,学徒只搬运木料,磨平滑的刀石、磨刀和凿等工具,最后坐着用斩竹刀将木料削成方、圆和蛋型的饼印胚(名“开胚”),刨光滑饼印面背和柄。第二年,学徒只坐在师傅工作台边,观看雕刻,不能自己在台上工作。第三年,师傅才传授各种雕刻艺术。第四年,满师后挨师自学剜坑、凿边、刻字、雕人物。如果学技成功,翌年便提升为师傅(行称“坐台”),这时按件支给工资。清代,长工(师傅)月薪白银50两(民国时改为银元),杂工月薪40两,满师坐台工人25两。此外,学徒在学艺期间,则由师傅酌量给他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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