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文秘家园>> 文学鉴赏>> 散文名篇>> 近代散文

近代散文

白云先生传

以稿换稿】  作者: 方苞   发布: 2014年12月07日   阅读: 次  【繁体中文】【    】【收藏

原文

张怡,字瑶星,初名鹿征,上元人也(1)。父可大(2),明季总兵登莱(3),毛文龙将卒反(4),诱执巡抚孙元化(5),可大死之。事闻(6),怡以诸生授锦衣卫千户(7)。甲申(8),流贼陷京师(9),遇贼将,不屈,械系将肆掠(10),其党或义而逸之(11)。久之,始归故里,其妻已前死,独身寄摄山憎舍(12),不入城市,乡人称白云先生。

当是时,三楚、吴越耆旧多立名义(13),以文术相高(14)。惟吴中徐昭发(15)、宣城沈眉生躬耕穷乡(16),虽贤士大夫不得一见其面,然尚有楮墨流传人间(17)。先生则躬樵汲(18),口不言《诗》、《书》(19),学士词人无所求取,四方冠盖往来(20),日至兹山,而不知山中有是人也。

先君子与余处士公佩(21),岁时间起居(22),入其室,架上书数十百卷,皆所著经说及论述史事。请贰之(23),弗许(24),曰:“吾以尽吾年耳(25),已市二瓮,下棺(26),则并藏焉(27)。”卒年八十有八。平生亲故,夙市良材为具棺椁(28)。疾将革(29),闻而泣曰:“昔先将军致命危城,无亲属视含殓(30),虽改葬,亲身之椑(31),弗能易也(32)。吾忍乎?”顾视从孙某(33),趣易棺、定附身衾衣(34),乃卒。时先君子适归皖桐(35),反,则已渴葬矣(36)。

或曰,书已入圹(37),或曰,经说有贰,尚存其家。乾隆三年,诏修三礼(38),求遗书,其从孙某以书诣郡,太守命学官集诸生缮写,久之未就。

先生之书,余心向之,而惧其无传也久矣,幸其家人自出之,而终不得一寓目焉。故并著于篇,俾乡之后进有所感发,守藏而传布之,毋使遂说没也。

注释

(1)上元:县名,今江苏江宁县。

(2)可大:张可大,字观甫。世袭南京羽林卫指挥,在登州和莱州任总兵。城陷,杀其妾后,自缢而死。

(3)总兵登莱:在登莱作总兵。登莱,登州和莱州,均在今山东。总兵,官名。明代遣将出征,始立此官。后军事日繁。总兵遂统率军队镇守,便为一方重镇。

(4)毛文龙:明代仁和人,字镇南。累官总兵、左都督,挂将军印,赐尚方剑。他曾设兵镇皮岛。骄纵不受节度,为袁崇焕所杀。

(5)巡抚:明清时的封疆大吏,是一省统管军民的最高长官。孙元化:明代嘉定(今江苏嘉定县)人,字初阳,天启年间(1621—1627)举人。历官兵部主事、兵部员外郎、郎中、右佥都御史。巡抚登莱,登州失陷,自刎未遂,被执纵还,诏逮弃市。

(6)事闻:事情奏明皇帝。

(7)诸生:县学生员。锦衣卫千户:锦衣卫,最初只掌握卤簿仪仗,统率校尉力士,被逐渐信任,逐渐发展到传宣谕旨,擅作威福,更作皇帝的耳目、爪牙。他们欺压善良,草菅人命,为明代的一大弊政。千户,在锦衣卫中掌兵千人的武官。

(8)甲申:1644年(明崇祯十七年)。

(9)流贼:对李自成农民起义军的诬称。陷京师:攻下明朝的首都北京。

(10)械系:用刑具捆缚起来。肆掠:任意用刑。

(11)义而逸之:由于义气,放走了他。逸,释放。

(12)摄山:山名。在江苏江宁县东北。僧舍:寺院。

(13)三楚:战国时楚地,分东楚、西楚、南楚,故称三楚。此泛指今湖北、湖南一带地方。吴越:春秋时吴国和越国之地。此泛指江苏、浙江一带地方。耆旧:年高德劭的老人。

(14)文术:指写文章和学术著作。

(15)吴中:今江苏吴县。徐昭发:名枋,号俟斋,自号秦馀山人。吴县人。明代崇帧年间(1628—1644)举人。工书画,痛父殉难,隐居灵岩山,闭户著书四十余年卒。

(16)宣城:今安徽宣城市。沈眉生:名寿民,宣城人,明代诸生,隐居讲学以终。躬耕:亲自种地为生。

(17)楮墨:纸与墨。借指诗文或书画。

(18)躬樵汲:亲自打柴挑水。

(19)《诗》、《书》:指儒家经典《诗经》和《书经》。

(20)冠盖:冠,帽子;盖,车盖。泛指士大夫一类的人。

(21)先君子:指已死的父亲。余处士公佩:余公佩。身世不详。处士,不求做官的读书人。

(22)岁时:指过年时节。问起居:慰问生活情况。起,站立行走。居,坐卧。

(23)贰之:重抄一木成为两份。

(24)弗:不。

(25)尽吾年:消磨自已的岁月。

(26)下棺:指把棺放入土中。

(27)并藏:一齐埋藏。

(28)夙:平素。市:购买。材:木料。棺椁:古代棺材有内棺外棺几层。内棺叫棺,外棺称椁。这里泛指棺材。

(29)革(jí):危急。通“亟”。姚鼐《古文辞类纂》作“亟”。

(30)视含殓:指亲自看着把遗体放置棺中。含,古代贵族丧礼,人死后,把珠玉等物放在死者口中。叫含玉,省称含。《公羊传·文公五年》:“含者何?口实也。”注:“缘生以事死,不忍虚其口。天子以珠,诸侯以玉,大夫以碧,士以贝,春秋之制也。”殓:给死者穿戴衣冠,放入棺中。

(31)亲身之椑(bì):贴身之棺。古人的棺椁有的好几层。椑为最里层的棺。

(32)易:交换。这里意指用钱去交换,有购买之意。

(33)顾视:回头看。从(zòng)孙:侄孙。同一宗族次于至亲的叫从。

(34)趣:催促。易:更换。定:指定。

(35)皖桐:安徽桐城。

(36)渴葬:古礼,葬期因死者的身份、地位的不同而有异。天子七月而葬,诸侯五月而葬,大夫三月而葬,士逾月而葬。未到葬期提前埋葬叫渴葬。

(37)圹(kuàng):墓穴。

(38)三礼:指《周礼》、《仪礼》、《礼记》。

原文翻译

张怡,字瑶星,起初叫做张鹿徵,上元(今南京)人。他的父亲张可大,明朝时担任登莱总兵。毛文龙率部下反叛,诱捉了巡抚孙元化,张可大为孙元化而死。事请传开以后,张怡以书生的身份被任命为锦衣卫千户。甲申年,贼寇攻陷了京城,张怡遭遇了敌人将领,誓死不屈,敌人把他锁起来带着他到处抢掠,贼寇中有人因为佩服他的义举把他放走了。很长时间,才回到故里,他的妻子已经死了,他独自寄居在寺庙中。不进入城市,乡里人称他为白云先生。

当时,三楚、吴越一带的有名望的老人,大多追求名声,以学术标榜自己。只有吴中的徐昭法、宣城的沈眉生,在乡下躬耕,就算贤士大夫都不能见他们一面,但是依然有作品流传到世间。白云先生则亲自打柴挑水,也不谈诗书,学士、词人从他那里什么也得不到。四方的达官贵人往来此地,每天经过这座山,而不知道山中有白云先生。

我父亲和余公佩,有一年去拜访他。进入他的房子,书架上有几十百卷书,都是他著作的经说及史事评论。我父亲他们请求翻抄,他不答应,说:“我已经到了岁数了,已经买了两个瓮,下葬的时候一并埋葬。”他死时八十八岁。他平生的亲戚朋友,买来好的木材,为他打造棺椁。病重将死的时候,他听到这件事哭着说:“从前我父亲在危难的城里效忠而死,没有亲属主持收殓,后来虽然改葬了,但他当初的棺材也不能改换。我怎么能忍心用这么好的棺木呢?”回头注视他叔伯孙子的某人,催他改观棺材,选定贴身的寿衣,才去世。当时我父亲正好回到安徽桐城,赶回来后已经下葬了。

有人说:他的书已经埋葬了。有人说:经书有副本,还保存在他的家里。乾隆三年,下诏修《三礼》(《周礼》、《仪礼》、《礼记》),寻求他的遗书,他的一个叔伯孙子,拿着他的书献到地方官府,太守命令学官召集学生抄写,很久都没有抄完。

白云先生的书,我非常想读,而担心它们没有流传下来很长时间了,幸好他的家人自己拿了出来,但是我始终没有看到一眼。所以写下此于篇,希望乡里的后辈有所感发,收藏并保存它,不要让它们沉没失传了。

作品赏析

“传”多半记载一人一生中的重要事迹。我国古籍中传记这种文章十分丰富。

方苞的文章“义法”,对于传记之文的写作,要求非常严格。必须“识其体要”,“常事不书”(《书汉霍光传后》),“所载之事,必与其人之规模相称”(《与孙以宁书》),而事有可取,义有所当(参见《书五代史安重晦传后》)。这篇文章对于白云先生的身世、经历及其遭遇,因不突出,故着墨不多,只选其“有可取”的两件事来叙述,即先生隐居白云山,但不涉足城市,躬亲樵汲,口不言《诗》、《书》,以及先生著书数百卷,但不打算流传于世。所记之事虽然很少,可白云先生的性格特征却非常突出了。

这篇文章写作年月不详。据《方望溪先生年谱附录文目编年》,著录于作者七十一岁至八十二岁之间。

作者简介

方苞(1668—1749),清代散文家。字凤九,号灵皋,晚年又号望溪,桐城(今安徽桐城)人。康熙年间(1662—1722)进士。1711年(康熙五十年)因文字狱牵连入狱,得人营救,两年后出狱。后官至礼部侍郎。他是桐城派古文的创始人,当时颇有影响。主张写文章应讲究“义法”,“义”指文章的内容,要符合封建的纲常伦理;“法”指文章的形式技巧,要结构条理,语言雅洁;从而做到“言之有物”,“言之有序”。提倡义理、考据、词章三者并重。所作文章多宣扬封建礼教,有的也很有思想意义。有《方望溪先生全集》传世。

【来源:作者原创】  

 

文秘文章

用户评论

(以下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网友评论共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