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杲
【以稿换稿】【繁体】 作者: 佚名 来源: 网络整理 阅读 次 【小 中 大】【收藏】
王杲 字景初,汶上人。明正德九年(1514年)进士,次年授山西临汾知县。处事缤密,知人善任,仅两年,政绩跃为“山西第一”。后曾任山西监察御使、陕西茶马御使、太仆寺少卿、大理寺左少卿、都察院右企都御使、户部右侍郎等职。明嘉靖二十年(1541年)升任户部尚书,相继改变银钱折粮方式,调整食盐管理办法,没收贪官赃款,加倍收缴富商大户多年拖欠的税金,既减轻了百姓负担,又增加了财政收入,皇帝大为赞赏,于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加封太子少保。后遭诬陷被贬往广东雷州,不久含冤而死。明隆庆元年(1567年),皇帝得知实情,立即下令予以昭雪,同时赠封太子太保,派员营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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