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默
【以稿换稿】【繁体】 作者: 佚名 来源: 网络整理 阅读 次 【小 中 大】【收藏】
高默(1586~1639)今黑虎庙乡黑虎庙村人,明末重臣。曾任国子监博士、刑部主事、奉政大夫。明天启六年(1626年)在审理刘锋诗文冤案中,被宦官魏忠贤罗织罪名矫旨革职。次年,罢黜阉党,被召复职,受命平反冤狱。同年,因力参藩王德藩,为崇祯帝不满,被贬为河南知府。后受朋党谗言所害,被特旨除籍,挂冠归田而卒于家中。高默颇有文采,所著流传于今的《秋怀诗三十韵》、《参德藩疏》等,读来仍可领略其高远之志、坦荡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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