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文秘工作>> 业务性工作>> 信访工作

信访工作

苦不堪言的基层信访乱象该怎么破?

以稿换稿 】  作者:学习语录   发布:2017年03月15日   阅读:

上访,是群众越过底层相关国家机关到上级机关反映问题并寻求解决的一种途径,也是上层政府了解民意的一个重要途径,是包括中国在内许多国家的表达形式。而信访是指群众通过信函的方式反映问题,也是指群众来信来访的简称。

调研发现,上访和信访大多是因问题在当地政府得不到解决或解决不合理而引起,针对的往往是权力和资本结合所产生的不公平现象,例如贪污腐败、黑恶势力与政府勾结,因此针对上访者的暴力事件时有发生。

集体上访的持续增加和日趋严重说明了上访信访制度的一个错位:上访者的目的是解决个人或群体的具体问题,而上级机关却希望从个别的信访中发现普遍性问题。现行信访制度的设计者希望,普遍性问题能够通过一种个别化的形式反映出来,这样反映的时候不会对社会稳定带来太大震动。

然而,上访者在明白了这一点之后,反而容易采取一些反其道而行之的策略。上访者相信,要使自己的具体问题得到解决或者优先解决,必须要采取一定的方式使问题显示出其普遍和严重的一面,而集体上访和反复上访就是一种向政府和社会表明问题普遍和严重的有效手段。一旦一起集体上访的个案得到优先处理,产生的示范效应往往鼓励其他上访者群起仿效。这就是民间流传的“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上访经验的由来。

说起上访乱象,普通人想到的是在党政机关堵门、打横幅、呼天抢地地哭闹、围攻国家工作人员等等,但从事信访接待工作的同志知道,远不止这些。现在让我们来看看近年来目睹之信访怪现状吧。

怪事之一:公费旅游的上访户。湖南某市区一名上访老户,上访过程中与武汉市一名上访户谈起了对象,每当想约会时,便约好同时出发,先到北京玩几天,然后分别到北京有关接访机构“上访”,接访人员立即找电话通知其所在地党委政府接人,于是他们分别由当地有关单位派人陪同包吃包住包车费回老家了。有些没上访事由的人也学会了这一招,到北京享受半程公费旅游。上访户中流传这样一首歌谣:“信访政策就是好,出门旅游有报销,吃好住好保卫好,小车送到家门口。”

怪事之二:按月领工资的上访户。某地为了稳控一名老上访户,每个月给他发650元的工资,唯一的条件是不到北京和省里去上访。一个没有任何工作单位和经历的人,就因为上访成为了有固定工资收入的人!虽然没有准确的统计,但可以想像这样领工资的上访户可能不在少数。

怪事之三:喜欢越级上访的上访户。一些上访户不到基层单位上访,一访就上省进京。他们口里说是上面的是好官,坏就坏在基层干部。实际是基层干部知道他们的底细,蒙不住,很多无理上访的人根本不敢找基层单位的工作人员。可到省里到北京就不一样,一些上层单位的领导干部不知道这些人上访的实际情况,为了维稳,很轻易地开口子、批条子、给票子,至少给面子,让不少上访户得了不应该得的好处,从而激发了一大批人的上访热情。“不访乡、不访县、要访就访国务院”、“大闹大得,小闹小得,不闹不得”是上访户中的流行话。

怪事之四:不“信”司法只“信”访。西方国家说“法官服从法律,人民服从法官”,有纠纷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可是在我国很多地方,老百姓有了矛盾纠纷不打官司,而是上访。为什么?打官司要依法依事实,要讲道理。上访呢?有理理直气壮,无理胡搅蛮缠,反正要得些好处。于是我们看到,出车祸了不找交警队,找党委政府;打架死了人,不找派出所,先把死人抬到乡政府;治病死了人,不找法医鉴定,披麻戴孝闹党委机关;生活困难,不努力找工作,找政府;停水停电,不赶紧交水费电费,找政府;……令人奇怪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这就明确了司法独立的国家体制,可是,司法独立的宪政体制、两审终审制的司法制度、各种法律法规,竟然被一个《信访条例》予以全盘否定。明明已经走完全部司法程序的案件,有关领导在信访件上签个字,又要重审,不知置法律尊严、司法独立宪政于何地?

怪事之五:靠上访发财的上访户和非上访户。上访已成为一门无比怪诞的产业,很多人靠它发财甚至发横财。一是上访户。前面已讲到,不重复。二是信访“托儿”。“上访吗?我这里有各部委、各大使馆、中央领导人联系方式,100元一份。”北京西站附近,有很多人迎着你问。他们的资料完整准确,不由人不想要。除了提供资料,还可以带你跑。靠“吃”上访户,不少“托儿”发了财。三是各接访单位。现在国家信访局对各地进京上访人员进行排队通报,为了让本地通报的上访人数不排前面,各地千方百计想办法“销号”,这个“号”可不是白“销”的,据行内人讲,到天安门上访的个访,销一个至少七八千,群访,至少三四万。这下,可有人发大财了。接访的派出所值勤人员是第一个受益者,然后是国家信访局有关工作人员,然后是各省信访局和各地驻京办事处的人员。这些单位不仅某些人得了好处,而且以此居功自恃,某派出所不是已经因此升格为公安分局了吗?听说某局也正在争取升格!有人说,北京原有三大支柱产业(旅游、教育、进贡),现在又多了一个,上访。有人直言,国家信访局局长在《求是》杂志上发表的“促进信访事业科学发展”文章不如直截了当地说“促进信访产业快速发展”。

 

危害

信访乱象,为害甚烈、影响深远。

其一,真正上访诉求受干扰。现在一些上访者变成上访职业户,上访的目的不是解决具体问题,而是混淆视听,从中渔利。而真正有上访诉求的人反而难以得到公正处理。一些地方上访人员太多,只好实行登记制度,登记好了才受理,结果一些无理上访者占用了大量信访资源,而真正有诉求的上访人,特别是反映紧急情况的人员反而难以及时得到接待处理。同时由于上访人员鱼龙混杂,而接访人员一时半会也难区分良莠,只好对上访对象同样处理,因而无法处理真正的信访矛盾。大量的资金没有用来解决真正的信访问题,没有花在真正困难的上访户身上,无理取闹的得到了,在各地接人的途中无端消耗了。所以有的信访干部说,我们最痛苦的是很多时候不是接待真正的上访户,而是被无理取闹者纠缠。

其二,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到北京接一个上访户回来,每次开支,少则数千,多则上万。一些地方,一个乡政府,一年用于接访的开支达到数十万,一个县,达到上千万。算一算,全国是多少?至少几百个亿!这些钱没有解决任何问题,完全是浪费,我们国家并没有富得钱没处花,好多人还挣扎在温饱线上啊,能不令人痛心吗?!

其三,严重影响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党政机关工作秩序。我们看到,很多地方的党委政府机关被各种各样上访的人员团团围住,打横幅、喊口号、呼天抢地、鸣冤叫屈,搞得乌烟瘴气,不能正常工作。有一个地级市,厅级领导干部就有6个管信访工作,市委3个,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副巡视员,加上人大、政府、政协各1名副职,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就更多了。没有另外哪项重点工作有如此充足的领导力量,信访俨然成了一个地方的主要大事。一个地方的党政领导,天天被缠于具体的信访个案之中,怎么能集中精力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一个地方的党政机关,成天乱轰轰的,又能树立怎样的形象,怎么吸引投资者投资创业?党政机关自身的秩序都没有维护好,怎么能给人民群众一个可以信赖和依托的感觉,怎么能成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人民群众又怎会自觉自愿的团结在其周围?威信力、号召力、凝聚力、战斗力何在?

其四,最令人忧心者,信访秩序的混乱,不仅对现时各地危害甚大,而且有可能祸害国家政权体系,危及党的执政地位。一些地方,我们隐隐感到干部和群众的地位已经倒置,大凡群体上访的时候,高声大叫的都是上访人员,党政机关的干部一个个小心翼翼地解释,声音小,气势弱,有的噤若寒蝉,有的干部还挨打,根本没有一点尊严,甚至连起码的人格都没有了。这种状况发展下去是十分危险的。如果所有的群众都不把干部当回事,不听干部的话,我不知道,我们党还怎么实施领导,还能不能执政。还有,上访为一些不法分子非法聚集提供了途径。将来,如果有些对党怀有异心的人,对现行体制不满的人,想要借某个渠道来实施阴谋,我想,目前最有可能成为这个渠道的就是上访,大规模的集体上访,一些图谋不轨者将以此为名,以此为掩护。也许有人会说我这是危言耸听,我也希望是危言耸听,不要变成现实。

 

原因

信访秩序的混乱和祸害,主要原因是现行的信访机制不合理,其中的罪魁祸首就是国家信访局。

一、开门接访与限制上访的矛盾。一方面国家从政策上导向上都是要求各级各单位开门接访,欢迎群众上访。很多领导言论都是鼓励上访的,如有人说群众信访是“信任的访问”,有人提出“三个80%”(80%的上访是有理的,80%是基层不作为造成的,80%是基层可以解决的),这些话都给一些上访者以口实。但是各级党委政府内部又要求减少上访,每月通报各地来访数量,上访多的要通报批评。这就是明显的矛盾,既然鼓励群众来访,就不应该要求减少上访。不管哪一级,群众来访你就接待啊,为什么要通知下面单位来接人呢?这是典型地用上级权势压下级,把矛盾交给下级,上级做好人,在群众面前扮红脸,而要下级“唱黑脸”,引导群众形成“上级是好官,就是基层干部坏”的错误认识。

二、一些领导干部乱开口子。一些领导干部在接访时动不动就批条子,表面上说是亲民爱民,实际是为了尽快打发走上访者。很多上访案件都是在基层已经完全结案了的,他在基层单位捞不到油水了,就利用一些上层领导干部的这种心态来越级上访。领导很轻易就签了,可是基层单位和基层干部就难办了,你不办吧,他拿着鸡毛当令箭,扬言“某某领导都给我签了,你为什么不办?你还服不服从领导?”很多上访案件就是领导签字搞乱了,让上访户的胃口越来越大,越访越上瘾。所以各级领导干部啊,你们手中的笔不要轻易签啊,一定要弄清事实真相再依法依规行使权力下放啊。

三、国家信访局错误的“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利益合法化”工作方针。信访部门本来没有什么地位,为了提高自身的地位,国家信访局想到了一招,通报。这一招不得了,没权的单位一下子权力大了。因为信访案件列入各地党委政府维稳的考核指标,而维稳是综治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而综治是“一票否决”,关系到各地头头们“帽子”的“头等大事”啊。所以呢,各地各单位都要来和信访局讲好话拉关系了。我这里上访户你给我少登记几个,好处呢,当然少不了!就是这样,信访部门的地位提高了,可信访的秩序完全失控了。因为怕掉乌纱,所以要减少上访,因为要减少上访,所以怕上访,群众知道你怕就越要上访,为了不让群众上访,只好违规给上访者好处,上访者得了好处暂时不上访,过一段时间再上访,没有上访者看到上访能得好处,于是也效仿。就这样恶性循环,用于处理上访的人员力量和经费开支越来越大,上访者越来越多,终有一日不可收拾。如果真有一天出现笔者前面提到的第四种危害的话,那国家信访局就真的是罪不容诛了。

 

建议

改变目前信访工作的混乱局面,必须对现行国家信访机制进行彻底改革。

1、实行信访案件网络管理机制。建立全国联网的信访案件网络管理系统,各基层信访工作单位将所有信访案件按统一格式进行网上登记,上级信访工作部门接访时先上网查阅,凡是网上没有登记的不予受理,要求上访者回原单位上访;网上有登记的,根据网上登记的情况和上访人反映的情况进行审核,认为基层单位处置合理的不予受理,坚决维护基层单位的处理决定。认为基层单位处置不合理的,可要求基层单位重新受理。实行两级终审制。如以县为原始处置单位的,市级审定后确定最终方案,再往上上访者不予受理。已结案的重复上访坚决不予受理。制定信访案件处置办法,向社会公布,无论上访者,还是接访者,一律照章办事。

2、建立统一集中的接访中心。目前在一些地方,党委政府领导接访,信访部门接访,各个党政机关接访,几乎成了人必接访了,虚耗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不是说接访不对,但是一个地方也好一个单位也好,应该把主要精力用于发展上,用于单位的主要业务工作上,不能大家都坐在办公室处理信访问题。因此我觉得必须在各地建立统一的信访接待处理中心。在自己单位内部能够解决的问题,不要到地方党委政府去上访。凡是要到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上访的,一律到统一的信访接待中心去。一个乡(镇、街道)、一个县(市、区、旗)、一个地(市、州、盟)、一个省(区、市),都设置一个统一的信访接待处理中心,像现在一些地方搞的政务中心一样,统一接待处理来信来访。地方的党委政府领导可以轮流安排值班,到信访接待中心接待来访者,也可根据具体案情,到信访中心处理信访案件。各部门安排熟悉本部门工作相关政策的工作人员到信访接待中心答复和处理信访事宜,有些不能现场处理的可带回单位,报单位领导研处,限时办结答复,信访接待处理中心工作人员督办落实。在北京设立一个统一的全国信访接待处理中心,接待处理进京信访问题,由国家信访局直接管理,安排人员接待处理。上访人员必须到各级党委政府建立的信访接待处理中心上访,到其他地方上访的一律不接待,冲击党政机关或影响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一律依法严肃惩处。

3、取消信访通报制度,信访工作常态化。信访工作除了为确有问题需要解决的群众解决问题,在整个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应该是处于一种服从和服务的地位。不能为了信访部门地位的提高和小集团的利益,而人为拔高信访工作,以致因信访工作牵制了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这就是本末倒置了。所以国家信访局及各地信访部门要立即取消信访月通报制度。不管有多少信访量,不管到哪一级上访,一律按制度处理就是,不要用信访工作去牵制基层单位,不要让上访者“吓”国家干部。

信访工作的最终目的是息访,让上访者有问题的得到妥善解决,没有问题的没有上访的动机,才是信访工作的真义。为了改变目前信访工作激发上访的反常现象,让我们共同努力吧。上访者,请扪心自问,真的有理由才上访,不要想靠上访得好处。接访者,头脑简单些,就是按制度办事,不要做“放水养鱼”的坏事。当然最后集中到一点,就是国家信访局放下部门利益,放下手中的权力。

【来源:学习语录(微信xuexiyl)】

 

相关文章

用户评论

(以下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网友评论共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