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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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入(单字替换)积极分子的条件是:积极要求进步,*近(单字替换)的组织,有明确的入(单字替换)动机,带头学习政 治理论、文化知识、业务技能;在金融改革事业中埋头苦干,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遵纪守法,坚持原则,能够向不良现象做关键;联系群众,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二、确定入(单字替换)积极分子必须有本人的入(单字替换)申请书,由(单字替换)小组讨论提名,支委会讨论通过,(单字替换)员大会公布,填写入(单字替换)积极分子登记表,并报某分行(单字替换)委组织部备案。
三、对入(单字替换)积极分子考察内容主要是: 1、对入(单字替换)积极分子进行(单字替换)的基础知识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逐步端正入(单字替换)动机。
2、(单字替换)支部要在(单字替换)员责任区内指定(单字替换)员具体负责培养教育工作。
3、(单字替换)支部和(单字替换)小组要经常分析研究入(单字替换)积极分子情况,及时调整制定教育措施。
4、指定培养人要定期考核写实。
5、有计划地搞好入(单字替换)积极分子的政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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