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干部外出请销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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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备对象
1、镇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社区(村)主职,外出请销假向镇(单字替换)政办报备;
2、镇一般干部和社区(村)副职外出请销假向本单位(部门)报备,一次请假超出三天的向镇(单字替换)政办报备。
二、审批权限
1、镇班子成员外出请假,一律由镇主要领导签批;
2、镇中层干部外出请假一天以内的,由镇主(分)管领导初审后报镇主管机关领导签批,两天及以上的由镇主要领导签批;
3、社区(村)主职外出请假,一天以内的,由镇驻社区(村)领导初审后报镇主管机关领导签批,两天及以上的由镇主要领导签批;
4、镇一般干部外出请假一天以内的,由本单位(部门)负责人签批,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由本单位(部门)主(分)管领导初审后报镇主管机关领导签批,三天以上的由镇主要领导签批;
5、社区(村)副职外出请假一天以内的,由社区(村)负责人签批,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由驻社区(村)领导初审后报镇主管机关领导签批,三天以上的由镇主要领导签批。
三、报备要求
1、必须事前以书面报告报备;
2、请假报告必须相关领导签批后方可有效,离岗前向本单位负责人委托手头工作;
3、上交请假报告时附会议通知、活动方案或邀请函等依据。
4、请假结束到岗上班的当日,应向请假审批单位销假。
附:城关镇干部职工请(销)假申请审批表
【文章共549字,精选参考范文,仅供学习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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