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某委员会关于加强界别活动充分发挥界别作用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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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日政协XXX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六次常委会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界别是人民政协产生、存在和发展的组织基础,是人民政协性质的集中体现,是人民政协组织的一大特色。
切实加强界别活动,充分发挥界别作用,是发挥政协人才荟萃优势,广纳民言、广集民智、参政议政的需要;是发挥政协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的制度化发展的需要,是推进我区政协工作开拓创新,实现XXX跨越发展的需要。
第二条开展界别活动要始终坚持以(单字替换)的十八大和十八届(每届组织每年召开的一次重大会议)精神为指导,始终遵循《政协章程》,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通过搭建平台、强化组织,充实内容、丰富形式,充分调动各界别委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加有效地履行政协三大职能,建立起发挥政协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的保障机制,政协组织与委员紧密联系的制度机制和提升专委会职能的工作机制,团结和带动各界群众,推动集宁经济、政 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有序、快速发展。
第三条为更好地体现人民政协的界别特点,进一步突出界别优势,发挥界别作用,更好地通过提案办理协商、对口协商、专题协商和界别协商,突出委员的主体作用,发挥政协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四大作用,推进(单字替换)委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参照《政协乌兰察布市委员会关于加强界别活动充分发挥界别作用的办法(试行)》,结合我区政协工作实际,制定区政协界别活动办法,在实践中逐步完善,形成管用实效的长效机制。
第四条要合理设置界别活动组并强化界别工作的日常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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