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总支委员会“三会一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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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大会每季最后一周召开(会议时间应在当月支委会后,4季度可视情况提前),支部全体党员参会(党员大会讨论重要事项必须有本支部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参加方可召开,否则会议无效。
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会议实行党员到会签名制度,开会前向与会党员通报到会情况,而后按既定议程组织会议。
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时党委应派人列席,如有发展党员的议题必须由党委委员或组织干部列席参加。
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参加时由副书记主持,不设副书记的由排名靠前的支委主持)。
每季例行议题:一是通报本季度党员缴纳党费情况;二是评定本季度支部党员积分。
时间相对固定议题:一是1季度研究通过支部年度工作计划、三会一课计划;研究党员志愿服务工作。
;二是4季度听取审查支部年度工作总结,民主评议党员。
适时性议题(根据相关要求和年度工作重点时间确定):一是传达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二是讨论通过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问题;三是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处分和组织处理;四是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五是讨论需由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党员大会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制度。
根据会议内容,党员大会可以采取举手和无记名投票两种表决方式,对多个事项或多个名单进行表决时,应逐一表决。
到会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遇票数相等或有重大分歧时,应暂缓做出决议,待取得一致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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